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写文痛骂了职业投诉人这个群体,然后毫不意外被口水淹没了。极少数人的出发点是谴责我为什么只敢骂那些利用规则的人,而不去骂那些制定规则的人。这一点他谴责得对,我确实不准备骂。他勇敢,有本事让他去吧。还有极少数看起来比较理性、中立、客观的,说职业投诉虽然讨厌,但是毕竟在他们的威慑下很多“不法商贩”不敢胡作非为了,我属于一竿子打死一船人。还有最极少数支持的声音,他们是人群中难得的正常人。这个年代只是做个正常人就已经很难得了。剩下的就是绝大部分人了,他们眼里职业投诉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力武器,是伟大的职业。而我,要么自己是坑害消费者的不良商家,要么是被人收买的破烂写手,我才是肮脏下贱的东西。看完这些评论我居然生不起气来,可能是麻了,以前也没少被骂,只不过这次我本身言辞比较激烈,引来的反对声必定加倍激烈。对这些留言我更多的情绪是感到悲哀,越看越悲哀,每一条留言背后都是一团鲜活的大脑,我真的希望正常的大脑在人群中的占比能高一些。从留言的比例来看,确实让人十分悲哀。这不是悲天悯人,而是出于一种理性认识。正常人多一点,这个世界就能好一点,我本人的生活环境也能稍微好一点。说到底还是一种非常自私的愿望,一点都不崇高。我警惕崇高,甚至对崇高有点过敏,这个世界上号称崇高跟真的崇高基本上早就没什么关系了。金庸世界有一种很有意思的现象。江湖上的名门正派往往名不副实(张三丰的武当除外),正派人士经常顶着一副道德面具私底下做一些苟且猥琐之事;那些“魔教”、“妖女”反而有血有肉,敢作敢当,一边兢兢业业搞事业一边替别人背黑锅。《倚天屠龙记》中的明教就是这样一个组织,六大派围攻光明顶,明教眼看就要被团灭之际,众人盘坐地上念了一堆非常洗脑的口号,“焚我残躯,熊熊圣火......怜我世人,忧患实多!怜我世人,忧患实多!”小时候对这段口号印象非常深刻。那天看评论正沉浸在悲哀之情中,就突然想起这几个字,“怜我世人,忧患实多!”放在这里太特么合适了,用我一位网友的话说,“小黄人太可怜了”。在理性和秩序面前嘲讽谩骂,在真正的威胁面前奴颜媚色,这就是可怜,一种被驯化过的可怜。我文章里面写得明明白白,“交易双方在各自支配自己合法财产的前提下进行没有强制和欺诈的自愿交换,任何职业都是正当职业”。各自的合法财产,没有强制和欺诈,这些要素组合在一起,才是符合正义原则的正当行为。那些反驳的声音,全部都在列举强制和欺诈的案例,说我在替强制和欺诈说话。这就好比,我说吃屎不好,要吃饭,他们跑来谴责我,说我在鼓励他们吃屎。这就是目前中文互联网上的平均阅读理解能力。谁都希望市场一片清朗,所有参与者各司其职,各展所长,诚信经营,没有欺诈。能完全达到这种境界吗?大概率是做不到,但是可以朝这个方向靠近。靠近的方法还是那句话,让每一个人自由支配自己的财产。至于真正的假冒和欺诈,自由行动的市场人也会创造出制衡的办法。识别假冒和劣质产品本身就是一种需求,有需求就有市场,第三方评测或者认证机构会像其他市场参与者一样用竞争的方式提供甄别服务。存在商家买通第三方机构替他们说好话的情况吗?当然存在,因此允许竞争才是必要的。市场是一个过程,不是一劳永逸。在这样的过程中出现投诉的现象,我是没有意见的。这跟你我目前见到的市场监督方式完全不一样,区别主要就在于垄断还是竞争。垄断的规则制定和执行者,他们的收入不直接来自消费者。收入来自消费者,那么赚钱正确的做法就是服务好消费者;收入来自别处,那么赚钱的正确做法就是从别处努力。因此“规则永远可以更新换代,当你做到了符合现在的规则,那么离新的规则出来就不远了”,人类社会运行的规律一点都不难理解。实际上商家并不需要那么多的所谓监督,他们互相之间的竞争本身就是非常有效的监督,更别说还有其他互相竞争的具有监督功能的机构。反而是各种设限、挤压商家生存空间的垄断性监督,倒逼更多商家危险操作只求节约成本,催生出了更多假冒伪劣产品。这时候再鼓励投诉举报,让商家更加举步维艰,结果并不是商家被“威慑”了,而是更加艰难的生存环境,让假冒和欺诈更加猖獗。为什么说“怜我世人,忧患实多”,为什么悲哀?就是这么些显而易见的原理,大部分人都没有什么机会去接触和了解。上篇文章我觉得骂骂那些以投诉为生的狗东西就好,规则还是不宜多谈,现在我觉得可以谈,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市场的参与者,为什么不能聊一聊,说说自己的观点?为什么他们可以污蔑我是商家的走狗枪手,我连讲一点正常的经济学常识都要畏首畏尾?用不着这样。糊涂还是清醒,事关每个人的权利和福祉。虽然个人无法影响形势,但是多一个不那么糊涂的人,我认为就是有意义的,至少对这个人来说,看待世界的方式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