奴隶制消亡了吗?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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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天雪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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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介绍
经济学与人生
奴隶制作为赤裸裸的等级和压迫制度,已经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桶,对这种剥削制度的任何辩护,都是不可能成立的。因为它违背了人人权利平等和互不侵犯财产权的“第一原理”。
这个判断基于伦理学的基本准则,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形势的变化”、地理的不同而改变。错就是错,永远都是错。
是非对错之间,没有妥协的余地。
即便所有人都在蓄奴,奴隶制在全世界运行,也不能证明它就对。对错,不是按人头来计算的。即便一种制度长时期执行,
人们司空见惯“刻在基因”,也不能证明它就对。
鲁迅问到:从来如此,便对么?
19
世纪以前的英美,贩奴蓄奴在所有人眼里再正常不过,主张自由平等的美国建国先贤却个个蓄奴,我们不能认为它是正确的。当人们开始反思这个制度,要废除它的时候,许多政客和所谓的“自由派”主张,要给奴隶主以“国家补偿”,因为
“
奴隶是奴隶主的财产,我们要保障产权
”
。
唯有坚守自由放任的曼彻斯特学派说:
“
难道应当补偿的不是奴隶吗?
”
你没有奴役他人这样的“产权”。
真实的权利与虚假的权利之间一个关键的区别是:
前者并不需要任何人积极的行为,只要他们不干涉就行;而后者则必须建立在对他人产权的侵犯之上。
但是,我们不要以为奴隶制已经彻底消亡,西方福利国家兴起后,它已经改头换面死灰复燃了。只不过,剥削者和被剥削者发生了变化,手段变得更加间接和隐秘,并且披上了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以社民主义、福利主义之名在全世界横行无阻。
这种奴隶制,人们已经习以为常。但同样道理,这不能证明它是正确的。
世界各国都有强大的征税权,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曾经最高的边际税率是没收性的94%。
这当然是全世界最大范围的奴役。
现在人们的资产,都保留着“私有”的名义,但是实际上它是“法允资产”。
也就说,你的劳动成果到底有多少可以保留,不是自己说了算,而是看大家认为你应该交出去多少用来为自己服务,并通过立法手段实施之。
没有中性的税收,税收的
必然结果就是再分配。如果从你这里征走100块,然后再原路返回交给你100块,那将使征税这一过程变得荒诞不经。所以税收必定是
惩罚美国政府不喜欢的人和事,奖励它喜欢的人和事;必定是
将一部分人的劳动成果通过强制力的方式装进另一部分人的口袋。
作为税收的
累进税,及平等主义的收入再分配,毫无疑问是贫穷者对富裕者的强制奴役。
通货膨胀这种隐秘而阴险的税收,当然是处在货币扩张源头的人对远离信贷支持的人的劳动成果的窃取。
通过税收进行各种补贴,贫困补贴、失业补贴、产业补贴等等,当然也是强制奴役。因为它就是强行将他人的劳动成果装进受补贴者的口袋。
很明显,税收,及其必然的结果再分配,制造了两个阶层:一是税金的净贡献者,即纳税阶层;一是税金的净消费者,即食税阶层。前者是“奴隶”,后者是“奴隶主”。
那些认为所有人都在纳税,在用纳税的手段“购买公共服务”,所以认为税收不是强制奴役、而是一种对价的人,他们混淆了关键性的强制和自愿之分。所有人都在纳税,不能证明税收就是自愿,这不过是证明,人们在强制力的威慑下做出了一种无可奈何的边际选择:损失一点财产,比被关进监狱更不坏。
约瑟夫·熊彼特一语道破了其中的谬误:“那些把税收比作俱乐部会费,或者购买医生服务的理论,只能证明这部分社会科学与真正的科学心智习惯的距离有多远。”
西方工会组织,是强制奴役制。
它就是通过暴力手段,破坏自由契约,获得高于市场工资率的工资,并享受不被解雇和不被替换的特权。
这是对企业主的强制奴役,就是将本应属于人家的利润,强行装进自己的口袋;
本应属于别人的工作岗位,强行占在自己手中。而且
还不让别人有意见。
价格管制,这种最常见的干预措施,也是强制奴役。我这件商品就想要
500
块,低了我就不卖。不论是什么原因,这都是我的主权,你嫌贵,不买就是。但你非要通过强制力的形式命令我只准卖
100
,卖高了你说是哄抬物价,要举报,不卖你说是囤积居奇,还要举报。这就是为了你的
“
免于匮乏的自由
”
,对我的财产的窃取。
全世界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最广泛存在的强制奴役。我要看病,但是不想多掏钱,甚至想免费,那就整天呼吁。这种呼吁最终转化为公共政策。采取的办法,一是对医疗服务进行价格管制,医生服务的价格明明值
100
块,通过立法手段将其降至
10
块,这就是把医生当成自己的奴隶。治疗的价格明明值
1
万,但是通过向他人征税、然后进行医保报销的方式自己只掏
1000
,这是对那些纳税者的强制奴役,他们在强制力的威慑下,必须将自己的劳动成果交给你去看病。
教育、养老、保障性住房等等,都是这回事。
这就是全世界普遍存在的强制奴役,由于支持者众,人们习以为常,且将其视为正当。
那么其根源在哪里呢?
在西方民主制度。
一个人若是面对另一个人,有着基本的产权观念。产权本身就是一个防止冲突的人际规则。你不会随意去侵犯他人的财产,因为财产有着清晰的边界;你要进行成本收益计算,如果你侵犯他人财产,可能会被打个半死,还会去坐牢;做这种缺德事,要面临社会成员对自己的负面评价,会被戳脊梁骨广泛杯葛,因此本身就有道德压力。所以在一个私产社会,侵犯产权的事件会降到最低。
但是在实行了民主制度之后,一切都发生了逆转。
西方民主制度归根结底,就是通过投票和大众舆论的方式决定公共政策,对他人的财产主张权利,将别人的劳动成果装进自己的口袋。通过民主的授权,不断地扩大公有制的范围,不断地向上赋予权力,西方国家由此掌握了对个人财富进行征收和分配的大权,广泛地介入到私人生活领域。
这时候,一个人不直接向他人财产行劫掠之事了,而是通过民主手段,赋予国家从他人口袋掏钱装进自己口袋的权力;而西方政客为了满足多数人的愿望,乐于用税金贿赂民众,赢得他们的选票支持,反正又不是自己掏钱。这是一种大规模的腐败。
由此造成的结果是,侵权责任变得模糊不清。似乎一切都不是自己做的,而是国家做的,所以变得有恃无恐;有了立法的加持,不会担心报复;把手伸向陌生人口袋,没有任何道德压力。知识分子阶层又为此进行各种摇旗呐喊,把这种行为包装为爱国精神、慈善心同情心、平等主义、社会责任感等等,于是,本来极其野蛮的事情,变得顺理成章心安理得,甚至打上了“文明”的旗号。
但是这无法改变其本质。一个奴隶主奴役
100
个奴隶,与
100
个人对
1
个人
“
打土豪分田地
”
,没有本质区别;你奴役完我,我也如法炮制奴役你,同样改变不了奴役的性质;通过一个中间环节实施奴役,与直接实施奴役,同样没有本质区别。
所以,西方民主制度,就是强制奴役的手段;国家这个建构,就是人们实施强制奴役的工具。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悲哀。
改变这种现状,要对那些主张
“现状如此”,就应当维持下去的所谓“自由派”,那些“富有同情心”的社民主义者发起猛烈的攻击,他们在本质上都是拙劣的
伦理相对主义者和保守主义者,是自由的道路上的绊脚石。
我们必须持续地揭露他们的错误和虚伪,争取在观念战争中赢得胜利,哪怕多数人都认为如此,一直以来都如此,也不能失去斗争的勇气。米塞斯说:
“人类的进步大都是通过以下方式
实现的,即从一小部分人偏离大多数人的思想和生活习惯开始,直到他们的行为最终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和接受,从而形成了人的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更新。
如果将权力赋予多数人,让他们规定少数人可以想什么,可以谈什么,可以做什么,那么,人类的一切进步都会就此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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