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证的起点
这个命题看起来好象没有什么害处,,实则暗含着一整套颠倒的经济世界观。
它意味着,生产的目的是生产本身,而不是消费;生产者的利益应当优先于消费者的利益;经济活动的终极意义在于提供就业、维持生产秩序,而非满足人的需求。
赫特认为这种观点完全颠倒了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生产是手段,消费才是目的。
这一区分具有根本性的方法论意义。
它意味着:
第一,目的决定手段,而非相反。生产者之所以生产某种商品,不是因为生产者“想要”生产它,而是因为消费者“想要”消费它。
生产的决策永远是派生性的、回应性的,而非自主性的、原发性的。
第二,对手段的评估取决于对目的的评估。
一种生产方式是否好,唯一的判断标准是它能否有效地服务于消费者的目的。脱离了消费者目的的生产活动,无论多么高效,在经济学意义上都是无意义的。
第三,生产者的满足不是经济活动的终极目标。
赫特甚至说,生产者所承受的牺牲和不适(或者他们在工作中获得的快乐和满足),从总体福利的角度来看是完全没有关联的。
换言之,经济活动是否成功,不取决于生产者是否快乐,而取决于消费者是否得到了满足。
这句话的精妙之处在于,它揭示了每个人在社会中的双重身份。
每一个人,无论他是工人、企业家还是资本家,在市场中都同时扮演着两个角色:作为消费者,他发出“命令”(通过购买或不购买);作为生产者,他服从“命令”(通过调整自己的生产行为以回应消费者的需求)。
赫特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为了回应一个常见的反对意见。
有人说,如果消费者是主权者是君王,那么生产者是否就成了奴隶?
赫特的回答是,不!因为每一个生产者同时也是消费者。
每一个人在作为生产者时“服从”,但在作为消费者时“命令”。这是一个普遍的、平等的社会关系,而不是某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
而这种关系是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的必然结果。
在一个自给自足的经济中,每个人同时决定生产什么和消费什么,两者是统一的。
但在一个分工经济中,生产决策和消费决策被分离了,生产者生产的东西不一定是他自己消费的东西,他必须通过市场来了解别人需要什么。
因此,消费者主权不是某种人为强加的制度安排,而是分工社会得以运转的内在逻辑。
将消费者主权作为经济体系的评判标准,意味着承认个体消费者对其自身偏好和需求的终极权威。
任何试图替代消费者做出判断的做法,无论是生产者、政府还是“专家”,都是一种对个人自主权的侵犯。
这时,消费者主权,上升到了政治哲学层面。
在赫特看来,消费者主权与个体自由完全就是一体的,认同它同时是对自由呼吁。
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消费就是其基本生活之目标,不消费,人都活不下去,没有什么自由比这个更为重要的。
消费者当然会做出糟糕的选择。消费者可能做出损害自身利益的选择,但在正常市场条件下,消费者的自由选择,而非任何外部权威的替代判断,应当成为资源配置的最终依据。
这个论断其实是政治哲学上的重大论断,因为,消费者这一身份的自由,才是政治上最重要的自由,这就否定了一切贸易保护主义管制的政治正当性。
这个论证的逻辑链条如下:
在这个意义上,消费者主权不仅是一个伦理要求,更是一个认知上的必要条件。没有消费者主权,就没有可靠的经济信息;没有可靠的经济信息,就没有有效的资源配置。
也就没有了市场经济。
因为,消费者主权是防止资源分配被权力集中和滥用的制度安排。
当消费者可以通过“购买或不购买”来行使资源分配的能力时,他们就拥有了一种分散的、非强制性的社会影响手段。
这种控制力不需要通过暴力或胁迫来行使,消费者只需要拒绝购买,就可以对生产者施加有效的约束。
消费者主权是市场对不服从者的最终排斥。
他不需要通过暴力胁迫去要求一个企业家怎么行动,他只需要不购买,那么就在边际上让迫使这个企业家面临亏损的风险,如果更多的消费者一起来行动,那么,这个企业主不改变就只能倒闭亏损。
一个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生产者,最终会被市场淘汰。这种对生产者的控制是非人格化的、非暴力的,但它却是真实有效的。
在这个意义上,消费者主权提供了一种去中心化的制衡机制。
它防止了生产者(无论是私人企业还是工会)获得不受约束的影响社会的能力,从而维护了社会的政治稳定。
消费者主权若是丧失,生产者们将为了获得垄断国家权力地位,争得你死我活,政治上的混乱也自此开始。
钢铁厂希望禁止外面的钢铁与他竞争,但本国的汽车企业则希望采购进口的便宜钢材,因为消费者喜欢更便宜的汽车,如若消费者这一偏好不能成为主导的力量,钢铁厂则与汽车厂在政治上面临混乱。
赫特说,如果一个生产者把某种手段本身当作目的来欲求,那么他就是在“消费”。
什么意思呢,他说的是,如果,生产者对工作条件、闲暇、创造性满足等的追求,本身就不是“生产”行为,而是“消费”行为,是生产者作为消费者在消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
这个回应看似是文字游戏,实则有着深刻的理论内涵。
它意味着:生产者的所有非工具性的满足,都已经在消费者主权的框架内得到了考虑,只不过不是作为“生产者”的利益,而是作为“消费者”的偏好。一个人在工作中追求的意义感、成就感、社会认同,闲暇时间,都是他作为“消费者”在消费工作本身。
因此,消费者主权并没有忽视生产者的福祉,它只是正确地指出了,生产者的福祉最终也是以“消费”的形式来实现的。
赫特承认,在现实世界中,消费者主权常常受到各种因素的阻碍——垄断、卡特尔、政府管制等。
但这并不意味着消费者主权的概念是无效的。相反,正是因为现实常常偏离理想,我们才需要一个理想来衡量和批判现实。
赫特将消费者主权视为“经济学家可以用来评估不同经济体系的规范”。
它不是一个描述性概念(“消费者实际上在统治”),而是一个评价性概念(“消费者应该统治”)。
这个区分至关重要:它使消费者主权成为一个批判性工具,而不是一个辩护性工具。
巴斯夏是19世纪法国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他对奥地利学派产生了深远影响。巴斯夏以其犀利的经济学散文闻名,其中最为人熟知的论断之一就是:“生产者的利益,就是反对社会利益;消费者的利益,就是考虑社会利益。”
这个命题好象极端,实则包含着深刻的经济学洞察。
巴斯夏的意思是:
巴斯夏的论断更多是格言式的、启发式的,而赫特则通过“目的-手段”的区分、“主权-臣属”的隐喻、“价格-信息”的机制,为这一思想建立了一个完整的经济学基础。
其次,赫特将巴斯夏的洞见从“利益对立”升级为“社会控制结构”。巴斯夏说的是生产者的利益与消费者的利益相对立;赫特则进一步指出,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控制关系——消费者是君王,生产者是臣民。这个控制关系的正当性不在于谁更“好”,而在于经济活动的目的论结构,也就是,生产是为了消费,而不是消费为了生产。
第三,赫特扩展了巴斯夏论证的应用范围。
巴斯夏主要关注的是保护主义关税等贸易政策问题;赫特则将消费者主权的批判延伸到了劳动市场(工会垄断)、资本市场(卡特尔)、种族制度(肤色壁垒)等更广泛的领域。
第四,赫特为巴斯夏的命题提供了认识论维度的支撑。巴斯夏主要从利益角度论证;赫特则进一步指出,即使从“知道什么是最好的”这个角度来看,消费者也比生产者或计划者更有资格做出判断,因为只有消费者自己知道自己的偏好,而市场是传递这些分散知识的最佳机制。
“生产者思维”指的是这样一种心智模式:将生产活动本身视为经济活动的终极目的,将生产者的利益(利润、就业、产业规模等)视为政策应当优先追求的目标。
在这种思维下,消费者被视为需要被满足的对象甚至需要被管理的对象,而不是经济活动的真正主人。
为什么这种思维是“反社会”的?赫特的论证给出了清晰的回答:
在这个意义上,“生产者思维”不仅仅是理论上的错误,更是一种具有实际危害的“反社会”倾向。
在一个消费者不 是君王的社会中,生产者,无论是私人大企业、垄断性工会还是政府计划机构,他们必将争夺权力,以维护自己小团体的利益为目标,以破坏消费者利益为手段,而这种权力斗争,不仅导致经济低效,更威胁个人的自主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