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批评豆包助手破坏商业伦理的文章,引起了一些争议。
有奥派朋友说,这不是企业自愿行动吗?一个企业开发了一款软件,一个手机厂商愿意配合,一个消费者愿意自己买来用,哪有问题?
这个问题啊,是一个中国互联网史上注定要反复争论的问题。
我之所以批评这款软件是违背商业伦理,但却不是侵权,是因为这类问题有极其特殊之处的。
我们先从当年的周鸿祎讲起吧。
1、
如果不健忘的话,大家应该还记得当年的“3Q大战”。
那是中国互联网历史上最著名的“流氓战争”。
当时的360,搞了一个“扣扣保镖”。这玩意儿是个什么逻辑呢?
它说:“QQ这软件太臃肿了,广告太多了,还不安全。来,装上我这个保镖,我帮你去广告,帮你体检。”
听起来是不是特正义?特为用户着想?
但实际上,这就是典型的“寄生式竞争”。
正常的商业竞争是什么?
是你开一家肯德基,我开一家麦当劳。咱俩比谁的汉堡好吃,谁的鸡翅便宜。你不喜欢肯德基,你可以走进去麦当劳。这是平行的竞争。
但360当年的玩法是:
我不卖汉堡,我直接站在你肯德基的店里。
这就是寄生。
360本身是个安全软件,它通过获取底层的系统权限,直接修改了QQ的运行逻辑。它在QQ的前端开了一个“天窗”,把自己的按钮插进去了。
这是什么?这就是外挂。
当年腾讯为什么暴怒?为什么要搞“二选一”?
因为如果腾讯忍了,以后谁都可以开发一个软件骑在QQ头上拉屎。今天屏蔽你的广告,明天把你的聊天框换成我的配色,后天把你的好友推荐换成我的。
那QQ就不再是腾讯的QQ,而是360的殖民地。
而今天,字节跳动的豆包,干了几乎一模一样的事情,甚至手段更“高明”。
豆包说:“我这是手机助手,我帮你点外卖比价。”
你看,理由都一样——“为了用户好”。
以前你要在美团、饿了么、抖音外卖之间来回切,脑子都算不过来。现在好了,豆包直接接管。
但本质上,这就是字节跳动利用操作系统级别的权限(Root of Roots),寄生在了美团和饿了么、京东的APP之上。
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APP,没有获得底层权限,是做不到调用你的其他APP的,这就是为什么这款豆包助手只是努比亚手机可以用的原因。
因为只有这款手机允许豆包助手掌控最高权限。
它不需要像360那样去破解软件,它直接利用手机底层系统视觉能力,盯着你的屏幕,“看”完美团的价格,再“看”饿了么的价格,然后告诉你谁便宜。
这叫什么?
这叫降维打击式的“白嫖”。
美团辛辛苦苦招骑手、谈商家、搞地推、做系统,搭建了万亿级别的商业大厦。
字节跳动连地基都不用打,直接派了个无人机(AI),趴在美团大厦的窗户口,把里面的信息全抄走了。
2
有很多朋友会说:“我买台这样的手机,现在的豆包是我自己授权的啊!我想省钱,我让豆包帮我比价,有什么错?”
这就涉及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法律和伦理的灰色地带。
我称之为:“透明笔困境”。
这就好比,我去市面上卖一种“透明笔”。
我宣传的时候跟所有人说:“老铁们,这支笔写出来的字,过上三天就消失了。你以后去签欠条,就用这支笔。签了名,那个欠条在法律上就是张白纸,你就不用还钱了。”
请问,我卖笔犯法吗?
按自由主义伦理,这很难定罪。因为笔只是个工具。
我也可以卖硫酸,但有人拿他去泼人,当然不是我的问题。
真正违约的,真正逃债的,是那个拿笔签字的用户。
字节跳动现在的策略,就是“我卖笔,你违约”。
绝大多数平台型软件(美团、淘宝、京东),在用户协议里都写得明明白白:禁止使用第三方软件、外挂、爬虫来访问、处理本平台数据。
比如,美团软件中有就这样的约定:
未经美团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或授权、协助任何第三方以非法抓取的方式获取美团展示的内容数据(如通过非美团认可的程序、非正常浏览技术手段抓取商品、评价、优惠等数据);同时禁止制作、利用、授权各类第三方外挂、插件、系统对美团软件及产生的数据进行增加、删减、变动等操作。
按这一约定,用户用豆包助手去访问美团,就是违约的。
但是,豆包很鸡贼。
它不是自己在服务器后台去爬美团的数据,它是在你的手机里,通过你的手,打开豆包助手,去打开美团。
在法律的伦理上,不是豆包助手违约,只是用户违约。
不仅如此,美团等企业还难以判断。
普通的软件很容易判断,但是获取了底层操作系统权权限的软件,那就很难判断。
从美团的服务器看过来,这就是一个正常的用户在浏览啊。
只不过这个用户浏览的速度快了点,决策的逻辑理性了点。
豆包助手没有直接违约和侵权,它是教唆、帮助、并武装用户去违约。
它利用了自身作为“底层操作系统/AI层”的优势,去破坏上层应用(APP)的商业契约。
这才是最骚的。
美团能怎么办?封号吗?
且不说检测不到,就算是检测到了,如果用户数量庞大,那美团就陷入两难之中。
在舆论战中,往往美团这样的企业会受不了。
如果美团检测到你用了豆包,把你号封了。用户只会骂美团:“老子用什么手机管你屁事?你凭什么封我?”
在中国的民情下,用户会认那个他与美团签的契约吗?难!
美团如果起诉字节,字节会两手一摊:“冤枉啊法官,我只是个助手,是用户自己要用这个软件进入美团,去比价的,我只是提供了这种工具。技术无罪啊!有些APP没有禁止用户用第三方脚本啊!我不可以开发吗?”
但是,这真的没问题吗?
3
最让我觉得恶心,甚至想笑的,是字节跳动的“双标”。
简直是又当又立的典范。
大家玩过抖音都知道,抖音对外挂的打击力度有多大。
别说你是搞个脚本自动点赞关注了,哪怕你是商家,你在直播间里搞个“录播”(把录好的视频当直播放),抖音都能给你封了。
为什么?因为在抖音看来,你破坏了平台的生态,你作弊,你影响了其他老实直播的人。
字节跳动甚至会起诉那些搞抖音群控软件的公司,理由是“不正当竞争”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
字节非常清楚,任何未经平台允许的自动化操作,都是对平台生态的毁灭性打击。
结果呢?
他自己转身就做了一个这个星球上最大的“自动化外挂”——豆包手机助手。
他在自己的地盘上,连只苍蝇都不准飞进来;
他在别人的地盘上,直接开着挖掘机进去铲土。
他不仅铲土,他还说是为了帮那块地的主人松土。
这已经不是商业竞争了,这是商业伦理崩坏。
仅仅因为这个软件是透过用户使用才违约,他就可以心安理得去说,技术无罪?是没有罪,但道德败坏。
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我可以开发一个底层AI,专门帮你去字节跳动的直播间“薅羊毛”。
只要监测到哪个直播间发福袋,我就自动帮你进,自动帮你抢,抢完自动退。
如果全中国10亿人都装了这个AI,你猜抖音的直播生态会不会崩?商家还会不会发福袋?
到时候,字节跳动一定会跳脚,一定会报警,一定会大喊:“这是黑产!这是犯罪!”
怎么轮到自己搞美团的时候,就变成“技术创新”了呢?
4
咱们再往深了聊聊。
如果豆包这种模式不被市场杯葛,后果是什么?
那所有的应用层软件,也会要求获得系统最高权限。我也要检测你的系统里有没有这种软件,有的话,我就删除你。
如果这又引发了各种争议,认为一款外卖软件,你要ROOT权限干什么?用户又反对这些软件有这些权限。
那会发生什么呢?中国互联网现有的商业模式,将面临“核打击”般的归零。
咱们就拿美团举例。美团靠什么赚钱?
除了抽佣,很大一部分是广告,也就是竞价排名。
你打开外卖,想吃黄焖鸡。排在前面的那几家,往往是付了广告费的。
虽然它们可能不是最便宜的,但它们图片拍得好看,名字起得诱人,评价也挺漂亮。
作为人类,你是感性的。你会被图片吸引,你会被排位影响,你会冲动下单。
这就是广告生效的逻辑——广告只对人起作用。
但是!
如果中间插了一个AI呢?
AI是没有感情的。AI是绝对理性的。
你跟豆包说:“我要吃黄焖鸡,要最便宜的,评分4.5以上的。”
豆包会瞬间扫描所有商家,直接过滤掉那些花里胡哨的广告,直接无视那些竞价排名,精准地找到那个性价比最高的店,然后把链接扔给你,甚至帮你直接下单。
这时候,美团的竞价排名系统,直接废了。
商家花钱买的流量,在AI面前一文不值。
因为AI不看广告,AI只看参数。
如果每个人都用AI点外卖,美团的广告收入就会瞬间归零。
那美团会怎么做?
美团只能提高佣金,或者倒闭。
或者,美团只能跪下来求字节跳动:“哥,别搞我了。要不这样,我给你交保护费。”
看到了吗?
原本,流量的分配权在平台(美团/阿里/京东)手里。自己平台上经营的生态,当然是应该自己获益。
现在,字节跳动通过控制操作系统和AI,把流量的分配权抢到了自己手里。
以后,商家要想卖东西,投美团广告没用了,得投“豆包广告”。
这哪里是帮用户省钱?这分明是“挟天子以令诸侯”。
这根本不是什么技术进步,这是利用底层软件来进行的商业生态的降维屠杀。
如果豆包助手,侵入所有的电商APP呢,那么,所有的电商企业在平台上投的广告,全部将变得毫无价值。
最终,如果这种软件不受杯葛,那么,只有一个结局。所有的软件都争先恐后的要求获得root权限,以掌握控制权。
这难道对消费者是什么好事?
5
有一些朋友,误把消费者主权,认定为用户可以为所欲为,甚至可以违约。
一个良好的商业社会中,契约是无数商业发展的根基。
技术上的确有一些手段,可以帮助消费者逃脱违约的惩罚,但这可不叫消费者主权。
真正的自由市场,是有底线和商誉机制的。
自由市场的前提是契约精神。
如果一个市场,鼓励的是“如何更高效地违约”,鼓励的是“如何更隐蔽地破坏别人的契约”,那这个市场最终会变成黑暗森林。
滴滴司机们天天都在骂一个软件,有司机用外挂软件专接机场订单,他明明还在二环,但定位却在机场与其他司机抢订单。
滴滴这样的平台,当他没有底层ROOT权限时,是不可能看到有这样的软件在修改地址的。
但这种软件缺德么?缺!
这不叫自由竞争,这叫互害社会。
没有错,在很多商业中,对用户的违约行为,平台往往会放开一面,因为太多了,因为不好处理。
但这可不是违约的理由。
对于这种非正常的商业化竞争方式,对于这种以鼓励用户违约、破坏他人商业契约系统为手段的手段,当然要杯葛,当然要批评。
为什么?
因为商业世界的运转,以契约被普遍遵守为基础。
所以,我只能骂豆包这种软件违背商业伦理,我骂不了他在法律层面的侵权。
我只能说他不讲武德。
我当然不主张用权力来管制流氓软件。
市场永远不是完美的,但,维护市场的方法,不止有法律。
还有普遍的杯葛与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