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经常会写一些农村老人的现状实况,以期为他们呼吁一点最为基本的社会福利,便会有很多人向我反馈:农民没交过社保、甚至连税都没交过……
我曾问一位网友:公粮不是税吗?为什么不能算做社保?
网友很肯定的答复我:公粮不是税,而应该相当于使用土地的“租金”,因为农民并没有土地的使用权……
这便很无耻了: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所有的城镇户口都包分配工作,而只有农民才只能也必须守着土地,除非是靠上学或者当兵才有可能“农转非”,得到工作的机会、从而脱离农村脱离土地。凭什么?
难道降生在农村便可以低人一等吗?
事实上,“公粮”只是一个俗称,其学名便叫做“农业税”——农业税是国家向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农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
我不否认,在改开以后工业飞速发展,工人所创造出的效益确实是有了长足的进步,即便是买粮食也确实能够做到自给自足。
可是,在上世纪的五六七八十年代,工业所创造出的经济价值事实上连本钱都不够。如果不是“以农养工”,如果不是巨额的“农业税”填窟窿、如果不是那一代农民的无私奉献,不客气的说,所谓的“吃商品粮”的阶层,想吃饱肚子?你想多了。
工业困难时期以农养工,我们农民没有怨言;现在工业发达了,而那一代做出天量贡献的农民却陷入养老的绝境,别说是“返还”了,就算是“反哺”,又有什么不对呢?乌鸦尚知反哺,何况我们人类呢?
还有一种论调更让人觉得反胃。
比如,一篇相关的文章发出去后,评论区里最经常见到的,便是很多同道网友最爱提起的当年淮海战役中的小推车。
其言下之意就是“求仁得仁、咎由自取、自作自受……”,甚至还有人直接将这几个词语说了出来。
毫无疑问,我对这种很低级的认知、毫无逻辑的说法极为鄙夷:因为现在的农村老人多是我们的父辈,当年能做出选择从而赶去支援的却是我们的祖辈。
难道,自恃“清醒”的皿煮派,其认知也是如此的毫无逻辑吗?
况且,70多年前的那一代人做出了选择,不管他们是受骗也好、还是认知出现偏差也好,但他们后来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对比工人、关老爷)都能说明:他们是妥妥的受害者!
难道受害者被骗了就不能申诉、就必须“咎由自取”吗?
如果每一个受骗者都是如此的“自作自受”,那我们还要警察干什么,还天天去宣传“反电信诈骗”干什么?
的确,当初农民的选择是缘于自己“打土豪分田地”的贪欲。可事实上,每一个被骗子诈骗得手的受害者都是缘于自己的贪欲,见小利而忘义,从而一步步走入骗子的圈套。
贪欲本就是人的天性。我们不能说一个人因其自身的贪婪而受骗就是咎由自取、就是活该。这不叫清醒,这是一种地地道道的为骗子开脱的手段。
因为,错的是制造骗局的人,而不是被骗的农民。
而那些对农民抱怨不公的人冷嘲热讽的所谓“清醒者”,毫无疑问都是“受害者有罪论”的拥护者。看似清醒,实则毫无逻辑。
别说七十多年前那些不识字的农民的选择有自私的成分了。事实上,我们这些自诩“清醒”的大多数人去呼吁一些社会福利时,有几个人是纯粹的为他人呐喊,而与自己毫无关系?
我一向都不避讳,自己一再呼吁农民养老问题,是因为我的父母、岳父母都只有一个月百来块钱的基础养老金、只有新农合,如果能争取到一些免费,那我自己就肯定是得利者。
同时,我极力反对各种强制和变相强制,就是因为真正的“自愿”了以后对我是有利的。这有什么不对呢?
这个圈子里有几个人是完全无私的为他人谋福利呢?我不怎么看好。如果是为自己谋利却被骗了,以后申诉时,我们怎么就能随便说他是“咎由自取”呢?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那些个演员、网红和富豪的大瓜:但凡有丑闻或偷睡漏睡的瓜曝出来,网上就是一片欢呼,恨不得将这些人杀之而后快。阿里被罚时,一些人甚至对他们原来喊得极为亲切的“马爸爸”,也是满满的幸灾乐祸。
原因吗?其实很=也简单,只不过是因为他们太富了而已;同时,他们致富的手段也确实很令人疑惑。所以,不出事时极度的艳羡,便在出事后转化成了极度的仇视。
但事实上,在现行的规则下,一个绝对遵守规则、遵纪守法的人根本不可能暴富,甚至连致富都难。
那么,我们能说那些钻空子赚到钱的人都是坏人吗?能说那些出了事的人就绝对都是“活该”吗?
我觉得若是自己这么说,肯定心虚。因为若是让我捡到暴富的机会,吃相也未必比他们优雅。
所以,错的是规则、错的是制定规则的人,而不是放任自己的贪欲而去追逐暴利的富人。如此而已。
很有意思的是,那些认为农民的困境是缘于其“活该”的人,多数都是我的同道;而那些对富人倒霉幸灾乐祸的人,却多是我的对立面。
更为巧合的是,在这两件事上,明明是站在对立面的两方人马,拿出来的却是雷同的逻辑。
老实说,后者抱有这种逻辑我还觉得有情可原,因为他们的思维已经僵化惯了;可前者、也就是我的同道们,在指出农民们不是“完美受害者”时,我是真真切切被膈应到了:
持有这种认知的人,也配谈什么“普世价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