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切茄且郄
关于“公共场所吸烟”有一个非常简单明了的答案,那就是产权决定。如果更多人能够认识到产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这类问题本来都没有讨论的必要。
当然这只是理想,现实情况是,一说产权就会炸出一堆无赖。
杭州一女子在烧烤店劝阻多名男子吸烟未果后报警,当时执法人员以“店主有权决定是否禁烟”为由进行调解,女子核查发现杭州已经实施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条例,因此再次报警,最终执法人员决定依法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
首先声明,我坚决支持杭州禁烟条例,因为我不在杭州,且不吸烟,我也非常讨厌给别人吸二手烟的行为。但是既然双方产生了纠纷,尤其当时执法人员还表示“店主有权决定是否禁烟”,说明这个事情可以探讨一下。
先给执法人员点个赞,他们当时也许是出于本能的判断十分靠谱。而在烧烤店要求别人不要抽烟的女士,我希望她这种需求能够用更合理的方式解决。
比如请烧烤店主帮她采取一些隔离措施。如果店主无法满足,那就找一家禁烟的烧烤店。如果实在找不到禁烟的烧烤店,那就找一家能帮她隔离一个无烟区的烧烤店。如果连这样的烧烤店都找不到,说明市场上没有这种服务存在。
如果市场无法提供某种服务,作为消费者的正确做法是表达自己的需求,然后用脚投票让那些能为我们提供这种服务的商家赚到钱。毕竟交易是相互的,不能光想得到不愿意付出。
比如我想吃榴莲披萨,正确的做法是去比格自助或者其他能卖披萨的地方去消费,而不是跑到一家火锅店让老板给我做披萨。老板说不行,因为这里的客人都是来吃火锅的,我还不依不饶说你们为什么要来吃火锅,都给我吃披萨!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不会因为吸烟性质就变了,关键在产权,而不是吸烟或者吃火锅。
烧烤店开门做生意是为了赚钱。他可以选择为烟民服务,可以选择为不介意吸二手烟的顾客服务,可以只为坚决不吸二手烟的顾客服务;当然也可以想办法为所有这些人服务,比如设置隔离区,隔离出一个无烟区。
只要有足够多的需求,也就是,有足够多的人愿意为这些产品和服务付费,商家承担得起改造和运营的成本,且经过计算这样更能赚钱,那么商家没有理由拒绝这些商机。
每做出一种选择,商家都要付出相应的机会成本。如果不禁烟,就损失掉了坚决不吸二手烟的顾客;如果禁烟,就损失掉了吃烧烤必抽烟的顾客;如果设置隔离区,就要付出相应的改造和运营成本。
最后如何选择,取决于店主的盈亏计算,且都在店主的产权范围内。而相应类型的顾客,则可以选择来或者不来。
这就是产权的逻辑,交易的逻辑,也是市场的逻辑,其实也就是自由的逻辑。简单明了,谁也不欠谁,谁也不强迫谁。
你不来,店主就没了你这单生意。你来了,结果来了还要干扰其他顾客的消费,还非要让商家付出人家不愿意付出的代价,这就不应该了。被制止吸烟的顾客今后都不太可能再来这家店,这就是烧烤店主为这名女子付出的代价,这代价肉眼看不见,但真实存在。
所以给这位女士一个“无赖”的评价一点都不过分,即便我不是烟民,并且跟她一样讨厌二手烟。
这种“无赖”行为源自于一种“公共”观念,没有人会认为自己的观念错了,因此她应该觉得自己是正义的,是勇敢的。
但是所谓“公共”概念在人类行为的逻辑中是走不通的。
产权明晰,人的行为就有理有据,人与人的关系就简单明了,极少争议。就像我们前面说的两不相欠,互不强迫,大家都省事,处境都会慢慢变好。
而脱离产权讨论是非,必然带来一片混乱。这片地方是公共的,那么既是你的也是我的。你有你的理,我有我的理,大家都有权利主张,最后只能个别人满足,或者大家都不满足。最终这片地方既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一团乱麻。
类似这位“禁烟女士”的情况很常见,我们聊这么多的目的不在于讨伐她们,而是分析一种现象,说清楚一点基本常识。
就像「漫天霹雳Plus」文章下面的一些评论,我截取了其中一位类似的“无赖”的发言。
这位读者跟禁烟女士一样,对什么是产权毫无概念。因为你出来做生意,你就得禁烟;因为你出来做生意,你就必须招待所有顾客,必须给所有求职者机会。
我出来做生意连接待谁不接待谁,招聘谁不招聘谁都不能决定了。这就是无视产权,无端制造矛盾的强盗逻辑。
每次聊起产权,总会炸出这么一些头脑不清醒的无赖。而我们能做的其中一件小事,大概就是多转转切茄的文章,世界少一个无赖应该就能变好一点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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