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读者在上一篇评论区问:
古老师的文章里面经常谈到美国各行各业的工会,那工会是如何做到只有行政权才能做到的行业准入限制的?这个问题很困扰我,想请教下比如美国医生工会,他到底有没有行政权?ai说他没有行政权,如果没有行政权,他怎么去控制医生的数量呢?我完全可以不理他,或者其他组织另外搞一套医生执业考试行不行?
很多人眼里的美国,是一个自由市场的天堂。只要你肯干,只要你有本事,你就能赚钱。哪怕你是去刷盘子,去搬砖,去码头扛大包,只要你力气大,甚至哪怕你是个理发师,只要手艺好,怎么着也能发财,对吧?
如果你这么想,那你不仅是天真,简直就是不懂历史。
在这个世界上,任何赚钱的行当,只要利润足够高,或者只要足够稳定,就一定会有人想方设法把它围起来。这个围墙,以前叫“行会”,在明朝叫“帮会”或者“牙行”,在美国,它有一个更响亮、更具现代文明气息的名字——工会。
你以为工会只是帮工人讨薪水的?那是低级阶段。
真正的高手,玩的是准入限制。
什么叫准入限制?通俗点说,就是“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你想干这行?对不起,不管你技术多好,不管老板多想雇你,只要没有我发的那张证,只要没拜我的码头,你连摸一下工具的资格都没有。
今天,咱们就来扒一扒,这些美国的“名门正派”,是如何通过法律的掩护,把持各行各业的咽喉,把劳动力市场变成一个个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的。
要做到垄断,光靠拳头是不行的。黑社会才靠拳头,那是下九流。上流社会的玩法,必须要有法律依据,要有“尚方宝剑”。
美国工会手里的这把尚方宝剑,锻造于1935年,名字叫《国家劳资关系法》,也就是著名的《瓦格纳法案》。
你可能觉得这只是一部普通的法律,但对于美国劳工历史来说,这就是分水岭。在这之前,工会是江湖草莽;在这之后,工会成了奉旨讨债的钦差。
这部法律里有一条最狠的规定,叫“独家代表权”。
这是什么意思呢?
就好比说,一个工厂里有100个工人。如果搞投票,有51个人同意成立工会,那么剩下的49个人怎么办?在自由市场里,这49个人应该可以自己找老板谈工资,或者自己组个小团体,对吧?
《瓦格纳法案》微微一笑:不行。
只要那51个人同意了,这个工会就代表了所有人。哪怕你恨死这个工会,哪怕你觉得工会收的会费是喂了狗,你也必须接受它的代表。老板想给你涨工资?不行,必须通过工会谈。你想私下多干点活?不行,那是破坏工会团结。
这就是“劳动力总量的第一次垄断”。
通过这条法律,工会不仅仅是一个组织,它变成了一个合法的劳动力批发商。老板想买劳动力,不能去零售市场找散户,必须到我这个批发商这里来进货。
既然是独家批发,那价格(工资)和数量(工时),自然就是我说了算。
但这还不够。独家代表权只是控制了现有的工人,怎么控制那些想进来抢饭碗的“外人”呢?
这时候,两大神技登场了:
闭门协定: 这是早期最霸道的条款。老板要想雇人,这个人必须已经是工会会员。你要不是会员?对不起,老板连面试你的资格都没有。这就相当于,你想进衙门当差,必须先是某个帮派的弟子。虽然1947年的《塔夫脱-哈特莱法案》名义上禁止了这种做法,但它变种了。
工会代理制: 这是现在的玩法。老板可以雇非会员,但在入职后30天内,你必须加入工会,或者至少缴纳“代理费”。
这一套组合拳下来,逻辑闭环了:
你想工作 -> 必须加入工会 -> 加入工会就得听我的规矩 -> 我限制了会员数量 -> 市场上劳动力短缺 -> 工资暴涨。
这哪里是工会,这分明就是拥有了行政审批权的“劳工部编外局”。
说到美国工会的垄断,如果不提港口工人,那简直就是讲三国不提曹操。
美国的港口,特别是西海岸的国际码头及仓储工会(ILWU)和东海岸的国际码头工人协会(ILA),那不叫工会,那叫“铁板一块的诸侯国”。
他们的垄断逻辑非常简单粗暴:卡脖子。
你想想,美国的商品进出口,绝大部分靠海运。码头就是这个国家的咽喉。如果你能控制这几公里的海岸线,你就掐住了这个超级大国的气管。
错。
在美国很多港口,实行的是“用工名单大厅”制度。
这是一种极具封建色彩的制度。每天早上,或者每天有了任务,船运公司(老板)不能决定谁来干活。工会大厅里有一张名单,工会派谁去,就是谁去。
这就意味着,工会掌握了劳动力的绝对分配权。
如果你是个勤快的小伙子,想去码头多赚钱,能不能去?
不能。因为你名字不在名单上。
怎么上名单?
这就是玄学了。在很多地方,这甚至变成了世袭制。老爸是码头工人,儿子才有机会拿到那张“卡”。这叫什么?这叫“恩荫”。
这种手段直接导致了劳动力供给的完全冻结。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的人出不去(也不想出去)。
对于码头工会来说,最大的敌人不是资本家,而是集装箱。
在集装箱发明之前,搬运货物是个力气活,需要大量的人手。后来集装箱来了,吊车一抓就完事,效率提高了成百上千倍。按理说,需要的工人应该大大减少,对吧?
工会说:你要敢裁员,我就让全美国的港口停摆。
这不仅仅是威胁,他们真干过。
最后,资方(其实是整个美国经济)妥协了,签下了一系列令人咋舌的“特许权合同“。
其中最经典的一招叫:“有偿不劳动条款”。
为了换取工会同意使用新技术,资方必须保证现有工人的收入不降。甚至在某些时期,产生了一种奇观:因为技术进步,活儿干完了,但根据合同,老板还得给那些没活干的工人发工资,甚至发高额的加班费。
这就叫“吃空饷”。但在美国码头,这是合法的,是有法律合同保护的。
到了今天,这导致了什么结果?
美国西海岸的资深码头工人,年薪可以轻松达到15万甚至20万美元,加上福利能到30万。这比很多大学教授、工程师都要高得多。
你要问,他们的技术含量真的值这么多钱吗?
如果不考虑垄断因素,当然不值。随便找个身强力壮的人培训两个月就能开吊车。
但是,因为准入限制,因为行业垄断,这个岗位的价值被被人为地拉高了。
前几年,美国西海岸港口拥堵,无数货船飘在海上进不来。全世界都在急,为什么不多雇点人?
工会冷冷地看着你:多雇人?那我的现有会员利益怎么保证?新人进来了,以后没这么多货了,岂不是要分我们的蛋糕?
于是,一边是急需疏通的供应链,一边是拿着高薪、慢悠悠干活,且坚决反对自动化、坚决反对大规模扩招的工会。
这就是行政权(通过合同固化的管理权)在行业准入上的威力。它能让一个国家的物流大动脉,为了几万人的利益而栓塞。
这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这是政治问题。因为每一个码头工人的背后,都是选票,都是政治献金。政客们看着这股力量,也得让三分。
如果你问美国哪个“工会”最强大?很多人会猜卡车司机,或者汽车工人。
错。
美国最强大的行业垄断组织,是一群穿着白大褂、文质彬彬的人——美国医学会(简称AMA)。
虽然他们从不承认自己是工会,但在限制行业准入、拉高行业收入这方面,他们是当之无愧的祖师爷。
故事得回到1910年。那时候美国的医生并不像今天这么稀缺,开医学院也很容易,甚至有很多夜校。想当医生?去学个几年,考个试,差不多就能干了。市场竞争很激烈,看病也不算太贵。
AMA一看,这不行啊。医生多了,我们的身价怎么上去?
于是,他们委托一位叫亚伯拉罕·弗莱克斯纳的人写了一份报告,这就是著名的《弗莱克斯纳报告》。
这份报告的核心思想就一个:现在的医学院太烂了,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必须提高标准!
听起来是不是正义感爆棚?
结果是:根据这份报告的标准(那个标准高到离谱),美国一半以上的医学院被迫关门。尤其是那些招收穷人、黑人和女性的医学院,基本被团灭。
这就是行政权准入限制的最高境界:制定一个只有极少数人能达到的标准,然后把达不到标准的统统定性为“非法”。
你以为考上医学院就完了?太天真。
美国医生执业,必须要经过“住院医培训”。
而这个住院医的名额,是非常有限的。
这就好比武林门派,想下山行走江湖,必须在少林寺练功房待三年。但练功房只有100个蒲团,你外面有1万个天才也没用,只能进100个。
这个名额是谁控制的?
表面上是政府(Medicare资助),实际上,AMA和相关的认证机构拥有巨大的话语权。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都在游说政府:不要增加住院医名额。
理由是什么?理由是“由于人口结构变化,未来医生可能会过剩”。
结果就是,美国医学院毕业生加上想来美国行医的外国精英,每年都在挤那个不怎么增长的独木桥。人为制造的“医生短缺”,直接导致了美国医生的薪资水平全球领跑,同时也是造就美国天价的医疗账单的原因之一。
这就是“总量控制”。他们不直接限制你考试,但限制你拿证的那个必须环节。这一招,高,实在是高。
如果说医生事关人命,搞严格准入还有情可原,那么接下来登场的这群人,就真的让人啼笑皆非了。
这就是理发师、美容师、甚至编发师。
在美国的很多州,你想给人剪头发赚钱?
如果你没有证,那就是刑事犯罪。警察真的会来抓你,罚款甚至坐牢。
你需要去专门的学校,学习1500到2000个小时。
各位,这是什么概念?
在美国很多州,成为一名警察(拥有持枪权、执法权)只需要接受600到800小时的训练。
成为一名急救技师(EMT),就是救护车上救死扶伤的那种,大概只需要150到300小时。
看见没有?你想救人的命,学几百个小时就行;你想剪人的头发,必须学一两千个小时。
这其中的逻辑漏洞大得能开进一辆卡车。但为什么法律会通过呢?
因为这背后的推手,是现有的从业者和美容美发学校。
这个委员会的成员是谁?
全是已经在行内的理发店老板、美容学校校长。
这就是典型的“让狐狸看守鸡窝”。
他们制定这些离谱的培训时长,目的有两个:
提高门槛: 让那些穷小子、新移民拿不出那么多钱和时间去上学,从而减少竞争对手。你就在家歇着吧,别出来跟我抢生意。
敛财: 强迫所有人必须去指定的学校交学费。这些学校往往就是委员会成员开的,或者跟他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本来是她们谋生的手段。
但是,美容委员会跳出来了:你想编辫子?不行,你得去考美容师执照,花两万美金学费,学2000个小时。
可是,那2000个小时里,教的是怎么染发、怎么烫发、怎么处理化学品,根本不教编辫子啊!
委员会冷笑:我不管你学什么,反正没有这张纸,你就不能干。
这就是行政许可权的滥用。它把一个简单的市场交易行为(我给你编辫子,你给我钱),变成了一个必须经过特许的行政行为。它不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编辫子能编死人吗?),它是为了保护既得利益者的蛋糕不被分走。
这种“职业许可泛滥”,已经覆盖了美国30%以上的劳动力。从甚至插花师、室内设计师到导游,各行各业都在筑墙。
如果说码头工人是“以暴制暴”,这一部分的医生和理发师就是“以法治人”。
他们的高明之处在于,他们成功地将“竞争”定义为了“危险”。
他们告诉你:为了你的安全,必须限制竞争。
而实际上:限制了竞争,确实安全了,是他们的钱包安全了。
但是,这还不是最复杂的。
在美国,还有一种力量,它不仅控制准入,它还直接寄生在国家庞大的基建工程之上,与政客形成了完美的利益闭环。
这就是美国建筑业工会——一个让开发商闻风丧胆,让市长都要礼让三分的庞然大物。
他们是怎么通过“普泛薪资法”和“项目劳工协议”(PLA),把政府工程变成自家的提款机的?
五)戴维斯-贝肯法案
在江湖混,最厉害的武功往往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为了“救人”。
比如这个《戴维斯-贝肯法案》。
这部法案诞生于1931年。当时的背景很有意思,大萧条时期,大家都缺钱。有一天,众议员培根(Bacon)发现,在他的家乡纽约长岛,有一个退伍军人医院的项目,竟然被一家来自南方的建筑公司中标了。
为什么?因为南方公司雇佣了很多黑人劳工,工资低,报价便宜。
培根议员怒了。这怎么行?这不是扰乱市场吗?
于是,他联合参议员戴维斯搞出了这个法案。法案的核心规定非常简单:任何联邦政府资助的工程项目,支付给工人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普遍流行工资”。
听起来是不是充满了正义感?这是为了防止资本家剥削工人,防止工资恶性竞争啊!
但你细品。
谁来定义什么是“普遍流行工资”?
劳工部。
劳工部参考谁的数据?
绝大多数时候,参考的是当地工会的工资标准。
这一招“乾坤大挪移”实在是妙:
消灭价格优势: 非工会的小包工头(当年主要是黑人包工头,现在是各种非工会企业),本来唯一的优势就是灵活、便宜。现在法律规定,你必须支付和工会一样(甚至更高,因为工会有规模效应)的工资。那政府为什么还要雇你?
行政壁垒: 算这个“流行工资”极其复杂,还要填无数的报表。小公司根本雇不起专门的会计和律师来处理这些文书工作,直接就被劝退了。
所以,这部法案表面上是保护工人工资,实际上是一道“护城河”。它强行把所有竞争者的成本拉到和既得利益者(工会)同一水平线上。
这就好比,本来你可以去吃大排档,也可以去吃米其林。现在法律规定,大排档的一碗面,必须卖得和米其林一样贵。
那你肯定选米其林啊。大排档(非工会企业)就这样被“合法”地饿死了。
控制了价格,还得控制人数。
如果你想在美国当个电工、水管工或者钢铁工人,你会发现,这里面的水深得吓人。
建筑业工会控制劳动力总量的核心法宝,叫“学徒制”。
在美国,这些技术工种的培训,大部分是被工会垄断的,或者是由工会和资方共同管理的联合学徒培训委员会(JATC)。
这套制度的设计初衷是好的:保证技术传承,保证工程质量。
但在实际操作中,它成了一个精密的流量控制阀。
你想学手艺?不是你想学就能学的。
工会每年会极其精准地计算:今年我有多少老会员退休?现在的工程量有多少?
如果工程量不够,或者为了维持劳动力紧缺的状态(从而维持高工资),工会就会关闭或者收紧学徒招收的口子。
这就造成了一个奇观:在美国,有时候考进当地的电工学徒项目,录取率比进哈佛大学还低。
这不是因为智商要求高,而是因为名额被人为锁死了。
通过这种“计划生育”式的手段,工会始终让市场上合格的熟练工人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供不应求,价格自然就涨。
老板想多雇人?对不起,没证的人你不能用(用了就违反安全规定或合同),有证的人都在我手里,你看着办吧。
现在,我们有了控制价格的《戴维斯-贝肯法案》,有了控制人数的“学徒制”,还需要最后一根链条把政府彻底绑上战车。
这就是项目劳工协议(简称PLA)。
这玩意儿通常出现在大型公共工程(修机场、修大桥、修学校)里。
它是工会和业主(通常是政府)在开工前签的一个总协议。
协议的内容很诱人:工会承诺不罢工,保证工程按时完工。
作为交换,业主(政府)必须承诺:在这个项目上,只能雇佣工会认可的承包商,或者承包商必须通过工会的派遣大厅来雇人,并向工会的基金缴纳福利费。
这是什么意思呢?
这就相当于,朝廷要修皇宫。工头(工会)过来说:皇上,为了不延误工期,咱签个字据。这皇宫的活儿,必须包给我们漕帮。要是用了别的帮派,万一出了乱子(比如我们去捣乱),那就不好了。
对于政客来说,签PLA是双赢:工程稳了,工会的选票和政治献金也到手了。
对于非工会企业来说,这是灭顶之灾。即便允许你参与投标,你也得按照工会的规矩交钱(比如养老金),但你的非工会员工根本享受不到这些福利。这等于让你交两份钱。
结果就是,绝大多数大型公共工程,实际上变成了工会的“自留地”。
这就是为什么美国的基建成本如此之高。
因为这不仅仅是在修路,这是在供养一个庞大的、封闭的、没有任何外部竞争压力的利益集团。
洋洋洒洒几千字,我们把美国工会的三大门派——码头工人的暴力美学、专业人士的执照壁垒、建筑工人的法律围墙,都梳理了一遍。
如果你问我,他们是坏人吗?
我不这么认为。
那个在码头开了三十年吊车的大叔,那个每天站十个小时做手术的医生,那个在烈日下绑钢筋的工人,他们都是为了养家糊口,为了过上体面的生活。
但是,工会从来都是恶龙。
他发育于中世纪的行会,他的目的就是谋求垄断。
世界上第一部《垄断法》,就是由政府规定如何授予某些行会以特许经营权的法律,明白地告诉你,政府特许经营权就是垄断。
这是垄断一词的真正词源。
而维护工人权益,需要工会吗?不需要,要的是法律。
如果有人不给钱,法律当然要处理,工会有什么用呢?
如果法律纵容企业违约,这是法律不彰的问题。
工会,市场上从来不需要这种玩意,他就是恶龙,没有存在的必要。
工会语境中的语言本质是这样的:
“保护工人权益”的意思是“排斥他人就业”;是以侵犯其他工人为手段;
“维护行业标准”的意思是“制造人为短缺”;是以侵犯消费者为手段;
“集体谈判”的意思是“行政勒索”;以破坏自由契约为手段,侵犯企业主的利益。
工会也好、中世纪行会也好,他们增加的利益,都是来源于对其他人赤裸裸的掠夺。
美国工会通过法律条款(如《瓦格纳法案》)、管制手段(如执照和学徒制),成功地将行政权赋予给了工会组织、行业工会组织,在劳动力市场上建立了一个个针插不进的独立王国。
他们赢了,赢在当下,赢在局部。
但代价是什么呢?
代价是高昂的生活成本,是僵化的劳动力市场,是锈迹斑斑的基础设施,以及那个曾经让无数人向往的、自由竞争的“美国梦”的褪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