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暑假以来,西宁市各级“双减”办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治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现将近期查处的17起违法违规培训处罚情况向社会通报如下: 案例一:刘某某,身份证号码:630103**********20,以个人名义,在城西区力盟商业巷曦钰酒店4楼,违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市教育局联合执法检查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尚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一)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 (二)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的; (三)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