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股静淡期,让人没有操作得任何欲望。
索性,就把中高净值群体需要注意的一些风险点写一写,包括金税四期和CRS、离岸信托等。这篇采用发布,而非群发,篇幅有点长,超3100字。
这里的读者群体质量很高,喜欢学技术和风险控制,我觉得挺好的,聊得到一块去。
一般来说,底层多杠精(这里的底层是指不愿意学习,不愿意成长,坐井观天的人,不是指收入/经济方面),典型特征是爱抬杠,对有钱人的印象来源于道听途说,见识短浅,还总觉得人家不采纳他的意见就是有问题,属于太把自己当回事,没搞懂自己的定位。
他们压根不懂,这世上真正的底色是灰,而不是黑或白。
说点容易懂的:国内真正的巨富都是没几个上榜,深水藏巨鱼。各富豪榜的盈利点,其实就是那些想上榜或不想上榜的人。和之前的房地产销售额排行榜一样。
我一般会通过内容把这类群体过滤掉,对杠精也不需要客气,有什么坏情绪尽管往黑名单里的它们身上使。
社会有分层挺好的,如果没有互联网,不同层的人在现实中一辈子也不会有什么交集。
中高净值群体,有一个典型特征是爱学习,除了关注投资机会赚收益以外,往往也会关注和自身密切相关的风险。
我从自身和身边人的经历出发,写一写一些具体的风险,部分东西会一笔带过,没法详细写,但一定要认真看,多琢磨。
首先是银行存款。
尽量选择存放在6大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每个账户放50万以内;资金量大的,可以集中在一个银行做私行(可以争取自己所需的资源和条件)+其他银行分散50万存款。
这样一来,50万存款以内属于刚兑;并且遇到急需要资金时,可以在每家不同的账户取一部分资金(5万以内),短期内可以立马凑到位,完美解决“取现超5万需要提前预约”的限制。
另外,在银行存款时问资金来源,最好的答复是:1、从其他行取现过来存的,2、亲朋好友的还款,之前借的。
其他的可能会涉及到税务问题,现在金税四期不是开玩笑的。
其次是金税四期等税务问题。
上海、广东、浙江已经被金四全覆盖,其他的地区暂时未知。
金四覆盖下,你如果有在任意一家企业(个体户也算)挂职法人、股东、监事等职务,那么名下的银行账户流水要注意一些:
个人账户的存款和流水,尽量分别控制在50和200以内(一个账户一年内的存款和流水,微信和支付宝这种也算在内)。
其他的尽量合规,资金该走公账就走公账,走个人账户的话,也要及时申报。因为金四覆盖下,公账和个人账户是被击穿全监管的,没有秘密。
很多公司在过去一年刚体验到新税务系统的厉害,其实这才刚开始,威能还没全发挥,他们和我们都在前期适应阶段。
税负很高?没办法,要么分拆成小微企业,要么一般纳税人就尽力提升真实的进项和成本,降低利润,税负自然会适当降低。
总之,尽力去合规,不要有侥幸心理,免得未来给自己添麻烦。
然后是海外的税务和CRS问题。
CRS其实讲过两次了,需要注意的点有两个:
一是海外的金融账户在任一时刻,都不要超过100万美元,但是:
余额大小,不是咱们税务启动执法的唯一或首要标准。
CRS 向咱们交换的是“所有符合报告条件的账户”,低余额账户同样在数据库中;既包括千万级别的高净值人士,也包括余额几十万元却频繁买卖美股、领取未申报股息的小额账户持有人。
所以,不要高频交易,整体往中长线持有最好,除非下跌时加仓控制仓位和资金需要做T,高位时适当减仓降低成本需要,其他的就少操作。
并且,借助“金四”大数据、风险模型与人工筛查,锁定资金规模大、资金流频繁、来源与申报记录不匹配、或涉及复杂控股/信托结构 的个人,一点也不难。
执法路径方面,一般是“前期风险提醒”到“督促整改”,再到“约谈警示”,之后到“立案稽查”,最后到“公开曝光”这五步。
所以收到提醒,并督促整改了,就认真、如实对待,不要想蒙混过关,不现实。
二是绕开CRS,转向FATCA,即存在美资机构,比如美资银行和券商。
现在有些寄希望于新加坡不是CRS成员,很可惜新加坡已经在去年11月26日签署了相关附录,预计将在2027年开始根据修订后的CRS进行交换。
FATCA是老美立法,主要关注美国纳税人持有的海外账户,要求外国金融机构(FFIs)向美国国税局(IRS)报告与美国公民相关的账户信息。
FATCA是老美的单边法,主要保护老美的税基,能大规模接收境外账户资料,让老美掌握全球金融数据,却几乎不向他国自动回传信息。
咱们和老美在2014年签署了FATCA,但至今一直没执行数据传送这些,我预计后续更不可能传送,毕竟咱们这很多XX都把子女和资金放在老美。
再次,关于身份问题。
建议是资金量大的,就先做税务筹划,再做身份选择。
拿第二身份和税务身份是常见的操作,但现在的趋势下,要避开小国身份这些坑,不顶用。
新加坡、香港及欧美各大行,从 2023 年起对投资公民项目(CBI)护照客户,要求额外来源证明;越来越多的国际银行直接关闭柬埔寨、土耳其、瓦努阿图等护照持有人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和诉求,合理选择身份:
咱们的税法是以“住所”或“183天居留测试”来判定是不是税务居民。所以如果没有实际迁居、仍留国内籍贯,护照只会增加开户与合规成本。
毕竟,护照项目的真正价值,在于移居与税基重构,而不是“影子账户”。
最好的选择是明确未来十几年的生活居住地、子女受教育所在地,以及资产所在地,然后再匹配当地的税务情况,进行筹划。
身份的黄金搭档是香港/新加坡+澳洲/加拿大/老美这类,香港作为一个跳板/中轴,很好用;新加坡的缺点是身份难拿。
优点是香港和新加坡,都属于税收洼地。
最后是离岸信托。
离岸信托分为“可撤销”和“不可撤销”;离岸信托的开设金额和费用不高,但管理团队的费用支出是大头,因此小几千万内的量级开设离岸信托,整体不太划算。
前者的灵活性强、控制权高,但资产保护弱、税务优势小(可能需要缴纳资产税)。
后者灵活性弱,一旦设立无法轻易更改条款;控制权低,设立后,委托人会失去对信托的控制权,一切按照设立时的文件协议条款进行资产管理和分配,当然这文件条款最初就是根据自己的意愿整合而来;资产保护强、税务优势大。
可撤销信托一般适用于短期规划、婚姻财产管理,以及失能人士的财产管理。
不可撤销信托,一般适用于长期规划、资产保护需求高、税务规划需求大的群体。
我自己做的2个离岸信托都是不可撤销类型,再通过这两个离岸信托持有多个投资公司,分别去持有不同的资产,比如公司股权、不动产等。
比如美股的三个账户,分别做在2个离岸信托持有的三个不同投资公司名下,目前来看,隐藏信息和税务等效果很好:
属于机构持仓,我那点体量在一众机构中属于中小体量,不会被注意到,更不会被公开,最难的是没法有效穿透;
如果放在个人名下,那就很容易被曝出来,算体量大的,毕竟个人和机构的体量,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这类思维在日常用的运用也随处可见,做自媒体和企业的人,这几年往往也会做这类隐藏: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用马甲/借壳持有自媒体账户或企业法人/股东等,把自己有效隐藏起来,这样做大了,影响力太大,对自己的生活等也几乎没有影响。
当初做离岸信托架构,我参考过香港四大家族的优劣势,整体下来看,李嘉诚家族的离岸信托架构最好,郭得胜家族的离岸信托架构最差。
不过,做离岸信托前,最好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因为一样受CRS影响。
毕竟,现在离岸公司的账面利润即便不分红,仍会通过CRS 穿透、CFC 反延期征税、经济实质/受益人登记等多重机制,暴露于咱们的税务机关。
离岸公司如果被被金融机构认定为 Passive NFE(被动非金融实体),其账户信息与中国控权人(≥25 %)身份,每年9月会随报文回流国家税务总局(SAT),无论是否分红。
而且,咱们国家的个人,如果直接或间接持股>50 %,且该公司境外实缴税率低于 12.5 %,未分配利润可以被视同分红(20%税率),可能会按“经营所得”累进税率(最高35 %)征税。
我个人觉得,对于“需要跨代传承的大额股权/不动产”来说,采用“香港/新加坡基金/FO + 美国/英属地信托”双层架构,是相对有效的方式之一,分别应对CRS与FATCA。
但缺点是必须同步满足各层经济实质、受托人尽调与中国CFC申报。
整体来说,还是要结合自身的情况和诉求,匹配合适的离岸信托,多了解,再选择并决定。
就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