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强大的女性也逃不掉的困境:性羞辱为什么总是对女人更有效?
原创
肉做的铁
肉做的铁
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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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题
全文7200字
接读者点题,今天结合女权谈谈孙某晨和景甜的事情。
今天文章分两部份:
1.从孙、景二人事件谈谈女性权益的困境;
2.谈谈女权、女权主义和女权运动。
第一部份
从孙、景二人事件谈谈女性权益的困境
如果从女权的角度看这件事,我觉得真正值得讨论的是
为什么一段男女双方共同参与的私人关系破裂以后,女性往往需要承担远远超过男性的名誉成本(还有包括意外怀孕、流产造成的健康损失,但是今天不谈这一点)。
在这件事里,孙某晨非常清楚一点,那就是即使他说他写的那些东西是虚构的,也会对景甜构成非常大的杀伤力,既然是“虚构”的,为什么还有杀伤力?这就是目前中国社会的女性权益所面临的一个不公平的处境。
问题:既然是“虚构”的,为什么还有杀伤力?
这恰恰是今天女性权益所面临的一种非常隐蔽、也非常顽固的不公平。
因为在我们的社会文化中,对男人和女人的性评价直到今天仍然存在明显的双重标准。同样一件事情发生在男人身上,可能只是风流韵事,甚至会被当成男人有魅力、有本事的证明;发生在女人身上,就是妥妥的道德污点。
我们不妨做一个非常简单的性别互换。如果一名女性写文章说自己曾经如何抚摸一名男性的身体、两人发生过怎样的亲密关系,即使大量读者相信这件事是真的,这个男人会不会因此遭受同等程度的社会性羞辱?我估计不但没人羞辱他,还会有很多人羡慕他,夸他有魅力,“艳福不浅”。
但同样的叙事落到女人身上,社会评价机制就变成了:这个女人不检点,“很烂”——原本与公共利益毫无关系的个人隐私,也会变成人格审判的材料。
这就是公然到没有人觉得这是不平等的不平等。
女权争取的不只是女人能不能上大学、能不能工作、能不能拥有财产这些已经比较容易形成共识的权利,还包括女人能不能摆脱一套专门针对女性的道德审判体系。
孙某晨深谙中国社会男权至上的特点和男权文化的精髓,他很清楚这种文字真正的杀伤力,并不来自事情是真是假,而来自它准确地利用了社会中早已存在的一件男性专门针对女性的武器——
性羞辱。
甚至不需要证明那些事情真的发生过,只要成功地把一个女人拖进性的叙事里,就已经完成了攻击最重要的一步。剩下的事情,社会会替他完成——有人会传播,有人会想象,有人会添油加醋,有人会搜索她过去的恋爱经历,有人会把她的照片和那些文字联系起来。等这些东西传播出去以后,谁还记得“纯属虚构”这几个字?
这才是女性权益问题中一个长期被忽略的困境:
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并不会自动消灭文化中的男女不平等。
尽管今天一个女人已经可以上大学,可以工作,可以挣钱,甚至可以拥有自己的财产,很多女人也可以自己决定和谁恋爱、和谁结婚,但是在整个社会文化和社会道德评价体系里,女性的身体和性生活仍然承担着远高于男性的道德成本。
而这种道德成本本身,就是一种傲慢而邪恶的权力——当一个社会仍然习惯用“性”来评价女人的人格时,性羞辱就天然成为攻击女性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武器,没有之一。
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认为,女权绝不仅仅意味着“给女人一些好处”:
真正的女性平权,是让一个女人不再因为自己是女人,而承担男人不需要承担的额外道德成本
。
一个男人谈过很多次恋爱,不意味着他人格低贱;那么一个女人谈过很多次恋爱,同样不意味着她人格低贱。一个男人有性生活不应该成为社会羞辱他的理由,那么女人也一样。
甚至再退一步,假设景甜,以及其他很多女性,都确实有过一些我们并不认同的行为,比如索取财物,比如在感情中表现得势利、贪婪——我这里说的是假设——我们当然可以批评这些行为,但是,即使如此也不意味着别人因此获得了羞辱她身体的权利;一个女人即使在一段感情中做错了事情,也不意味着她的人格权、隐私权和尊严就随之作废。
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强调:
权利真正有价值的地方,恰恰在于它也保护那些我们不喜欢的人。
如果只有符合我们道德标准的“好女人”才配拥有隐私和尊严,那就不叫女性权利,那叫给“好女人”发奖状。真正的权利应该是:无论她是不是你喜欢的女人,无论她是不是符合传统社会对于贤妻良母、贞洁女性的想象,她首先都是一个人。
而一个人的人格尊严,不应该随着她和谁谈过恋爱、和谁发生过关系而升值或者贬值。
第二部份
谈谈女权、女权主义和女权运动;
以上就是结合孙、景二人的事情,简单说说我自己对女权的一些浅显看法,接下来想慎重地谈点儿社会问题——在咱们这里,“女权”和“女权主义”以及“女权运动”都是很难展开讨论的话题。
咱们先简单说下这几个概念。“女权”是价值目标,“女权主义”是一套关于为什么要实现这个目标、怎样实现这个目标的思想体系,“女权运动”,更准确地说是妇女权利运动、女性权利运动。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女权”并不等于“女性特权”,尤其在中国,必须强调这一常识,原因是你不强调的话,会有人给你扣帽子,而且,因为男权的根深蒂固和无限泛滥,泛领域扩张,以及受男权文化的毒害,很多女权主义者走向了极端女权主义,确实也是不可取的。
女权不是女性特权。女权反对的是因为性别而受到不平等待遇,而不是要求把过去男性享有的不合理优势,换成女性来享有
。
如果一个国家长期以来的文化、习俗甚至制度层面规定了女人不能接受高等教育、不能继承财产、不能自由就业,那这是男权压迫;但如果反过来主张“因为我是女人,所以男性天然应该给我更多财产、承担更多义务,而我可以享受更多免责”,那同样不是平等。把不平等的方向倒过来,并不会自动变成正义。
延伸到咱们的日常生活里,也有类似的现象,比如:“因为我是女人,所以犯同样的错误应该处罚更轻”,“离婚时女性天然应该多分财产”,“男人天然有义务给女人花钱”,这些主张当然可以打着“女权”的旗号,但从权利平等的意义上讲,它已经不是简单的男女平权,而是在要求基于性别获得额外利益。
反过来也一样:女权主义并不意味着“女人永远正确”或者“男人天然有罪”。严肃的女权主义讨论的是制度、权利、机会和权力关系,不是把男人和女人简单划成敌我阵营。
昨天的文章里我已经说了在咱们国家支持女权是个不受待见的事,并不是说政府不支持保护女性,而是很多问题,实在没办法展开说,咱们先说民间层面的,首先支持女性平权就触犯了很多男性长期以来不合理的利益。
首先,平权并不是一句没有成本的漂亮话。任何真正的平权,都会重新分配原有的权利、义务和利益。从咱们国家的民间来看,这些年好像女性的地位上升了很多,尤其在很多城市家庭,似乎女性的地位已经有了很大提高,甚至有的家庭是女主人说了算,但如果放眼全国,尤其是占人口多数的农村,以及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女性的权益和地位依然并不高,依然大量处于利益受损或者受侵害的程度。
尽管所有的男性都没有公开认为女人就应该低男人一等,但现实中的情况往往更隐蔽:
他们原则上赞成男女平等,但一旦平等具体落实到婚姻、家务、财产、职业、性自主、家庭决策权等领域,男人是一步都不愿意让的。
生活里确实有很多爱老婆、抢着做家务的好男人,但你要把这种男人的数量放到6亿成年男性的基数里来看的话,比例小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传统男权社会给男性带来了很多好处,因为男性享受这种特权已经长达几千年,以至于他们已经意识不到这是“特权”,而会被理解成“本来就应该这样”。
比如,妻子承担更多家务和育儿,被认为是贤惠;女人结婚以后更多迁就丈夫的职业和居住安排,被认为是顾全家庭;男性拥有更多性经验可能被宽容,女性却受到更严格的贞洁要求;家庭发生重大决策时,男性拥有更大的话语权,也可能被包装成“男人是一家之主”,甚至即使在今天,我的老家,山东的很多农村,尤其那种一大家子一起过的传统家庭,女性依然不可以上桌子吃饭,要等公婆和男人吃完,她和孩子才可以吃。
是的,现在2026年了,这种现象依然存在,我上网搜了一下,看到很多讲这种事情的视频,有一个阅读量不是很高的抖音视频,我截了图给大家看一下,我并不是想抨击视频中那位老人——他这辈子已经这样了,改不了他那些旧观念了,而是这条视频点赞最高的留言惊到我了,如下:
女人不能上桌吃饭居然也成了“老祖宗的智慧”,你祖宗是个什么玩意儿呢?
奇怪吗?不奇怪,记得前几年,呦呦鹿鸣的老黄写山东人过年磕头的事,认为这种陋习可以废止了,结果很多山东人急了眼,有人声称要弄死老黄,看见没:不让当文化奴才还急眼呢!
我作为山东人,深知这个地方的一些陋习和恶俗,比如大男子主义,家长专制主义,等级意识,虚伪势利等等,当然,山东也有些风气比较好,比如有很多人很仗义,厚道,好客,这些也都是事实,但总体上而言,作为儒家文化的老窝,这地方积攒了很多千年的沉疴。
咱们接着说女权的话题,因为男性享受传统特权已经长达几千年,以至于他们已经意识不到这是“特权”——当一种不公平持续几千年,人们就很容易把
既得利益误认为是自然秩序
。
所以女权运动真正让一些人不舒服的地方,不是它喊了一句“男女平等”,而是它对这套延续了千年的不公平发出了追问:既然男女平等,那么有些本来可以一起分担的事情一定要让由女人承担?为什么同一种行为发生在男人和女人身上,要接受两套道德评价?为什么男性因为传统性别角色获得的便利不能被重新讨论?
问题一旦问到这里,冲突就出现了,因为抽象的平等几乎人人都可以支持,
具体的平等却一定涉及利益调整。
这和历史上其他平权运动其实有相通之处。拥有优势地位的人未必觉得自己在“压迫”谁,他只是觉得过去的生活方式很正常。一旦原本处于弱势的一方要求改变规则,优势方首先感受到的往往不是“别人获得了平等”,而是:
“我的利益被拿走了。”
可问题恰恰在于:如果那件东西本来就是建立在别人承担更多义务、拥有更少选择的基础上,它究竟是不是你的正当权利呢?是个屁!
当然,这里必须再重复一遍我前面说的那条边界:
反对男性的不合理既得利益,不等于反对男性;争取女性平权,也绝不意味着女性提出的任何利益诉求都天然合理。
所以,中国的现实情况就是:
很多人并不反对写在纸上的男女平等,他们真正反感的,是男女平等开始进入自己的生活。
而一个人究竟是不是真的支持平权,也往往是在这个时候才能看出来。
以上说的是民间对男女平等、女性权益的基本态度,而要是放到官方层面,我只能简单说几句,首先女权的基础是人权,你要搞女权运动,你说这意味着什么?还有,女性权益国家也是要立法保护的,但是你要搞运动是不是得集会?得有组织?
不要说女权运动,即使是各种公益组织,民间团体想搞点儿集会或者活动,你也要报备、审批,对不对?这一点就说这些吧,没办法展开。
我看过一个视频,一对儿夫妻发现他们初中的女儿有点儿“女权”意识的觉醒,认为这是非常严重的错误,起因是女儿问了一个问题:“女人为什么一定要嫁人?能不能自己过”?于是这对儿夫妻对孩子进行了严厉的训斥和管教,并自认为自己做得非常正确,拍成视频发到了网上,看了这个视频我想说的是:这对儿夫妻不配有孩子,他们这辈子就这么烂下去就行了,还要嚯嚯一个无辜的孩子,太造孽了。
这对儿父母把孩子的一点觉醒意识当成了需要纠正的错误,这说明对“女权”的污名化已经进入了家庭教育。
很多国人听到“女权”,脑子里出现的并不是女性拥有与男性平等的人格、权利和选择自由,而是“仇男”、“不结婚”、“不生孩子”、“挑拨男女对立”、“女人要骑到男人头上”。于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说一句“女人为什么一定要嫁人”,在一些父母看来,可能已经不是孩子在形成独立人格,而是“思想出了问题”。
很多父母可能真的认为自己在保护女儿:女孩子不要太强势,将来不好找对象;不要整天讲男女平等,社会就是这样;女人最终还是要结婚生孩子;太有主见以后会吃亏……
其实这些话实都是在完成一种非常古老的将女性规训进而物化的过程——女孩儿还没有真正进入社会,家庭已经提前教会她怎样适应自己的性别位置。
我们经常产见到这样的情形:男性表现得强硬,那叫叫“有主见”;女性表现得强硬,则容易被说“太强势”;男孩儿不想结婚,最多被说成“没玩儿够”,但女孩儿不想结婚,却往往被认为是“嫁不出去”、“没人要”或者私生活太滥;男性事业心强,往往得到鼓励,但女性事业心强,家里反而可能提醒她“女人最终还是家庭重要”。
这就是为什么女权主义真正具有冲击力的地方——并不在于喊几个口号,而在于它教会一个女孩提出一些非常简单的问题:
凭什么男人结婚以后可以继续把事业放在第一位,女人就应该牺牲?凭什么家务天然属于女人?凭什么男人可以选择不做父亲,女人却必须把成为母亲当成人生使命?
甚至更进一步:凭什么我的人生必须按照你们替我规定的方式生活?
到了最后一个问题,矛盾甚至已经不只是男女之间的矛盾了,而是个人意识与传统家庭权威之间的矛盾。
回到刚才那个视频,其实一个女孩儿女权意识的萌芽,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主体意识的萌芽。她开始意识到“我是一个独立的人”,而不仅仅是“一个女孩”;我的身体、婚姻、职业和人生首先属于我自己。
人类的伦理学、社会学,以及文学作品和社会舆论,以及茶余饭后的坊间论谈,几百年来都在讨论一个非常深刻的问题:
一个人究竟有没有权利定义自己的人生?
我们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都认为非常正常、非常有意义、有价值,甚至有点儿神圣的感觉,但是如果把这个问题换一种提法:
一个女人究竟有没有权利定义自己的人生?
那恐怕立即就会引起轩然大波,更会激怒很多男性。
为什么会这样?咱们稍微延伸一下这个话题。
“一个人究竟有没有权利定义自己的人生?”
这句话听起来几乎是现代文明的基本命题。从启蒙运动到存在主义,从小说、电影到我们今天谈论的个人自由,人类几百年来反复讲的无非是这些东西:我是谁?我要过怎样的生活?父母、社会、传统和国家有没有权力替我决定?
一个男青年说:“我不想按照父母安排的人生生活。”我们很容易把它理解成独立。
他说:“我不想继承家族产业,我想去远方。”人们会夸赞他这是在追求理想。
如果他说:“我不想结婚。”顶多也就是被说成浪子。
即使他说:“我不想要孩子。”人们最多也就是认为他有些另类,或者说他没有责任心,但不会有人认为他背叛了男性这个性别。
而人类的文学作品,尤其喜欢这样的男人。从离家出走、反抗父权,到抛弃安稳生活寻找自我,这几乎是现代文学最古老的母题之一。一个男人挣脱别人替他规定的命运,即使他失败了,我们也会觉得悲壮,也会尊敬他、佩服他,甚至认为:他是个勇敢的人,过着我想过而不敢过的生活。
可是把主人公换成女人,几乎所有的事情都会反转成另外一种感觉:女人怎么可以不结婚?女人怎么能不为男人生孩子?女人就该放下自己的工作去支持丈夫的工作……
于是你会发现一个很荒诞的现象:
人类赞美了几百年的“追求自我”,一旦主语变成女人,就可能被重新命名为“自私”。
这才是女权主义最触动传统社会神经的地方。
它真正提出的那个问题其实一点也不复杂:
女人是不是一个完整的人?
如果答案是“是”,后面的很多问题其实顺理成章。
一个完整的人当然有权决定是否结婚,有权决定跟谁结婚;有权决定是否生育;有权选择事业还是家庭,也有权两者都要;有权挣钱,也有权支配自己的财产;有权拒绝不喜欢的人;有权离开一段糟糕的婚姻;甚至有权选择一种父母、丈夫、亲戚、邻居都不喜欢,但又没有伤害别人的生活。
真正困难的恰恰在这里。
因为很多人嘴上完全接受“女人是独立的人”,可一旦把这句话兑换成具体权利,就开始犹豫——女人当然可以独立,
但是
总得结婚吧?
女人当然有生育自由,
但是
女人不生孩子怎么行?
女人当然有事业,
但是
孩子总得有人照顾吧?
女人当然可以离婚,
但是
为了孩子是不是应该忍忍?
女人当然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
但是
你不能太自我。
你会发现,每一个“但是”后面,都在悄悄收回前面的承诺。
所以我觉得,讨论女权有时候根本不用从复杂的理论开始。甚至不必讨论父权制、性别结构这些容易引发争论的概念。
只需要问一句:
你是否承认一个成年女人,在不伤害他人、不侵犯他人权利的前提下,有权决定自己这一辈子怎么活?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许多基本的女权主张其实已经包含在里面了。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就应该继续追问:
为什么一个男人有权定义自己的人生,一个女人却没有?
必须得补充一个很重要的限定:这并不意味着女人作出的每一个选择都值得赞美,也不意味着女人不能受到道德评价。
一个女人会自私,会愚蠢,也会判断错误,也会伤害别人——就跟男人也会犯这些错误一样。真正的平等不是宣布“女人永远正确”,而是承认:
女人拥有和男人一样犯错、后悔、重新选择,以及承担自己选择后果的资格。
女权主义最朴素、最基本的要求不是要求女人骑到男人头上,也不是把男女变成敌人,而是把那个被人类讨论了几百年的宏大命题,原封不动地交给女人:
你这一生,究竟应该由谁来定义?
而真正让一部份人不舒服的,可能恰恰不是“女权”两个字,而是觉醒后的女人的回答:
我自己。
写在最后
我之所以强调在中国必须把女权不等于女性特权这一基本常识必须讲清楚,就是因为中国的性别关系本身就存在极其复杂、血泪斑斑的历史遗产。传统的宗法社会长期以父系家族为基本结构,在婚姻、继承、贞操、家庭权力等领域,对女性存在大量制度性、文化性和习俗性的压制以及迫害,即使到了今天,即使政府已经把保护女性、儿童写进了法律,但这些些陋习依然极其强大,文化惯性也依然在狂飙,并没有刹车迹象。因此,不能因为今天网络上出现了一些激进甚至荒唐的女性主义言论,就反过来否认历史和现实中的女性权利问题。
但是,另一面同样不能回避:一个群体曾经受到不公正待遇,并不意味着这个群体中的任何人提出的任何要求都天然正义。
这其实是现代权利观非常重要的一条底线——不能认为因为在历史上女性吃过亏,所以今天女性获得一些额外特权也是应该的——万万不可以有这种思想,这种想法的危险性在于,因为按照同样的推理,任何曾经受过压迫的群体,都可以要求今天无辜的另一个群体替历史还债。这样建立起来的不是平等社会,而是不断轮换受益者和受损者的身份政治。
我支持女权,所以我反对男权;也正因为我支持女权,所以我反对女性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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