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开始之前,先公告一个消息,我的大美女好朋友、把经济学写得像散文和诗歌一样优美的安娜,几个号都已经阵亡,她开了一个新号,恳请各位朋友关注:
广州荔湾区海龙街道“邦华·星际”小区业主在酒店隔离期间,家里门锁被社区拆掉强行破门,共涉及84户(网友爆料为100多户),目的是找出“隐匿”在家中的密接者。这是继大上海对隔离者的家进行入户“终末消杀”之后,又一个硬核防控的“亮点”。
今天,该街道在汹汹民意之下发布公告,说这种做法“简单粗暴,逐一道歉,承认错误,承诺补偿”。熟悉的腔调。目的都是好的啊,只是手段有点不当而已,都道歉了、承诺补偿了,大家都散了吧。这事跟河北迁安给住户门上锁、无锡某街道给居民手上盖“检疫章”、京城某街道给居民戴手环一样,肯定没有下文。都屈尊纡贵地逐一道歉了,承诺给你换一个新锁子了,你还想咋地?我们不再讨论病毒的危害和致死率到底有多高的问题,不讨论密接者和次密接的阳性感染率到底有多高,也不说密接者不去集中隔离而在家里自我隔离行不行,就说密接者需要被管控,那么是哪部法律赋予一个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直接破门而入?这是个什么性质?法律对于执法者,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律就是用来规范执法者的,不是用来规范公民的。正是因为害怕执法者乱来,才立的法。那么,当执法者超越法律的授权时,他就站在了法律的对立面,就是法治的破坏者。一个执法者破坏法治,那就是自我否定,而且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试想,如果一个普通人砸掉一户居民的门锁破门而出,是什么性质?盗窃和抢劫。你说他是在履行职务搞疫情防控?对不起,他这不是职务行为,没有任何法律授权他这样做,因此这就是个人行为。所以他就是盗窃犯和抢劫犯,必须被收监入狱,这岂是一句“简单粗暴”能够解释,又岂是诚恳道歉就能了事?说好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连人民日报旗下“侠客岛”也看不下去了,三个字点评:离大谱!并认为道歉之外,形成有效的惩罚和保障机制十分重要。你说他心情是好的,但是即使目的正当,也不能证明手段正当。任何人都可以宣称目的正当,然而法律就是规定手段的。法律没有规定你使用这个手段,你使用了,那也构成滥用职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对此做出了解释: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就此一条,就够了。如果这还不算恶劣社会影响,什么算?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现在再看通报文稿,与其说是在承认错误,不如说在推卸责任,里面透射出的观念更是令人不寒而栗。
事情的起因,通告中说了,就是“发现除转运隔离人员外,仍有密接者隐匿家中”。同志,“隐匿”这个词,不是这么用的。《现代汉语词典》对“隐匿”的解释是:1、隐瞒。举例为:隐匿真情,隐匿不报;2、隐藏,躲起来。举例为:隐匿财物,隐匿国外。
请问:我在我的家里,隐什么匿?
用隐匿这个词,就是把一个密接者——仅此而已——判定为犯罪分子。所以这通报并无纠错之意,其意思很清楚:虽然我采取的手段过激了,但是这是对待犯罪分子的手段,是你犯罪在先。紧接着说,在全程录像下,逐户开锁排查后随即给房门贴上封条。疫情以来,先有河北迁安给人门上锁,再有上海入室消杀,现在是直接破门而入,动辄说一句“在全程录像下”如何如何,似乎这样就可以减轻自己的罪责。难道说,全程录像了,就证明这个事情光明正大不违法了?今年5月,在美国纽约州水牛城超市发生的枪击案,18岁的杀人犯佩顿·金德伦不但在网上写了长达180页的自白书,而且直播杀人过程,就能证明他的行为不是杀人了?(详见枪击案频发,美国何去何从?)跪压弗洛伊德致死、引爆“黑命贵”运动的警察,戴着执法记录仪,也在全程录像,就能证明他跪得对了?那只是提供了自己犯罪的铁证罢了。那好像又是在说,我录像了,还有很多人参与,并没有拿走你的东西,所以就不受追究了。同志,你凭什么说你没有拿走我的东西?家是人最后的堡垒,安全的港湾,是“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的地方,你没有拿走我的物理性财产,然而你拿走了我的安全,拿走了我的尊严。它比小偷进来偷走我的手机,劫走我的钱包要严重得多,也要让人屈辱得多。他们又说,这是“应急入户”。好一个大洋国新语!这家里藏匿有杀人犯吗?着火了吗?没有的。那你凭什么“应急入户”?照这么说,强奸犯是不是可以说一句,我是应急插入?盗窃犯可不可以说,我是应急掏你的钱?最后还说,“将楼栋外围全面围蔽,24小时强化值守,确保住户财产安全”。这种大言不惭的话,说出来自己信么?破门而入和财产安全,你觉得可以连着说吗?你24小时值守,真的是在保卫财产吗?不是,你是构建了一座密不透风逃无可逃的猎鹿场。国家三令五申,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依法防疫科学防疫,不得采用一刀切的防控方法,不得层层加码,不得歧视阳性患者,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海龙街道这种搞法,不仅是伤害了群众的感情,而且是给国家脸上抹黑。请问,到底是谁在歧视新冠感染者、甚至只是密接者?到底是谁在破坏法治?种种硬核防控措施,一步步升级,一点都不是偶然的。只要不改变这种压倒一切的机制,指不定什么时候又整出一个更令人大跌眼镜的幺蛾子出来,他们在不断挑战你的底线,直至堡垒被彻底攻破,财产权的防线全线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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