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郭有才分红的词曲作者,你们要多学学AV女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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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天雪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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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_5d7427614208
功能介绍
经济学与人生
郭有才把《诺言》给唱火了,作词丁晓雯要分利润。
一首歌不红的时候,没见谁逼逼,被郭有才翻红了,马上各路魑魅魍魉就现形了,就要来分钱了。
如果没有郭有才的演唱,有几个人知道这首歌,有几个人知道丁晓雯是谁?她能赚到一毛钱吗?
是郭有才把这首歌带火了,人们才知道了丁晓雯,她不给推广费广告费也就罢了,反倒要求分红,是何道理?
无非就是个“红眼病”。
嫉妒,真的应该排在“七宗罪”之首。
我们社会许多干预主义的政策,不都是因为人们的嫉妒引发吗?
看到别人钱多就不爽,就希望强权出面
暴力
干涉一下,把一部分装进自己口袋;自己不好,巴不得别人倒霉,就是“傅里叶变态”。
总有许多人,希望寻求权力的庇护,以排他性的手段阻碍竞争,自己搞了别人就不能搞,躺在功劳簿上享受垄断收益。以上,就是权力不断扩张的群众观念基础。
所以这里面的核心问题就是:利益。
这些词曲作者认为,你自己在家里唱、公益性地唱,没问题,但是一旦你有了收入,那就要给他分红。其实你赚了一点小钱,也不要紧,网上的主播们都没有自己作词作曲的,但是也没有引发多大的纠纷,一旦钱多了,纠纷才会来。
所以,不就是钱吗?却总要扯大旗谈什么知识产权,掩盖自己的真实动机,跟个政客一样的,多虚伪啊。
问题是,那些利益真的属于他们吗?
与郭有才和丁晓雯很相似的,就是汪峰和“旭日阳刚”。
到底是旭日阳刚成就了《春天里》,还是《春天里》成就了旭日阳刚?汪峰粉丝肯定认为,没有《春天里》,你旭日阳刚算个毛线?但是如果不是旭日阳刚,又有多少非汪峰粉,知道汪峰和《春天里》呢?
如果没有旭日阳刚的草根式演唱,草根平民根本就不知道还有汪峰这个人,他们会付费购买汪峰的歌曲吗?
不会的。
反倒是,因为旭日阳刚的翻唱,他们的草根属性,让更多草根阶层有了强烈的共鸣,所以增加了这首歌的传唱度。由此,海量的草根知道了汪峰,增加了汪峰的影响力,增加了汪峰唱片的销量。
在这个过程中,
创作者的利益
没有任何受损,反倒增加了,知名度和影响力大了,潜在的消费群体增加了。
这是免费的下沉式的
宣传推广。
如果汪峰不受版权恶法的毒害,他
应
该给旭日阳刚付费,鼓励旭日阳刚多唱他的歌,而不是
相反。
你不能天然地
认为,
那些听
旭日阳刚的《
春
天里》
的
群体,
就天然地是汪峰的消费者
,就会天然地给汪峰付费。
创作者不能把想象的利益当成利益,那些利益本来就不属于你。
正版书的买家和盗版书的买家,是同一个人同一个群体吗?
不是。
不买正版书的人,你就是打击盗版,也不会买你的正版,因为太贵了,他们需求没有那么迫切。
手抄本就是最原始的盗版,传着看手抄本的人,只会给手抄本付费,而不会给正版书付费。
不要以为打击盗版了,
那些
看盗版书的人,就一定会来买正版。
这就是把想象的利益当成了真实的利益。
反倒是,
因为盗版书的流行,让人们知道了这个书的作者,让一些潜在的需求者去购买正版书了,增加了正版书的销量,提高了作者的知名度和版税收入。
郭德纲是这方面的表率。网上看到的郭德纲相声,都没有获得授权,但是他从不干预,天天发声明、打官司,而就是专心致志地说好相声。这相当于大量的人成了他的免费宣传员。这样,有朝一日郭德纲在自己家门口说相声的时候,人们才会去买票。
如果
打击
这种盗版行为,
带来的结果肯定是,
郭德纲的影响力下降了,
更少的人知道郭德纲了,
更没人看了,他的收入下降了。
郭德纲很聪明,很大气。因为很清楚,
网上的相声,与德云社剧场里的相声,完全是不同的产品。就像你在电脑上看电影,跟去电影院看同一部电影,绝对是不同的享受一样。
他要是以为,
在网上听相声的人,天然地就是他的消费者,就天然地会付费到德云社去听相声增加他的收入,那他就错了。
因为
在网上听相声的人,与在剧场里听相声的人,
是不同的消费群体
。
郭德纲不像那些人叽叽歪歪,他无视版权,反倒给德云社带来了滚滚利润,这是德云社成功的秘诀之一。
对于一个艺术作品的作者来说,最大的财富是什么?是影响力,大众熟知度啊!
李健写了《传奇》,王菲把它唱火了,由此大家才知道,这曲子是一个叫李健的人写的,增加了李健的知名度,他写的歌以后更好卖了,赚钱更多了。他由此还可以做代言,参加商业活动,赚更多的钱。
利益来源于消费者的自愿金钱投票。
一个词曲作者,如果没有广泛的市场知名度,无法赢得消费者
的认可,
他就是再敝帚自珍、再自怨自艾地认为消费者“不识货”,那也不会有一毛钱收益。
创作者要是真的在乎版权,那就把自己的作词和曲谱永远锁在抽屉里,那就谁也“偷窃”不了了,谁也传唱不了了。
一首歌曲,传唱范围降低,真的对词曲作者更好吗?
创作者
的收入来源并不光是卖歌曲,而且从其他渠道获益的。
作品越是广为人知,
知名度越高,
一个代言费、参加一场商演,就是几百万几千万,这才能更好地增加收入。
在这个方面最有代表性的就是灰色的日本AV产业。
这个行业在保守主义道德观的影响下,
脆弱的法律地位使其很难使用版权法来抑制竞争,所以在较少的头部企业之下,有众多的小型制作公司,他们之间竞争极为激烈,生产了海量的影片。
如果我们要想象文艺作品在没有了版权保护之后的状态,那么日本以及全世界AV产业的情况,就是最好的例证。
假如像很多迷信的人认为的那样,说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的条件,
那么
结果应该是,
这个行业会
越来越
萎缩,产品越来越少,且
越来越低质。
但是实际情况如何呢?
恰恰相反,正是由于没有版权的保护,这个行业
蓬勃发展,
不断地“推陈出新”,
质量越来越好,类型越来越多,
长得差一点的、身材不好的、表演
不
投入的,消费者都不带瞅一眼的。
由此,消费者想看什么样的就有什么样的,
更好地
满足了千
千万万宅男们的
需求
。
苍老师和三上悠亚,要求过版权吗?你为她们的作品付过版权费吗?没有。但是正是由于盗版,让她们拥有了广泛的影响力,她们
来中国捞金了!你听听现场一声声“老师”喊的,那叫个热情。
一场代言费和邀约,比她们大战几十个回合的收入还要高。
为什么电影电视剧却越拍越烂呢,
就是因为受
到了版权法的保护,让
靳东这样的“道德高尚人士”可以躺赚,影视剧的制作成本大幅度上升,边际生产者被排除出供给行列,消费者得到的是越来越少的产品、越来越差的服务。
创作者们要多向苍老师们学习,不要总想着借助强制力,以牺牲消费者满足的方式获取垄断收益,那样得来的钱,你真的认为比苍老师更高尚吗?
道德保守主义者也不要咬牙切齿,任何人都可以坚守自己的道德观,但是从
一个自愿交换、双方受益的活动中,你们到底以什么样的原则去发现一种违法和犯罪行为呢?你们又以什么样的正当理由,要求别人必须服从自己的道德观,继而卑劣地要求强制力予以打击呢?
这篇文章我们不谈知识产权不是产权这个问题,已经谈过很多了,我们仅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阐述知识产权的危害。我们想告诉创作者们,
要正确
认识到自己的长远利益所在和利益的
和谐
,扩大自己的影响力,才最有利于自己,不要把想象的利益当成真实的利益。
我们说服一个人支持某种观念的办法,
也是让他认识到,遵从这种观念,对自己是最有利的。
求求你们,多抄我的文章,所有的文章都开放转载,你随便转,拿去做视频、当文案,随便用,我都没有任何意见,我不主张知识产权。你要是拿我的文章去赚钱了,那必定是因为你有我不具备的东西,我绝对不眼红,绝对不会让你分一毛钱利润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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