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老古。
堕胎问题,是一个伦理问题,就是关于正当性的问题,也可以叫作法律问题。
看完这篇,你还支持堕胎是杀人,我只能说佩服佩服。
当你需要论证一个伦理时,你需要提出一整套伦理主张,和配套的法律主张,并且,这些伦理主张和法律配套要和你其他的主张匹配。
当然,你可以在群里打打嘴炮,我就是说堕胎就是杀人,那无所谓,只不过是一种谈资和娱乐罢了,因为中国不存在没收堕胎权的风险。
如果你在一个基督教氛围强烈的国度,你提出这种主张,那这种主张就有可能变成现实的法律,你就不可避免要提出全套的伦理规则。
那么假设,你就处在这么一个地方,你提出堕胎是杀人,那么你需要提出如下法律主张。
第一,如果一个女性自已决定要堕胎,那么根据你的定性,她是杀人,如果同时支持死刑,那么剥夺一个无辜的人的生命,她需要被判死刑。
第二,如果一个女性走在路上不小心摔一跤,流产了,那么根据这一定性,她也有罪,这叫过失杀人罪,因为你的过失,导致另一个人的死亡。胎儿在你腹中,你应该保证他的安全。
萨尔瓦多就有相应的法律配套。
2022年5月9日,萨尔瓦多一家法院以严重杀人罪判处一名因产科急诊而终止妊娠的妇女30年监禁。
萨尔瓦多全面禁止堕胎,一些妇女在向当局报告流产后被捕并被判入狱。在过去的20年里,将近180名女性被起诉。
如果你支持堕胎是杀人,你应该对这样的新闻点一万个赞。
第三,如果一个医院为女性提供了堕胎服务,那么,医生、医院管理者、护士,他们都是帮凶,主动去医院堕胎的女人是主谋,医院人员属于被雇佣杀人,那么作为主谋,判死,作为雇佣人员,二十年或无期。
美国阿拉巴马州州长的禁堕法案中,当地医生做一台堕胎手术可能会面临长达99年的监禁。
这是完全合理的,你杀人了呀,没判死就算不错了,99年算是宽大了。
第四、被强奸,是不能堕胎的,因为胎儿是无罪的,强奸行为不是胎儿实施的,所以,他不应该受到强奸的惩罚,杀死胎儿毫无道理。哪怕你就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
阿拉巴马州的这项堕胎法出台时,有议员试图在法案中加入因强暴和乱伦而导致怀孕则可以堕胎的例外,被以11票赞成21票反对的票数否决。
爱尔兰一个十二岁小女孩被邻居性侵怀孕,政府不准其堕胎,出国堕胎也不行。
那你怎么评价这件事呢?你只能说,干的对,因为对方逻辑自恰,你能把人带到国外去杀吗?
第五,如果胎儿畸形,那是不能堕胎的,胎儿畸形代表着他是一个残疾人,残疾人就可以杀吗?当然不可以。
比如,波兰就不允许,畸形怎么了?残疾就不能活在世上了?
第六,如果胎儿影响母亲健康,那也不能堕胎,你怎么能因为有一个人影响你的健康了,就杀了他呢?当然不行。
爱尔兰以前的禁堕令中,就明确规定,影响孕妇健康也不行。
除非你快死了,有明确的证据说明清楚。
2021年9月,波兰一位30岁女子Izabela来到南部Pszczyna市的医院紧急就医,她当时怀孕只有22周,但突然羊水破了,而且照B超时就发现胎儿有先天缺陷。
这种情况下,胎儿生存希望渺茫,孕妇的生命健康也受到威胁,女人要求堕胎,但医生不敢做,因为违法。
只要孩子还活着、还有心跳,他们就不能随便帮Izabela堕胎,因为法律不允许。
当时Izabela给妈妈Barbara发短信说,
“宝宝才485克。现在因为堕胎法,我只能躺着。医生啥也做不了。”
“他们只能等胎儿死了或者出现什么状况才能有所行动,如果没有,一直拖着我大概会感染败血症。”
很不幸,后面的情况被Izabela言中了。
过了不久,做B超确认腹中胎儿已经死亡,医生终于能动手救她了。
他们打算给Izabela做剖腹产手术,但此时她已经处于败血性休克,在推她去手术室的路上,心跳就停止了。
经过一番抢救,Izabela仍然没能醒过来,年轻的生命定格在30岁。
当然,有些法律中有规定,当胎儿危及母亲安全时,可以堕胎,但这个逻辑不自恰,凭什么要保母亲?既然胎儿拥有正常权利,怎么能用他的命去换另一个人的命呢?
更何况,是否危及母亲安全,这是很难判断的,因为病情随时变化。
就算不死,生个畸形儿,这个女人大概一生都会毁了吧。还记得中国一个女子亲手溺死两个脑瘫新生儿吗?
川普就曾扬言:“人工流产无异于谋杀,堕胎妇女应该接受惩罚”。
如果你支持上述言论,你必然要同意以上所有观点,否则你就不自恰,你不能一边说堕胎是杀人,一边又说强奸的就可以堕胎,你举出来各种例外,都不过说明,你并不认为堕胎是杀人。
现在的美国堕胎禁令,大部分不处理女人,而是处理堕胎机构,你应该说,他们这种做法是放过杀人犯,因为堕胎机构只是刀,持刀的人是要堕胎的妇女。
你也应该公开宣称,美国一年有93万女人杀人了,她们应该被判死。
而中国,一年有1300万女人杀人了,应该全部判死。
而累积下来,中国有一亿以上的杀人犯,没有被处理。
你试着和中国的女人沟通一下,或是公开发表你的观点,看看她们会不会接受。
当然,我知道 ,大部分支持堕胎是杀人的是男人们,他们根本不考虑怀孕后生育的痛苦和抚养的艰辛,反正他可以一走了之。
美国有210万大学生是单身母亲,如果不让堕胎,可以再翻几倍。
而中国也会出现数千万年轻的单身母亲。
如果完全禁堕,还会发生什么呢?
有人说,是个人,就得为自己负责,不应该做错事。你没做过错事吗?如果堕胎就是后悔当初的性行为,那我们是不是出台一条配套的法律呢?那就是发生性关系的男女双方,都得负终身责任,生个怪胎,你也得负一辈子责,谁叫你管不住裤裆里那个玩意的?必须结婚,不准离婚。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女人生,男人养,既然必须生,你们可以不结婚,但男人必须养。
现实是,无数青年男女在男欢女爱时根本不考虑后果。
波兰女人是这么处理的,不合法怎么办?用衣架往自己子宫时捅。
当然还可以去参与危险运动,故意造成流产,或者找唐山大哥挑衅一下,让别人打出来,或是找地下诊所找个莆田名医,一不小心死在那里。
这种事,在禁堕国家多如牛毛。
因为所有的合法的堕胎药都不存在了,所有的堕胎正规手术都不存在了。
大量的一尸两命,大量的人服用野生堕胎药搞到终身不育或残疾,一定会出现,因为这不是设想,就是美国妇女们当年的悲惨命运。
有女儿的朋友们,你们真的愿意让自家的女儿陷入这种悲惨的命运当中吗?
我不信!
一群大男人在群里谈这个事,不如和女人们沟通一下吧。
因为怀孕带来的风险,生命危险,甚至抚养责任,目前主要是女性在承担,
拔diao无情的男人们在群里空谈一下无所谓,但你的观点能说服女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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