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古三古四 ,作者古原
经济学思维看世界
鉴于民主系列争议太多,今天文章做一些调整。
不按固有节奏写,先写最后一篇,然后再继续。
先来回应一些争议性比较强的问题。
有朋友在后台留言,两德你选谁,一个是民主,一个是不够民主?哪一个更优?
还有朋友留言,秦皇汉武都征很多税,怎么民主共和就一定比他高呢?
还有朋友留言,为什么现在西方很多国家利率很低,甚至是负的,你说的利率提升是不成立的。
这三个问题,其实是一个问题。
这个系列是在进行政治制度的经济学边际分析,这是什么意思呢?
这个类似于在自然科学研究中,排除其他干扰因素,仅把某一个因素当作变量来进行分析,这种分析方法叫边际分析。
边际的意思就是新增带来的新增,意思是新增A变量,会带来什么结果。类似于说,化学试验中,在同等条件下,新加入A物质,会发生什么变化。
这是边际分析的方法。
我在秦制系列中提到,战争是国家政权的一个集权化的因素,由于不安全感,导致政府更容易形成形成大一统的集权能力,并汲取民力,用于战争,保卫政权。
秦皇汉武时期,就存在战争这个变量。
所以,你对比的不应该是秦皇汉武时期,与欧美和平时期的税率,而是你要用秦皇汉武时期,与二战一战时期进行对比。
这样结果就出来了,美国在二战时期,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超过90%,并开征遗产税,1916年的时候税率是16%,到1935年,到了70%。洛克菲勒就收取了70%的遗产税。
秦皇汉武能收到这么高比例的税吗?
有人要来杠了,那还有徭役呢?这也是税收。
那义务兵制就不是徭役了?秦时期,徭役大约为一年一月左右。但整个美国在二战期征收了一千多万人入伍,征战数年,而其他参战国征集的义务兵的数量和比例更高于美国。
所以放在同一条件下进行比较才有意义。
不能将战争和制度两个变量混在一起。
而经济学进行分析的核心方法叫作演绎推理。
君主制在税收上会次于民主共和,这是由权力公有私有这一前提进行推论的。
一个劫匪,如果只能抢你一次,那他会倾向于抢光你。
但如果他知道可以安全的抢你,并且可以世世代代的抢你,那就一定倾向于慢慢抢,一次抢一点点,因为长久来说,他这样会抢的更多。
而民主共和下,征税倾向于当下和眼前,这是由这一前提推理出来的,前提不错,逻辑分析无误,则结论不会错。
好了,来谈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的问题?
你问我要选哪一个?我当然选联邦德国,我认为这更优。
但我这么选就意味着这两种制度上有优劣之分吗?
不存在,因为还有另一个变量在。
那就是二者奉行的执政理念不一样,民主德国奉行的是计划经济的理念,而联邦德国奉行的是市场经济的理念。
这个重大的变量,你不考虑,你只从制度层面考虑,这就是一种现象思维,而不是试图找出真实的评估因素。
、
所以民主德国之所以更惨,不是制度上更差,而是奉行的理念远差于联邦德国奉行的理念。
你想清楚这个问题,你就能看到,同样的所谓不够民主的蒋家父子政权,为何在台湾能让台湾在六七十年代高速发展?为什么在不够民主的朴正熙时代,韩国经济高速发展?为什么新加坡李家长期执政,但成为世界上经济最自由和最繁华的地方之一?为什么香港没有民主制度但却在六七十年代保持了高速发展?
因为执政者奉行的理念,这是一个更大的变量,这个理念,不是由制度带来的。
相反,奉行了计划经济理念的印度,有民主,也一样发展不起来,因为更大的变量是奉行了错误的经济理念,制度因素在其中的作用,低于理念的作用。
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可以入侵任何一个地区,不管这个地区是民主化的程度有多高,他造成的后果,比制度本身更严重。
第三个问题依然是一样的问题。
现代国家为什么会出现利率更低?因为你看到的是名义利率,而不是实际利率,还有另一个变量在其中,那就是货币通膨率。
由于现代国家进入了法币时代,处于长期通膨阶段,那只有将名义利率加上通膨率,才是真实的利率。
各种变量合在一起进行判断,就会出现一种经验上的结论。
然后再回答另一个问题。
朝鲜是君主制国家还是共和制国家?
答案是共和制,为什么,这章就不说了,下章说吧。因为这个问题与下一章的主题紧密关联。
今天的文章主题是,最好的制度是什么?
这也是问的最多的问题,本来想最后写,但鉴于文章引发的误解太多,把最后一章放到前面来。
很多人说,如果不选择民主,那应该选择什么制度?
这个问题的本身,就带有对制度的迷信。
认为人类可以通过某一种政治制度就达成一个不断繁荣的目标。
这种想法,类似于上帝视角,认为可以思考出一套方案,这个方案能杜绝世间的恶,能让战争不再发生,能让大屠杀历史不再重复,能让所有的老百姓安居乐业。
人为设计某一种制度来解决问题,是一种乌托邦式的想法。
但存不存在最好的制度呢,当然存在,只不过这个制度不是人为设计出来的,而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只不过你从不关注。
首先,我要说,我是崇美的,可以说我是个美粉。
但我崇的美国,不是当下这个美国。
我们回到美国建国之初,我们需要回答一个问题,是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带来了美国的自由,还是美国人为了保有自由而设计了三权分立制度呢?
如果是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带来了自由,那三权分立制度是一种神仙药吗?在没有这个制度之前,美国这一片土地就不存在自由了吗?
很明显,这个答案是清晰明了的。那就是美国的国父们,是为了保有当时美国的自由,而设计了三权分立制度。
在三权分立制度出前之前,北美这一块土地上,就已经形成了自由的传统和习惯,美国国父们进行的政治制度设计,是为了防止这些自由被夺走。
也就是说,美国人先有了自治自由的观念,在赶走英国政府后,再设计了一套机制试图保护现有的自治和自由,而不是这一套制度带来了自由。
尽管的美国先贤们选择了共和体制这一摧毁自由的方式 ,但我依然要认同美国先贤的观念,他们只是在制度选择上出现了错误,但他们心中试图保护自由的理念是正确的。
那我们先来看,在美国成立之前,北美殖民地是如何运作的。
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去中心化的自治。
如果看过我秦制系列文章的人就会了解,中心化形成政府强大的战争能力是秦制的核心 ,而北美殖民地是一个去中心化的自治运营模式。
十三个殖民地,相互独立。
而在这十三个殖民地当中,所有的乡镇又是基本独立的。
人们很容易混淆自治与民主制度。
北美乡镇自治的基础是产权的联合,也就是一个地方,大多数人都拥有自己的地产,然后在这一基础上,他们进行这一片区域事务的合作。
如果看过我民主系列第一篇的朋友就会明白,这是一种小区自治模式,尽管你可以看到他们讨论的事务在形式上非常象民主体制,但本质是完全不同的,因为这是共有产权基础上的自治,而不是公有产权下的民主。
也就是说,乡镇自治的基础是,他们拥有产权。
从美国早期民主的设定你也可以观察到这一事实,在美国建国初期,不拥有固定资产和交税的人,是没有投票权的,而当时的美国没有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如果你仅仅是在这个乡镇的一个雇工,那你是无权参与乡镇自治会议的。
因为如果可以,那就意味着你在参与他人财产的决策。
我们依然可以回到小区民主决策的思路上来。
一个小区,除了有业主外,还有保安,保洁,还有小区周边的底商租用店铺的商人,还有这些店铺的员工,现在很多人都是小区业主,那么请问:
这些没有在小区购买物业的人,你能不能接受他们来开小区事务的会议并参与决策呢?
显然,这是荒谬的。
你想都不必想,就一定会否定这一主张。
但现代国家中,人们可以投票决策某一家企业的事务,可以投票决定某人的财产应该上交多少用于另一批人的福利开支。
你再把这一逻辑回到小区里来尝试一下。
小区民主会议开个会,清洁工跑过来说,哪个业主家钱多,他家应该多出钱,用于我生病后的开支,我收入低,看不起病,所以你应该给我付医药费。
另一批小区住户也在说,我家小孩多,他家小孩少,所以他家的收入应该给一份给我,让他出点钱来养我家小孩。
还一批小区住户也跑过来说,我家老人没收入,你家年轻人多,你家的年轻人应该为我家老人养老。
还一个小区店铺的店员跑来说,我的收入低,你们业主收入高,你们应该分一点给我。
如果你住在这样的小区,你不犯精神病算你心理强大。你会说,这样的小区制度坏到极点了,是他妈的人间地狱。
如果你所在的小区,有人提出上述这种要求,你会恨不得几个耳刮子抽到他脸上去。
但现代民主国家,就是这个样子的,把荒谬的小区放大,人们却歌颂这种体制,说他是世界上最不坏的制度。
好玩不?
基于财产权的联合,每一个人的决策是在决策与自己相关的财产,每一个人之所以能参与决策 ,也是因为他拥有相应的财产。
这就是自治。
自治没有什么奇怪的,并不是什么稀奇古怪的制度,这个世界上主要运行机制就是自治。
自治大于各种其他的政治制度,才让世界得以繁荣增长,才让世界产生市场增量。
一个公司也是自治模式。
哪怕是巨大的公司,他也是在公司章程范围内来进行决策 ,所有能参与决策的人,首先是拥有财产权的人,其次是根据契约邀请的人。
而这一财产权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试图剥夺这一权利,都是非法的。
我前面几章说过,民主选举是权力,那他和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的区别在哪里?
区别就在于你在决策谁的财产?
如果你在决策自己的财产,你在公司开董事会、股东会做决定,那当然是你的权利。
但你在国会殿堂讨论如何征富人的资本利得税时,你在决策你的财产吗?这明明是别人的财产。
小区里的清洁工、保安参与决策你家应该付多少钱给他们的父母养老时,你会觉得这是他们的权利吗?
当然不是,不是权利,那就是权力了。
什么叫权力,就是他通过暴力剥夺你的财产,但却没有后果。
如果小区清洁工跑你家拿走你一千块现金,这叫盗窃。
但民主制度下,普通人通过民主会议强迫提升富人的资本利得税,和清洁工的这一举动本质上有区别吗?没有。
但后果上有区别,清洁工到你家拿走一千块现金,你会抓他,而坐在国会殿堂里用税率拿走你钱的人,他不但没有后果,而且他们成为众人歌颂的穷人良心担当。
英国政府在北美派驻过管理机构,比如总督。
他们曾以为,这一机构如果消失,北美就将陷入无政府状态,会成为战乱纷飞的地方。
事实是,赶走了英国政府派驻机构,北美的乡镇自治系统没有任何影响,一切照常进行。
因为北美的乡镇自治系统并不存在上级这一概念,他不是一个自上而下进行管制的体系,而是一个依托财产权完全独立存在的事务决策系统。
如果你家住的小区业主委员会,突然出现一个上级,要求你按上级要求来管理小区,你会吃惊吗?
当然会,关他屁事啊。哪来的上级?
没有上级的机构,才是一个完整的自治制度。
今天的美国依旧保存有自治制度的残留。比如州政府并不隶属于联邦政府,同样的,市政府也不隶属于州政府。
这一理念,也是当年美国自治精神的体现。
再比如,独立宣言中明确说明:
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
如果你看过我的第一章,再对照这一段话,你就会认为,这一段话说的是要经过每一个人的同意,而不是只征求某部分人的同意。
所以美国联邦是十三个殖民地联合起来的,是自愿加入联邦的,宪法中并未说明各州一经加入就不能退出,按美国宪法的原则 ,联邦权力来源于各州的赋予,未赋予联邦的,联邦不得拥有该项权力。
这就是一种自治思维,人人同意才是共有产权的处理原则 ,才符合伦理。
甚至美国的持枪权,也是自治思维的体现。
政府只是我授权成立的机构,既然是我授权成立的机构,他怎么可以反过头来骑在我头上剥夺我的暴力权?当然不行。
美国不但有联邦宪法,各州还有各州的宪法,他们是完全相互独立的。
可以理解,在建国之初,美国国父们是试图设计一种模式,那就是美国是一家集团公司,各州都是大股东,也各自管着自己的分公司,联邦政府是各州推选出来的董事会(国会,最高法院,总统)。
而各州以下的县,区,市等也是独立于州政府的。
也就是说,在美国建国理念中,联邦是各州合作的结果 ,州是各县合作的结果,县市场则是各社区、乡镇合作的结果。
既然是合作,就是可以合,也可以不合。因为决策者是发起合作者,而不是合作机构。
自治才是美国之所以在建国后短短时间成为世界第一强国的根本原因,而不是三权分立,而不是民主。
而三权分立民主制在不断地削弱美国这一自治传统。
回到股份公司的定义,股份公司是由无数股东发起的,股份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利来源于各股东根据契约之授权。
那各股东当然有权收回这个授权,并决定离开公司,比如事前约定,可以退股。
好了,为了让你再了解清楚什么叫自治,我要向大家介绍一种共产主义的组织,他也是自治制度。
1825 年,英国空想社会主义代表人物罗伯特·欧文和几个儿子来到美国,在印第 安纳州南部的沃巴什河岸边,购买了 3 万英亩土地,并投资 4 万英镑,创建他 理想中的乌托邦社区——新和谐村(这名字我也是醉了)。
欧文说服了居住在费城的苏格兰富裕的科学家和慈善家威廉·麦克卢尔lliamMaclure)加入他的“新和谐”并成为他的财务伙伴。
37Maclure 的参与继续吸引了其他科学家,教育家和艺术家。欧文的乌托邦社区吸引了许多人,其中许多人有崇高的目标。他们包括流浪者,冒险家和其他具有改革意识的爱好者。
用欧文的儿子戴维·戴尔·欧文(David DaleOwen)的话说,他们吸引了“各 种各样的激进主义者”、“狂热信徒”和“懒惰的理论家”。
这里诞生了很多美国的“第一”:
第一所幼儿园、第一家商贸学校、第一次免费教育制度的尝试、第一家免费图书馆、第一家市民戏剧俱乐部、第一家有组织的妇女俱乐部。
最后这个乌托邦试验失败了,成为乌托邦失败的知名案例。
当今世界上还有一种全球知名的乌托邦组织,那就是以色列的基布兹。
人人不需用钱包的“基布兹”的基本原则是:“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它的一切财产和生产资料为全体成员所共有。成员之间完全平等,大家一起劳动,共同生活。
“基布兹”的住房、汽车、学校、图书等等属于“基布兹”的每一个人。如何分配年度利润,也由大家一起商定。社员平常的开支,包括吃饭、穿衣、看病保健、教育、旅游乃至听音乐会、看电影等全部免费,并由集体统一分配。
大部分的基布兹仍保留了集体的食堂,大家到饭点,都会自觉的到食堂用餐。当然是不需要付费的。
在“基布兹”的食品店、服装店,每个成员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表格,需要什么只管拿,签个字就行,所以说“基布兹”内部没有金钱往来,成员不领取任何报酬或工资。
这两种乌托邦是各种乌托邦制度批评者或支持者经常提出的案例。
但是,我的观点是,
以上两个乌托邦案例均为私有产权下的自治制度而非什么权力公有制度。
理由如下:
一、 不管是欧文的实验还是以色列的基布兹,所有加入试验或基布兹的人们是自愿加入的;
二、 欧文的实验主要的支出是欧文的个人财产,最后无法支撑而倒闭。基布兹的人们共同分享的是大家私产的集合,人们自愿将他们的私产送给自愿合作的集体来共同分配;
三、 基布兹每一个人并没有得到份额清晰的收益。但是,这是一份自愿收益被模糊的契约,自愿契约即个人权利的体现。
这种状况其实在生活中非常常见,最常见的就是夫妻财产。夫妻结婚后,他们在共有财产中的收益是清晰的吗?老婆多花了钱还是老公多花了钱,是无法清晰计算的。
但是夫妻财产是确定无疑的私域。如果有婚前财产契约,按契约执行。如果没有契约,按约定俗成的社会规则执行,可以把夫妻财产应各归属 50%当作当前世界的通行社会规则。
夫妻的财产就是确定无疑份额清晰的私有财产,平时生活中老公负责赚钱养家,老婆负责貌美如花那又如何呢?那是双方自愿模糊化的结果。
基布兹同理,也是参与者自愿模糊利益的结果,但这同样是私有下的自治,而不是什么权力公有。
四、 基布兹参与的人员是随时可以退出的,并且有退出的事前约定,一般来说是会退一笔钱给到退出者,这完全是依据契约来进行的。
最后总结,基布兹和欧文的和谐公社之所以不是共和,是因为他没有强制。个人自愿支配财产才是私有产权,这就是自治。
自治问题,还需要解决合作的问题。
那就是面对战争,面对各种更大范围的事务,人们如何合作起来,是否只有权力公有,才能应对呢?
这个问题,最后讲吧。
下节预告:民主共和是必定要均贫富的制度
写文不易,喜欢的给个三连。
我当然欢迎批评和讨论,但起码得看完我这个系列,我不会在一些我已经讲清楚的问题上来反复讨论。
5、民主制度下,税收只多不少(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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