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川普上台后,他开启了在全国拘捕“非法移民”的行动。今天,在加州,联邦执法机构执法时,遭遇了民众的反抗,大批民众上街爆发了与联邦执法机构的街头冲突,甚是火爆。加州州长也出面力挺本地民众行为,甚至要胁联邦,再不停止,加州就不向联邦交税了。不少人认为,“法”大于情,美国联邦执法机构驱逐“非法”移民有什么错?你是非法的,那我按法律来处理你,何错之有?因为加州,本身就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国。他有自己的议会,有自己的独立的政权,独立的法律,联邦一词的含义是无数个国家联合起来形成的机构。加州是美国最著名的“庇护州”(Sanctuary State)之一。其法律(如SB 54法案)约定,本州政府不能“阻挠”联邦执法,但可以“不提供帮助”。根据美国宪法第十修正案,联邦政府不能“指派”或强迫州或地方政府动用其自身的资源(如警察、监狱)来执行联邦法律。最高法院在 Printz v. United States (1997) 等案件中明确了这一点。美国联邦与州在移民问题存在着长久的权力博弈,跨越了两个多世纪。整个过程 ,是一个权力从地方向中央集中的演变轨迹。在建国初期,美国各州,特别是沿海州,普遍拥有并执行着自己的移民法规。
然而,这一局面随着联邦权力的扩张而逐渐改变。
美国宪法中的“商业条款”和“归化条款”为联邦介入提供了最初的法律基石。
最高法院通过一系列关键判决,将这一理论权力变为了现实。
美国宪法早期有两个规则:
授权国会“管理与外国的、各州之间的以及与印第安部落的商业”。最高法院后来将“商业”广义解释为人员的流动,为联邦管控移民提供了最早的法律基础。授权国会“制定统一的归化规则”。这给了联邦决定“谁能成为公民”的权力,但并未直接说明“谁能进入国家”。
这时,各州在移民问题是各行其事的。
但到了十九世纪,美国联邦扩权迅速。
在1849年的“乘客案”及后续案件中,法院裁定各州自行制定的移民法规违宪,明确指出规管人员跨国流动属于联邦的专属权力范畴。
1882年《排华法案》的通过,标志着联邦政府不再满足于司法判例,而是开始通过立法全面主导移民政策。
最终,最高法院在1889年确立的“全体权力原则”,赋予了联邦政府在决定谁能入境或离境问题上几乎不受司法审查的绝对权威,彻底终结了州一级的移民立法权。
进入20世纪,联邦政府在移民事务上的主导地位已无可撼动,国会通过全面的移民法案主导了所有的移民问题。
在这一阶段,州的角色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它们不再是政策的制定者,而是联邦政策后果的承担者。
大量移民的涌入给各州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等,带来了巨大的财政压力。新的法律争议也随之产生,焦点从“谁能来”转向了“来了之后如何对待”。
1982年的最高法院判例“普莱勒诉多伊案”(Plyler v. Doe)是这一时期的里程碑。
法院裁定,德克萨斯州不能因学生的父母是无证移民而拒绝为其提供免费公立教育,因为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同样适用于他们。
也就是说,联邦不仅掌握了谁能进来,还掌握了应该怎么对待移民的权力,州权一步一步失去。
这为未来的冲突埋下了伏笔。
到了21世纪,由于联邦层面的移民改革陷入僵局,无法有效应对日益严峻的现实问题,各州,尤其是边境州,开始以截然不同的方式主动出击
。一股力量是“严厉执法派”,以亚利桑那州为代表。该州于2010年通过了著名的SB 1070法案,试图通过严苛的州法迫使无证移民“自我驱逐”。
然而,在2012年的“亚利桑那诉美国案”中,最高法院以“联邦法律优先权”为由,废除了该法案的大部分核心条款,明确了州不能建立与联邦平行的、自成体系的移民执法制度,为州的单边执法划定了法律上限。
与严苛执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融合庇护派”,以加州为首。
这些州选择的路径是拒绝动用本州资源协助联邦执行其严厉的移民政策。其法律基石是宪法第十修正案所衍生的“反指派原则”,即联邦政府不能强迫州政府为其执行联邦法律。
因此,加州等“庇-护州”的法律禁止地方警察主动询问个人移民身份或配合联邦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的非强制性拘留请求。
这种“不合作”策略在多次法律挑战中都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因为它并未主动阻挠联邦执法,只是拒绝提供帮助,从而确立了州在移民事务上消极抵抗的法律下限。
当下,依然处于这种博弈状态,虽然法律的边界已相对清晰。
那就是,州不能自创移民法,但也不能被强迫执行联邦移民法。州可以在不与联邦法律冲突的前提下,制定影响州内移民生活的法律(如是否发放驾照、是否提供州内大学学费优惠等)
也就是说,这一场火爆冲突的本质,是关于州权与联邦权之间的冲突。
在加州,支持川普反移民政策的人是占比极少的,有人仅仅认为这是加州白左太多,你错了,因为加州本身就是一个移民州,他的经济发展,受益于长期以来的大量移民涌入。
旧金山这样的城市,就是由外来移民来挖矿创建的。
加州的硅谷里,有着一半以外的外国移民。
加州的各种服务业里,来自于南美的、亚洲的各种移民占了主力。如果允许加州自己设定移民法,他们可以直接将这些移民全部合法化。
所谓非法移民,只不过是联邦层面定的法意义上的非法。
加州还是美国经济最好的州,其经济发达的核心来源之一,就是对外来移民的宽容,根据最新数据(截至2024年),加州名义GDP达到4.1万亿美元,超过日本(4.02万亿美元),成为全球第四大经济体。若独立计算,其经济规模可位列世界第五大经济体。2024年加州GDP占全美GDP的14%,其科技、娱乐、农业等产业对美国整体经济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可以说,加州各行各业中,都有大量的外来移民。因此,加州这个地方,长久以来都反对各种反移民政策。
硅谷的企业老板,大多数是民主党的支持者,无他,只是因为民主党支持放松对工作签证的管制,愿意扩大使用外国技术人才,而对于IT业来说,全球人才就是生产资料啊,你不让我进口,企业就要失去竞争力。
当然,我并没有否认加州白左们给外来移民政策福利是一种傻逼政策,但是绝大部分外来移民,是冲着美国高工资来的,而不是福利。
大部分是年轻人进入美国,这些人给当地必然带来新的人力资源资本,任何时候,劳动力都是稀缺资源,加州的繁荣,正是建立在相对宽松的移民政策之上 ,虽然给移民福利抵消了一部分,但是年轻人花得了多少福利呢?
长久以来,一些人自命为右派和保守主义者,他们支持川普的政策,甚至中国国内的小粉红和保守派,大多和他们立场一致,那就是应该驱逐外国来的工作者。
其实,劳动力自由流动,是任何一个繁荣社会的重要特征。
在中国还有什么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思想,在美国,本身就是个移民国家,连一个总统班子里,都是不同的种族。吸纳外来移民,本来是美国的立国之本。
真正的问题在于联邦的扩权,联邦不仅掌握了谁能进入美国各州的权力,还掌握了应该如何对待移民的权力。
加州的白左并不可怕,因为白左到一定程度,就会有大量的人受不了,从而搬走,打击加州经济,从而逼迫加州政府在移民福利问题上退让。
在一个可以自由搬迁,自由移动的环境下,恶政很快就会被遏止,民众们用脚投票的能力前所未有的大。
最为可怕不是白左,而是美国联邦的集权。
这才是美国现在所有问题的根本来源。
从这个意义上说,川普搞的这一套,不过是掌握集权后,大权在手的任性作为罢了。
加州人的确可以说,我就是欢迎移民,关你屁事。
我现在正在操作一个项目,需要有合作者,需要各地都找一些合作者,要求有点时间,渴望赚点小钱(别期望太高),比如渴望一年几万,十几万(看能力)、有着后续稳定收入的机会,同时,还有一点点营销能力,有不错的人脉就更容易了。我从事商业几十年了,项目基本上没有风险,投入主要是人力。有意向者,可以联系我,guyuan9800,注明合作,一周后统一拉群说明。(因私事要耽误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