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质疑权力去中心化的观点,他们认为这并不一定意味着通往自由。比如说,一个国家统一规定税率是20%,权力去中心化后,有些地方可能税率是50%,那么就还不如统一的集权。
这种说法忘记了人的行动逻辑和地方竞争的存在。
我们假定,去中心化后,例如加州,可能税收和管制更严重了。但是加州立即面临的问题就是:它的人口和资本将外流向税收和管制少的州,导致加州的统治者收益减少。统治者其他道理不懂,但是“拉弗曲线”他们是懂的,“薅最多鹅毛,听最少鹅叫”的道理,也是懂的。
税区人口越多,带来的财富越多,可供征敛的资源就越多。人口的不断减少,将不足以支撑有效的劳动分工,必然降低生产效率,导致可征敛的财富减少。这是加州统治者不愿意看到的。
因此即便存在这种情况,只要真正地实施权力去中心化的进程,必然出现的长期趋势是,各州竞相降低税率、减少管制,争取税区人口和资本的流入,以方便自己的更多征敛和长期利益。
越是小的政治单元,就越是贴近当地民情。每一个民众投票的权重就越大,因此民情反对的效用就更强。越是在熟知的社区与被统治者紧密关联,就越是考虑行动的长期后果。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加州统治者的时间偏好会降低,他会减少征敛,减少干预,顾忌自身在大众中的形象,避免自己在随后遭到社区成员的杯葛。其他各州也会同样如此。
权力的去中心化,是一项基本原则,罗斯巴德说:
一个答案是,权力去中心化本身就是好的。世界被分裂成越多的国家,每个国家手握的权力就越小,无论这个权力事关本国不幸的被统治者,还是事关对外发动战争。只要国家尚存,去中心化运动对于根除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暴政就会有益无害。
我们必须逻辑一致而彻底地运用这个原则:
如果允许某一部分分离出去,然后分离原则就此确立,那么就必须也允许这一退出部分的子部分分离出去,然后是子部的子部,这样一来,state就被分成了越来越小的残片,直至最终允许个人退出的原则也建立起来。到那时我们就会享有真正的自由。
罗斯巴德甚至提出了两个极端政治不正确但是绝对正确的方案:
1、我们必须考虑这个看似荒谬愚蠢的解决方案:将美国划分为白人和黑人的国家。反对自由派的种族融合主义。民权运动属于彻头彻尾的国家主义和现代自由主义,目的是借助联邦和其他政府的武力,迫使白人与黑人一起工作和生活。激进而彻底地跟美国政府和整个权力结构划清界限,这才是一个黑人民族主义者该说的话。
2、反对所谓的全球主义对外干预。如果国家要存在,那么把它的权力限定在本国范围内,相对于它对外国进行军事和经济干预,也更好。必须依靠本国人民向他们的统治者发出声音,而不是依靠外部的干预。对外军事和经济干预的结果,并不会帮助外国,反而会加深外国的苦难,同时增加对本国民众的征敛。它将通往帝国主义,也就是权力的去中心化的相反方向。即便假设一国出现重大暴力,那也不是外国军事干预的理由。因为将灾难限定在一定范围,而不是由中心化的权力最终将其扩展到全球,仍然边际上较优。若认为自己的意识形态更先进,就依靠武力强加于人,那么依靠武力这一点,就证明它并不先进,否则何需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