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米塞斯精辟地论述的那样:
价格歧视最普通的事例是医生的收费。假设一位医生每周可看80次病,每次收费3元;所看的病人有30人,他每周的收入是240元。假使他差别收费,对那最富的10个病人每次收费不是3元而是4元。他们就从每周看病50次减到40次。这位医生就剩下10次看病的时间,于是把这10次的时间减价收费2元,于是有些花不起3元看一次病的病人也就可以来看病了。这时,这位医生每周的收入是270元。
……那10位最富的病人是受到损失的,他们向来只付3元看一次病,现在要付4元。但是因歧视价格而得利的,不只是这位医生;那些付2元看一次病的病人也得到了利益。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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