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经济出版社2013年出版的《两次全球大危机的比较研究》,作者为刘鹤。该文通过对两次经济大危机的比较研究,对中国应对未来的经济危机提出了见解和解决方案,当下的中国正处于全球经济大危机当中,过往很长一段时间也在努力防范金融风险,此文可以为了解当下的政策,甚至未来的政策,提供一定的参考。
注:两次大危机指的是上世纪初的美国大萧条和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两次大危机,影响重大,作用深远,既给我们带来了宝贵的经验教训,也给我们带来了丰富的启示,对于今后的危机应对和长期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如前所述,两次大危机的深层次原因都是由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为暂时的繁荣景象所迷惑,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因此,两次大危机的共同教训就是,改革严重滞后必然会导致大危机的爆发。而两次大危机的共同经验则是,要想克服大的危机就必须推进大的改革。此外,在危机时期,各国比拼的不是一时的增长速度,而是结构调整的速度,是经济转型的速度,归根结底还是体制改革的速度。货币政策既要关注短期经济增长,也要注重长期协调发展。两次大危机的直接原因都是危机前美国货币当局盲目追求短期繁荣而长时间实施过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而过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极易导致资产泡沫,并最终诱发金融危机,损害经济的长期发展。两次大危机之前,美联储之所以在很长时间内实施过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都是由于在前一个周期的繁荣期结束时,实体经济已经出现生产过剩或消费过度的局面,展现出了调整的需要,但是为了维持繁荣局面,避免经济衰退,美联储便采取了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来刺激需求。结果,过多的资金流向了股市和房地产市场,形成股市和房地产市场的虚假繁荣。而此时,美联储又陶醉于“繁荣”景象,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紧缩政策,最终导致资产泡沫越做越大,为金融危机埋下伏笔。由此可见,在经济低迷时期,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来刺激经济;而当经济繁荣时期,又继续维持宽松的货币政策迟迟不肯改变。这种“单向托市”的货币政策,必然导致泡沫经济的形成,并在泡沫破裂时诱发大的金融危机。大萧条前,美国历届政府深受“财政预算平衡”思想的约束,财政一直处于预算基本平衡且略有盈余的状态。无论是联邦政府,还是州政府或地方政府,负债规模都比较小。因此,当罗斯福总统上台以后,才有条件、有能力实行“新政”,扩大政府支出,增加公共需求。而此次危机爆发前,美国在伊拉克、阿富汗等地四处开战,联邦财政早已连年赤字,债务负担已经在大幅上升。危机爆发以后,联邦政府出手救市、救助金融机构,从而导致财政更加入不敷出、“揭不开锅”,金融危机最终演变成了债务危机。由此可见,在平时,国家财政一定要量入为出,要努力追求财政平衡,并争取做到略有盈余。只有这样,在危机时刻,尤其是大危机发生时,政府才有可能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政府开支,增加公共需求。否则,如果政府在平时就开支过大,负债累累,等到大危机发生时,非但不能够有效地应对危机,反而还会使危机进一步加重。4.金融安全网必须及时修补,构筑防火墙才能阻断危机蔓延金融安全网的核心架构为“三道防线”,即金融监管者、最后贷款人和存款保险机制。首先,大萧条之前的美国,现代金融监管体制尚未确立,合规性监管几乎不存在,致使金融市场秩序混乱,助长资产泡沫的形成,最终导致危机的爆发。1933年罗斯福上台以后,很快确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成立了证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与此同时,作为最后贷款人的美联储也开始发挥作用,积极向市场提供流动性。此外,罗斯福还快速建立起联邦存款保险机构(FDIC),使银行倒闭风潮很快被平息下来。金融安全网建立起来以后,美国在较长时期里保持了金融的相对稳定,只有在20世纪80年代出现过一次“储贷危机”。到了1999年,美国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混业经营日趋活跃,但是分业监管体制并未随之发生改变。因此,金融安全网的第一道防线(监管体制)出现了漏洞,许多金融创新和金融衍生品交易得不到有效监管。金融安全网第一道防线的缺失使得次贷风险没有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和提前化解。其次,大萧条期间,美联储在危机的应对上缺乏经验,在银行救助方面犹豫不决,且再三反复,没有有效地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能。2001年IT泡沫破裂以后,美国经济需要进行一次相应的调整。但是美联储却一反常态,以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配合联邦政府去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社会政策目标。结果,本应作为“最后贷款人”的中央银行却变成了“第一贷款人”,助推了房地产泡沫。因此,在两次大危机期间,美国金融安全网的第二道防线也出现了问题。此外,在大萧条期间,美国尚未构建金融安全网的第三道防线——存款保险制度,这是美国当时爆发大规模存款挤兑和三次银行倒闭风潮的重要原因。此次金融危机爆发以后,美国先后共有数百家银行破产倒闭,但是迄今为止并未发生“挤提”现象,这说明美国金融安全网的第三道防线起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现行存款保险制度仍然存在着覆盖面有限、救助能力不足等问题。因此,在危机的最危急时刻,美国政府依然不得不出手救援,动用国家财力,实行银行暂时国有化,救助非银行金融机构。两次大危机均表明,金融安全网健全与否尤为关键,它是决定金融危机能否得到及时防范和有效遏制的关键因素。除此之外,此次金融危机之所以能够在国际上迅速蔓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际金融安全网三道防线均不存在。首先,由于跨国境、跨业态的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完全不存在,因此,美国次贷风险在向世界各国扩散时未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其次,作为最后贷款人,虽然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存在,但是其功能受到很大限制。一方面,IMF虽然有过对发展中国家的救助经验,而对发达国家的金融、债务危机如何进行救助则经验不足;另一方面,IMF制约不了国际储备货币美元的发行,因而无法正常发挥其最后贷款人的应有职能。最后,在存款保险方面,虽然有国际存款保险机构协会(IADI)的存在,但是其充其量也只能是发布指导意见的“协会”,对各国存款保险机构并无强制性的约束能力。此外,在这一领域,目前尚缺少一个拥有一定资金实力的国际存款保险再保险机构。所有这些,都决定了目前国际社会很难有效阻止金融危机在国际间的迅速蔓延,同时也说明了建立健全国际金融安全网的必要性和紧迫性。5.社会安全网必须覆盖广泛,社会保障线不能水平过高两次大危机中,美国在社会安全网建设方面存在着明显差异。大萧条时期,美国的社会安全网基本空白,金融危机、经济危机直接导致失业人员迅速增多,并酿成社会动荡。1933年开始实施的罗斯福“新政”,其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建立失业保险等,构筑社会安全网。然而,此次国际金融危机时,美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走到了另一个极端。一方面,福利保障水平过高;另一方面,财政状况吃紧,结果导致社会保障体系难以为继。因此,作为发展中的中国,一方面应尽快构筑一个与经济发展水平、国家财政能力相适应的、覆盖广泛的社会保障体系;另一方面也要注意防止出现不注重初次分配的完善和过分强调二次分配的作用,以及提出过高劳动条件和追求过高保障水平的倾向。两次大危机,不仅给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而且给我们提供了一些重要启示。其中,最重要的启示之一,就是要处理好以下几大关系。1.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积极发挥政府对市场机制的促进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围绕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已经讨论多年,并取得了一些重大的突破和进步。正是依靠这些突破和进步,我们才取得了过去30多年的辉煌成就。但是应当承认,时至今日,我们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还时常自觉或不自觉地残留着传统计划经济时期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对政府的作用期待过大,甚至滥用政府作用。比如,我们常常喜欢说,政府“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并付诸具体行动,其结果必然是导致国进民退倾向和政府债务高企。又比如,我们常常把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对立起来,甚至用政府干预这只“看得见的手”来干扰、排斥、甚至替代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最近,围绕着两次大危机的成因,理论界出现了两种完全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两次大危机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市场失灵,是危机前“自由放任”思潮惹的祸。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两次大危机其实都是政府失灵造成的,都是“政府不当干预”的结果。这场讨论再次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问题推到了前台。“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讨论之所以经久不衰,除了这是一个最为基础性的问题以外,还在于我们在讨论时,往往存在着两种倾向:一方面,我们还习惯于将政府干预笼而统之,一概加以否定或一概加以肯定。另一方面,我们又常常将政府与市场简单对立起来,视二者为相互替代的关系,非此即彼,并且在两个极端之间左右摇摆。因此,为了深化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我们认为,首先有必要将政府干预进行分类,然后加以区别对待。根据马斯格雷夫的财政理论,政府职能主要有三项,即资源配置、收入再分配和稳定经济。而根据中共中央文件,政府职能主要分为四种职能,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以上分类的基础上,经过整合,我们将政府在经济领域中的作用(或称“政府干预”)分为五大类:一是资源配置,二是市场监管,三是收入再分配,四是安全保障,五是稳定经济(或经济调节)。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具体体现在这五种政府职能之中。第一,关于资源配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凡是市场能够做到的,就尽量让市场去做;只有市场做不了、做不好的,才由政府来做。就资源配置而言,由市场来实施,效率会更高,即使暂时发生错配现象也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因此,应当尽可能由市场去进行资源配置,而由政府来配置的资源越少越好。两次大危机时,美国都曾发生过政府对资源的错误配置。比如大萧条时,胡佛总统和罗斯福总统都曾经成立各种公共机构,增加公共开支,增加政府对资源的配置,其结果非但没有很快地消除危机,反而使得危机的时间延长、程度加剧。[1]又比如此次次贷危机前,美国政府出资介入“房利美”、“房地美”,扭曲了价格信号,干扰了房地产市场的资源配置,最终导致次贷危机乃至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第二,关于市场监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仅靠市场投资者的自律是不够的,还需要有来自政府的外部监管做补充。两次大危机之前,都有过监管缺失的过程;而两次大危机爆发后,也都有着加强政府监管的倾向。值得注意的是,加强政府监管的理由之一是市场尤其是金融市场上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但是在这一点上,政府并不一定比市场更“聪明”,并不比市场拥有更多的信息。相反,由于政府收集信息的能力相对有限、激励机制不足,再加上利益机制的诱导,政府在加强监管时仍有可能导致“监管真空”、“监管宽容”或“监管失误”。因此,加强政府监管是必要的,但是如何加强监管以及监管什么,则需要加以认真研究。第三,关于收入分配。大萧条前,由于美国政府在收入再分配方面做得不好,人们的收入差距很大。高收入者消费倾向较低,而低收入者虽然消费倾向较高,但是可支配收入却有限,因而导致消费不足,进而导致生产过剩。此次危机前,由于美国政府、企业和居民都存在着过度消费倾向,导致美国经济过度透支。而政府在对待收入差距时,不是依靠财税手段进行调节,而是依靠信贷手段进行替代,试图通过次级抵押贷款来实现“居者有其屋”,结果导致了房地产泡沫,进而导致了次贷危机。因此,政府对收入再分配的干预是必要的,但是必须通过正确的手段和方式。一般来讲,财政手段主要追求公平,而金融手段主要追求效率。解决收入再分配问题应当依靠财政手段而不宜依赖金融手段;试图通过金融手段来缩小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不仅是徒劳的,而且是十分危险的(政策金融由于是政府职能的延伸,因此另当别论)。第四,关于安全保障。大萧条时期,由于缺乏金融安全网,一旦股市暴跌、银行倒闭,投资者或存款人就会血本无归,因此容易出现恐慌,从而导致金融体系崩溃。而金融体系一旦崩溃,就会波及实体经济;实体经济的衰退又会导致失业增加,收入减少。又由于缺乏社会安全网,失业者就会立刻陷入生存困境,从而加剧消费不足和生产过剩,并影响社会稳定,导致危机的延长和加剧。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中,一方面,由于美国已经存在存款保险制度,因而尽管有数百家银行倒闭,但是并未发生银行挤兑;另一方面,由于投资者保护机制尚不健全,因此在危机最严重时,面对濒临倒闭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投资者“挤提”现象,存款保险制度却爱莫能助。另外,与大萧条时期相比,此次危机发生时美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相当完善。因此,金融经济危机尽管已经十分严重,失业人数居高不下,但是社会总体依然保持基本稳定。尽管发生了“占领华尔街”运动,但这场危机对社会安定的影响程度远未达到大萧条时期。第五,关于稳定经济。市场经济的一大基本特征就是,其自身运行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古典经济学认为,市场本身具有自我恢复功能,因此不需要政府进行干预,经济就能够从衰退中自己走出来。而凯恩斯主义者则认为,由于存在“边际消费倾向递减”、“预期边际投资收益递减”和“对货币的灵活偏好”三大心理定律,因而会出现有效需求不足。因此,在经济衰退时期,需要进行政府干预,药方就是扩大政府公共开支以弥补社会需求的不足。但是问题在于,凯恩斯主义者把政府干预经济波动视为一种“常态”,每逢经济出现衰退之时就主张进行政府干预,而且是“单向托市”[2] 。其结果,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结构问题得不到及时调整和纠正,风险得不到及时释放,日积月累,最后导致“滞胀”或长期停滞。我们认为,一方面,应当承认市场是有缺陷的,需要进行政府干预;另一方面,政府的干预应当局限于“必要时”,也就是只有当经济波动的幅度过大、衰退过深、仅仅依靠市场自身的力量一时难以恢复时,政府才应当慎重出手。政府在必要时的出手干预,不是要追求快,而是要追求准。政府干预只能像“病人休克”时使用的“复苏器”,起到刺激病人心脏功能复苏的作用,而不能成为装在人身上的“起搏器”,让市场随时随地听由政府作用摆布。更不能成为“人工心脏”,让政府干预来替代市场调节。因此,应当纠正凯恩斯主义者视政府干预为常态的做法,而要把市场调节作为经济运行的常态,政府干预只能应用于大萧条、大危机这种特殊时期。首先,我们对市场要有一个理性的认识,要承认其存在缺陷,但不能否认其基础作用。一方面,我们要相信市场,但不能迷信市场,因为市场也是有缺陷的;另一方面,我们承认市场有缺陷,不等于否定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尤其是对于刚刚脱身于计划经济体制的中国来说,我们当前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还不是市场的“缺陷”,而是市场的“缺失”。因此,当务之急还是要加快培育市场机制,尽量减少政府干预。即使万不得已,非要政府出手干预不可时,也应当将重心放在加强市场监管上,而不是放在资源配置领域。其次,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两者之间是共存和互补的关系。人们往往习惯于把政府与市场看成是相互替代的两种机制,非此即彼。譬如人们常说的,因为存在市场失灵,所以需要政府替代市场来进行资源配置。然而,正如吴敬琏先生所指出的,所谓市场失灵其实是种种妨碍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的因素作用的结果,最常见的这类因素是信息不对称。面对信息不对称,更合适的解决方案并不是由政府来替代市场,而是设法缓解信息的不对称,以提高市场机制的效率,因为政府本身并不一定比市场参与者掌握更多的信息,政府同样会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出现“政府失灵”,这一点在信息不对称问题非常严重的金融市场上尤为突出。如果因为担心一些金融创新活动加大了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就由政府来干预市场参与者的微观行为,乃至由政府亲手接管金融机构,直接提供金融服务,往往并不能得到理想的结果。反之,如果政府采取的是要求市场参与者强化信息披露,并且对这种披露行为加强监管,才有可能得到更有效率的结果。所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应当确定为各自分工明确条件下的互补关系,政府的职能就是尽可能地保证市场的价格信号不受外部因素干扰,而由市场来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功能。唯有如此,市场才会形成正确的价格信号,引导企业家更好地从事生产性创新活动,从而有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此次美国金融危机的发生,除了过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等原因以外,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政府没有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能,导致金融市场发生了太多的寻租行为,风险不断积累。同时,政府的不当干预,如“两房”对价格信号的扭曲,又导致了资源的错误配置和风险的快速传递。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是,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大打折扣。目前,中国的金融市场尚不发达,建立一个能够高效配置资源的金融市场仍然是完善我国市场体制的重要一环。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政府需要逐步放松市场准入和价格(利率)管制,给金融机构以更大的发展与创新空间;另一方面,我国政府则要汲取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建立起更加有效的监管制度,强化市场参与者的信息披露。2.正确处理好金融发展与实体经济的关系,金融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肖和麦金农等20世纪60年代初的研究,发展中国家之所以经济发展缓慢,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这些国家的政府作用过强,普遍存在着“金融压制”现象。在“金融压制”下,政府对金融市场进行严格的准入限制,并将实际利率压低为负值,因而导致金融发展长期滞后,并严重制约着经济的发展。为此,他们提出了强化市场作用的“金融深化”建议,主张放松对金融市场准入的管制、放松对市场价格(即利率)的管制,推行金融自由化。但是,一方面,一些实行了金融自由化的发展中国家,自20世纪70年代以后,相继爆发了金融危机;另一方面,一些没有实行金融自由化的东亚国家和地区(如日本、“亚洲四小龙”等)反而获得了持续的快速发展。于是,作为对发展中国家爆发金融危机的反思和对东亚国家和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经验总结,霍尔曼、斯蒂格利茨等人于20世纪90年代初相继提出了“金融约束论”,重新强调政府的作用(但是只往回走了一半)。“金融约束论”主张对金融市场准入进行适度控制,并将利率水平适当压低,使之低于充分竞争下的利率水平。但与“金融压制”不同的是,利率水平要始终保持正值。“金融约束论”认为,只要对金融市场进行“适度”的约束,就可以产生出一部分“租金”,并使之在银行和企业之间分享,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金融约束论”提出以后即遭到理论界的质疑,认为它实际上存在着一些隐含的假设条件,在现实生活中根本实现不了。但是,对“金融约束论”最大的挑战还在于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是对以政府主导为基本特征的东亚模式的否定,因而也否定了由政府通过“金融约束”方式来配置金融资源的做法。自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国际金融市场上普遍存在着片面强调市场作用、完全否定政府作用的所谓“新自由主义”思潮,金融创新盛行,而加强金融监管的呼声则遭到冷遇。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的金融产业快速发展,金融衍生品层出不穷,大量资金被高回报吸引到金融市场之中,甚至脱离了实体经济的真实需求而自我繁殖、自我复制、自我循环。其结果,酿成了此次次贷危机和国际金融危机。纵览历史,横看各国,我们不难发现,一方面,一些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往往容易出现“金融压制”,从而导致金融发展滞后,并制约实体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一些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往往容易出现“金融过度”,从而使金融发展“脱轨”,游离于实体经济的真实需求,制造资产泡沫,为金融危机的爆发埋下隐患。由此可见,金融发展必须合理适度,必须适应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与实体经济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水平相适应。“金融压制”不利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同样,“金融过度”也会破坏实体经济的发展。3.正确处理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金融监管要尽快跟上金融创新的步伐两次大危机爆发之前,美国的金融业在金融创新的推动下均取得过长足的发展;与此同时,金融监管却相对滞后,并且存在监管真空。这种局面的持续存在为两次危机的爆发埋下了隐患。1929年大萧条爆发以前,美国金融领域基本上处于监管缺失状态。受古典经济学思潮的影响,当时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很少受到监管,银行、证券、保险实行混业交叉经营,助长了泡沫的形成以及最终导致1929年的股市崩盘。1933年开始的罗斯福“新政”,成为美国金融业从自由放任走向全面监管的分水岭。从此,美国开始对银行、证券、保险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以防金融各业态之间的风险相互传递。但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在美国,放松管制的声音不断高涨。此时美国的银行业认为,《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下的分业经营减少了盈利机会,不利于资本自由流动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美国银行业的发展,并且降低了美国银行相对于外国银行的竞争优势。为此,1999年美国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出台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打破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的“防火墙”。随着金融管制的不断放松,美国的金融自由化不断推进,金融混业经营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张,各类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然而,与此同时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却没有做任何调整。美国的次级抵押贷款就是在这样一种监管错位的大背景下迅速发展起来的。正是蓬勃发展的金融创新遇到了僵硬不变的监管体制,导致风险的快速聚集,最终引发了美国次贷危机。由此可以看出,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内在联系。监管体制与经营体制不相匹配,就会导致金融创新失去监控,最终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两次大危机告诉我们,要在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之间建立起一种动态平衡。一方面,我们要允许金融创新的适度发展,以促进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及时更新和完善金融监管体制,防止创新过度,保障金融安全。4.正确处理收入分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分配制度改革要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一般而言,经济发展比较注重效率,收入分配比较关注公平。人们往往引用奥肯的观点,把效率和公平问题对立起来,似乎只要强调效率就一定要以损害公平为代价,殊不知奥肯的所谓“公平”是特指结果平等。如果从机会平等的角度来看,则效率与公平不但可以并行不悖,而且可以相互促进。一套运行良好的市场机制是保证机会平等的主要条件,如果市场价格信号充分反映了要素的稀缺程度,如果人们都能够拥有平等的市场进入机会,那么市场配置所实现的生产结果和分配结果就有可能兼顾效率与公平。同时,市场竞争会产生失败者,熊彼特意义的创新者也会给市场上原有的生产者带来“创造性毁灭”的负外部性。因此,由政府出面建立一个必要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二次分配,以帮助竞争失败者及其家庭能够获得必要的生活保障,帮助全社会的儿童能够获得相对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帮助因病残或年老失去劳动能力的弱势群体获得生存的必要条件,这是一个现代国家应有的制度架构。特别是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时期,这一制度架构的缺失,不仅会增加改革的阻力,削弱改革的动力,影响改革的进程,而且还会危及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两次大危机时期,美国在社会保障与消费需求呈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形。大萧条时期,美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起来,且联邦政府不主张直接的救济行为。在缺乏社会保障体制的条件下,公众在收入支出上比较注重储蓄,当时的经济形势是消费不足和生产相对过剩。此次次贷危机爆发时,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建立了一整套以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人们在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各个方面都能够得到良好保障。同时,美国此时的消费金融也比较发达,美国公众的借贷消费理念不断高涨。因此,此次危机时呈现的是消费过度和(国内)生产相对不足。总之,两次大危机在经济发展与收入分配或社会保障的关系上给我们提供的启示是:社会保障既不能缺失,也不能过度。社会保障缺失会导致收入差距扩大、消费不足,从而造成生产相对过剩,影响社会稳定。但是,如果社会保障过度又容易导致过度消费、经济失衡,最终造成政府的债务负担过重,美国此次的金融危机演变为债务危机就是最好的证明。当前中国,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尽快建立起覆盖广泛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在处理这一对关系时,我们也要注意防止出现另一种偏向,那就是不注重初次分配的完善和过分强调二次分配的作用,以及提出过高的劳动条件和追求过高的社保水平。这些做法只能给部分群众带来似是而非的短期满足,而并不利于全体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对于中国目前的经济状况而言,我们既需要解决好社会保障缺失、消费不足的问题,又要防止出现社会保障水平提高过快和消费过度的倾向。一方面,要积极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度,以防止出现美国“大萧条”时期的生产过剩现象;
另一方面,我国经济目前还刚刚迈进中等收入阶段,高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政府财力将难以承受,而且还会出现“养懒人”的现象,降低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保障体系具有能上不能下的刚性特征。当政府财力支撑不了过高的社保水平而试图向下调整时,就会遭遇强烈的社会抵抗。此次希腊等国在债务危机压力下试图压缩财政支出时,爆发的大规模罢工和示威抗议活动即是前车之鉴。5.正确处理短期宏观管理与长期经济增长的关系,宏观调控要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宏观经济学的产生源自凯恩斯革命,凯恩斯本人在《通论》中曾经反复强调,他的经济理论只是用于分析短期现象,是讨论如何克服短期内的有效需求不足问题。他认为,只要供给没有达到短期的生产可能边界,他提出的对策便是正确有效的。后来,在哈罗德和多马等人的工作中,凯恩斯的分析框架被扩展来分析长期经济增长问题。20世纪50年代,索洛等人建立的新古典增长模型突破了哈罗德-多马模型的局限,强调人力资本积累(人的知识和技能)和技术进步等因素对长期经济增长的重要性,而20世纪80年代保罗·罗默等人的内生增长模型更是进一步把技术进步内生化。新经济增长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合流后,制度或规则在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中的关键性作用逐渐被人们所认识。经济学家越来越意识到,短期宏观管理固然非常重要,但决定一个国家生活水平和社会福利的关键因素却是如何解决长期增长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长期增长的能力。这表明,对于如何平滑短期经济波动,凯恩斯的分析框架虽仍然有效,但凯恩斯主义者将政府对景气波动的干预常态化也是有问题的;而要解决长期经济增长问题,凯恩斯主义则显得力不从心,还需要运用经济增长理论的最新进展,在一个更一般的框架下来讨论如何建立在激励人力资本投资和技术进步方面更有效的制度。就中国而言,由于市场经济的制度框架尚不健全和体制机制尚不完善,中国经济至今仍然没有能够实现主要依靠效率提高的集约型增长方式,而依然主要依靠增加投资来扩大需求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其具体表现就是投资率的不断提升。如果这种发展方式不发生根本改变,单纯依靠凯恩斯主义的短期政策,只是一味地强调要通过扩大政府公共开支和投资来增加社会需求,而不去着力解决中国经济长期增长中存在的结构性、体制性问题,其结果要么是沿着菲利普斯曲线左右摆动,不断地使菲利普斯曲线的位置越来越远离原点,最终跌入“滞胀”的陷阱而不能自拔;要么则是出现大危机之后,政府债台高筑,就像美国此次从次贷危机演变为金融危机,又进一步演变为债务危机一样。6.正确处理韬光养晦与有所作为的关系,韬光养晦是为了更好地有所作为一个国家在赶超世界霸主时,通常有三种策略可供选择:一是韬晦/孤立策略;二是合作/追随策略;三是竞争/对抗策略。大萧条后,面对日益衰落的世界霸主英国,德、意、日三国选择的是竞争/对抗的策略,试图以武力战胜英国等其他国家。其结果是,这些国家非但没有登上世界霸主的位子,反而落得了战败国的悲惨境地。与此相对照,在政治经济以及军事势力上已经超过霸主英国多年之后,美国仍然一方面奉行孤立主义政策,尽量不参与、不干涉、不介入欧洲事务,坐山观虎斗;而另一方面,即使有所作为,也是私下里暗中帮助日益衰落的霸主英国一方,直至二战后期公开支持英国。实际上,美国实行的是“韬晦孤立+合作追随”的策略。等到二战结束时,昔日霸主英国虽然也是战胜国,但其政治、经济、军事实力均已经远远落后于美国,并深深沦陷为美国的债务国。到此时,作为战胜国代表的美国,则以谈判方式与昔日霸主英国进行暗中较量,最终替代英国取得世界霸主地位。其标志性事件就是,在围绕战后国际货币体系安排的斗争中,较为理想的“凯恩斯计划”被冷落搁置,而并不合理的“怀特方案”被强行采纳。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一直奉行韬光养晦策略,因而使得中国国力迅速提升,政治、经济、军事势力大大增强。但是最近几年,一方面,由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GDP逐渐超过日本等发达国家而跃居世界第二,多少有些沾沾自喜;另一方面,也由于美欧等国经济接连遭遇金融危机和债务危机,多少有些自顾不暇。于是,一些中国人开始骄傲自满起来,大有跃跃欲试、灼灼逼人的态势。然而,一方面,我们应当看到,中国的GDP虽然已经位居世界第二,但尚未超过美国,即使在不久的将来GDP超过美国,也只是总量上的变化,而人均水平尚相距遥远。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看到,美国目前虽然遭受金融危机和债务危机困扰,但是经济总体水平还在,政治军事实力依然很强,且有欧日等强国为盟。因此,中国要想挑战美国的霸主地位未免有些不自量力。回顾二次世界大战后几十年的历史经验,我们不难看到,凡是能够处理好与美国关系的国家和地区,经济都获得了快速发展;相反,凡是跟美国搞对抗的国家和地区,不仅经济不能发展上去,甚至连社会稳定都难以维持。因此,中国今后一个时期的策略选择应当是继续走和平发展道路,即以韬光养晦为主,并适度地有所作为。在韬光养晦方面,中国应当做到:“广交友,不当头”。在国际社会中,要广交朋友,不仅与发展中国家结为朋友,与新兴国家结为朋友,而且还要与发达国家结为朋友,但是无论如何绝不当头,不当炮灰。不仅不要在发展中国家中当头,也不要在新兴国家中当头,更不与发达国家争二抢一,而是要努力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扮演“桥梁”的角色。在有所作为方面,应当做到:“促协调,备军斗”。要做好和平与战争两手准备:一方面,要积极促进国际协调,努力推动国际合作,尽全力防止国际社会重走“大萧条到二战”的老路;另一方面,则要积极做好军事斗争的准备,以便在万一出现战争局面时,能够做到有备无患。本文参考文献:
1.Almunia, M.,A.S.Bénétrix, B.Eichengreen, K.H.O'Rourke, and G.Rua.From Great Depression to Great Credit Crisis:Similarities, Differences and Lessons,2009,NBER Working Paper 15524.
2.Bordo, M.,and Landon-Lane, J.The Banking Panics in the United States in the 1930s:Some Lessons for Today.Oxford Review of Economic Policy,(2010)26(3):486-509.
3.Eichengreen, B.,and Temin, P.Fetters of Gold and Paper.Oxford Re-view of Economic Policy,(2010)26(3):370-384.
4.Fishback, P.U.S.Monetary and Fiscal Policy in the 1930s.Oxford Review of Economic Policy,(2010)26(3):385-413.
5.Grossman, R.,and Meissner, C.International Aspects of the Great De-pression and the Crisis of 2007:Similarities, Differences, and Lessons.Oxford Review of Economic Policy,(2010)26(3):318-338.
6.Helbling, T.How Similar is the Current Crisis to the Great Depression?.2009,http://www.voxeu.org/index.php?q=node/3514,4月29日.
7.Hellmann, T.,K.Murdock, and J.Stiglitz, Financial Restraint:To-wards a New Paradigm, in“The Role of Government in East Asian Economic Development Comparative Institutional Analysis”,Ed by Aoki, M.,H.K.Kim and M.Okuno-Fujiwara, Oxford:Clarendon Press,1997,163-207.
8.Middleton, R.British Monetary and Fiscal Policy in the 1930s.Oxford Review of Economic Policy,(2010)26(3):414-441.
9.Mitchener, K.,and Mason, J.“Blood and Treasure”:Exiting the Great Depression and Lessons for Today.Oxford Review of Economic Policy,(2010)26(3):510-539.
10.The Financial Crisis Inquiry Commission.The Financial Crisis Inquiry Report.January 2011,Official Government Edition.
11.Wolf, N.Europe's Great Depression:Coordination Failure after the First World War.Oxford Review of Economic Policy,(2010)26(3):339-369.
12.爱德华·S.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王薇、毛晓威、穆怀鹏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
13.辜朝明:《大衰退》,喻海翔译,东方出版社,2008年。
14.罗纳德.麦金农:《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陈昕、卢骢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
15.(美)米尔顿·弗里德曼和安娜·J.施瓦茨:《美国货币史(1867—1960)》,巴曙松、王劲松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
16.默里·罗斯巴德:《美国大萧条》,谢华育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
17.吴敬琏:《危机时期的政策反思》,《比较》,2009年第6期。
18.徐明:《透视危机——百年来典型经济危机回顾与启示》,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
19.于海清:《欧美发达国家共产党论当前金融危机》,《红旗文稿》,2009年第4期。
20.张维迎:《理解经济危机》,载“美国大萧条”(第五版),默里·罗斯巴德著,谢华育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
21.吴敬琏:《为<新政VS大萧条——被遗忘的人和事>中译本所做的序言》,中信出版社,2010年。
22.阿米蒂·什莱斯著:《新政VS大萧条——被遗忘的人和事》,吴文忠、李丹莉译,吴敬琏作序,中信出版社,2010年。
23.默里·罗斯巴德:《美国大萧条》,谢华育译,人民出版社,2009年。
24.罗伯特·斯基德尔斯基:《凯恩斯传》,相蓝欣、储英译,三联书店,2008年。
25.保罗·戴维森,张军译:《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华夏出版社,2009年。
26.亨特·刘易斯,曹占涛译:《凯恩斯错在哪里》,东方出版社,2010年。
27.约瑟夫·E.斯蒂格利:《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年。
28.保罗·克鲁格曼:《经济学家们怎么会错得这样离谱?》,《比较》,2009年05期。
29.上川孝夫:《世界金融危机备忘录》,《国际货币体制与世界金融危机》,日本经济评论社,2010年。
30.武田洋子:《国际经济冲击传播的变化——大萧条时期与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的比较》,MRI Economic Review,2009年9月3日。
31.伊関、之雄:《“百年一度的危机”与世界大恐慌的比较》,岩本机关志,2010年2月20日。
32.平田喜彦:《美国的银行危机(1929—1933年)》,日本立正大学经济研究所,1969年。
33.林健久:《新政与州、地方财政》,日本立正大学经济研究所,196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