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密尔顿赢了,合众国银行在一片争议声中挂牌营业。
这场胜利,彻底改变了华盛顿内阁的氛围。
以前,汉密尔顿和杰斐逊虽然互相看不顺眼,但还维持着表面上的客气,像是公司里两个意见不合的高管,关起门来在老板面前吵,出了门还是同事。
现在,性质变了。
杰斐逊意识到,汉密尔顿不是在跟他争论某个具体的政策,他是在试图从根本上,把他和《独立宣言》里那个自由、自治的美国理想,给连根拔起。
而汉密尔顿也发现,杰斐逊这帮人,根本不是什么“善意的批评者”,他们就是一群想把国家拉回到邦联时期那种混乱、无能状态的“绊脚石”。
道不同,不相为谋。
从此,美国政坛上最纯洁的“君子之交”时代,结束了。
一个华盛顿最不想看到,却又无法阻止的东西,诞生了。
那就是——“拉帮结派”。
一)“我们”和“他们”
杰斐逊和他的追随者,以詹姆斯·麦迪逊(对,就是那个曾经和汉密尔顿并肩作战写《联邦党人文集》的麦迪逊,现在也跟他掰了)为首,开始秘密组织起来。
他们办报纸,写文章,抨击汉密尔顿的政策是“君主制的翻版”,说他搞的银行和国债,是在用纳税人的钱,喂饱一小撮北方的金融 投机商。
他们把自己称为“共和党人”,后来为了跟现代的共和党区分,史学家叫他们“民主共和党”。
他们的核心支持者,是南方的种植园主和西部的农民。
这些人,最恨的就是税收和银行。
汉密尔顿这边,当然不能坐以待毙。
他也团结了一大批支持者,主要是北方的工商业主、银行家和富裕的律师。
他们也办报纸,称赞汉密尔顿的政策是“国家繁荣的基石”,同时把杰斐逊那帮人,描绘成一群危险的、亲近法国革命暴徒的“无政府主义者”。
他们自称“联邦党人”。
于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批政党,就这么诞生了。
这不再是个人之间的辩论,而是两个组织、两个阶级、两种世界观的全面对抗。
华盛顿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他在后来的告别演说里,痛心疾首地警告国民,要警惕“党派精神的危害”,认为这是“对公共自由最危险的敌人”。
可惜,没人听他的。
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开,就再也关不上了。
而点燃这两个“帮派”之间火药桶的,不是什么高深的理论,而是一样每个美国人都离不开的东西——威士忌。
二)一杯酒引发的战争
汉密尔顿的财政大厦,地基打好了(国家信用),框架也立起来了(国家银行),现在需要添砖加瓦了。
说白了,还是钱。
他搞的那个债务计划,联邦政府每年都得支付一大笔利息。
这钱从哪来?天上不会掉馅饼,只能收税。
收什么税呢?汉密尔顿眼光毒辣,他盯上了酒。
1791年,在他的推动下,国会通过了美国历史上第一项联邦国内消费税——《烈酒消费税法》。
从汉密尔顿的角度看,这招简直妙极了。
第一,酒不是生活必需品,对它征税,道德上说得过去,算是“罪恶税”。
第二,收这个税,可以彰显联邦政府的权威。
以前只有州政府才能对商品收税,现在我中央政府也要收,这就叫“宣示主权”。
但是,这位天才的财政部长,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坐在纽约舒适的办公室里,却忘了去看看这个国家的另一头,那些生活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的拓荒者们,是怎么过日子的。
对于那些生活在宾夕法尼亚西部、肯塔基这些穷乡僻壤的农民来说,威士忌,根本不是什么消遣的“罪恶”饮品。
它是硬通货!
你想啊,那时候交通基本靠走,运输基本靠瞅。
农民种出来的粮食,比如玉米、黑麦,又重又占地方,想运到东部市场去卖,运费比粮食本身都贵。
怎么办?农民们想出了个好办法:把粮食酿成威士忌。
一桶威士忌,体积小,价值高,还好保存。
农民们去镇上买盐买铁钉,很多时候不是用钱,就是用几加仑威士忌去换。
可以说,威士忌就是西部边疆的“流通货币”和“储蓄手段”。
现在,汉密尔顿的联邦政府,派来一个税官,跟你说:你每生产一加仑“钱”,就得先给我交一部分税。
这不等于直接从农民口袋里抢钱吗?
更让农民们愤怒的是,这项税法的设计,明显偏袒东部的大酿酒商,而欺负他们这些家庭小作坊。
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
二十多年前,他们的父辈,正是因为抗议一个遥远的、不代表他们利益的政府(英国)强征税收,才拿起了枪。
现在,他们觉得,历史重演了。
那个新成立的、远在费城的联邦政府,跟当年的英国国王,有什么区别?
“无代表,不纳税”的怒火,再次被点燃。
三)华盛顿的烦恼
反抗,从一开始的拒绝交税,很快升级为暴力。
西部的农民们,拿出了革命时期的老一套:他们组织秘密社团,竖起“自由之竿”,威胁、殴打联邦税官。
有一个倒霉的税官,被抓住后,扒光衣服,浑身涂满滚烫的柏油,再粘上一身鸡毛,游街示众。
这就是“威士忌叛乱”。
消息传到首都费城,联邦党人勃然大怒。
汉密尔顿更是激动得像一头被激怒的公牛。
在他看来,这已经不是税收问题了,这是对国家法律和宪法权威的公然挑战!
想当年,《邦联条例》下的政府,面对谢司起义,束手无策。
今天,我们有了新宪法,有了新政府,难道还要重蹈覆辙吗?
绝对不行!
汉密尔顿向华盛顿力谏,必须出兵,用最压倒性的力量,把这场叛乱碾碎!我们不仅要收税,更要借这个机会,向全国人民,尤其是那些心怀不满的杰斐逊分子,展示一下这个新政府的肌肉!这不仅仅是执法,这更是一次“建威”!
而杰斐逊和他的民主共和党人,则在私下里幸灾乐祸。
看!我们说什么来着?这就是汉密尔顿式强政府的真面目!为了收刮民脂民膏,不惜动用军队来对付自己的人民!这不是暴政是什么?
所有的压力,都集中到了一个人身上——总统乔治·华盛顿。
他陷入了两难。
一边,是法律的尊严和国家的统一。
如果今天宾州农民可以因为不喜欢税法就拿起武器,那明天弗吉尼亚的农民是不是也可以?这个国家岂不是要分崩离析?
另一边,是自己曾经宣扬的革命理念。
他曾带领人民反抗一个征税的暴政,现在,他要亲自指挥一支大军,去镇压一群抗税的人民吗?
这简直是天大的讽刺。
在尝试了和平调解无效后,华盛顿做出了他一生中最艰难,也最果断、也可能是最为错误的决定之一。
他站到了汉密尔顿一边。
1794年秋天,华盛顿总统下令,征召了来自四个州的13000名民兵,组成一支大军。
他甚至亲自穿上军装,跨上战马,御驾亲征。
在他身边,那个最兴奋的人,就是代理国防部长的汉密尔顿。
一支比独立战争时期大多数时候的大陆军规模还要庞大的军队,浩浩荡荡地开进了宾夕法尼亚西部。
四)杀鸡儆猴的胜利
结果毫无悬念。
叛乱的农民们,本来就是一群乌合之众。
他们听说总统带着上万正规军来了,吓得魂飞魄散,还没等大军开到,就作鸟兽散了。
整场“战争”,一枪未发,就结束了。
联邦军队抓了几个叛乱头目,送到费城审判。
最终,华盛顿又以他特有的宽厚,赦免了他们。
但是,目的已经达到了。
汉密尔顿赢了,赢得彻彻底底。
他用一场武装大游行,向全世界宣告:美利坚合众国,不再是那个一盘散沙的邦联了。
它的法律是有牙齿的。
它的政府是有力量的。
“威士忌叛乱”的被镇压,是联邦权力的一次空前胜利。
它确立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则:在这个国家,联邦的法律必须被遵守,哪怕是打着法律名义的管制。
如果你不喜欢一部法律,可以通过选举、通过议会去修改它,但你不能通过暴力去反抗它。
这个原则,至今仍是美国所谓法治的基石。
然而,汉密尔顿在战场上赢得的,却在政治上输掉了。
这次出兵,坐实了杰斐逊派对联邦党人的所有指控。
一个动用上万大军来对付几个农民的政府,在许多普通人看来,实在是太可怕了。
恐惧是最好的政治动员令。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聚集到杰斐逊的旗帜下。
他们相信,只有这位弗吉尼亚的哲人,才能把美国从汉密尔顿的“君主制”道路上,拉回到真正的共和主义轨道上来。
观念的战争进入了白热化。
一场决定美国未来十年,乃至更长时期命运的选举大战,即将在两位巨人的继承者之间展开。
笼子的缝隙,已经被撬得更大了。
但那个手持《独立宣言》的“守夜人”,正准备发起绝地反击。
汉密顿用军队展示了联邦的肌肉,但这块肌肉也吓跑了不少选民。
现在,钟摆即将以一种戏剧性的方式,摆向另一端。
五)恐怖统治开始
乔治·华盛顿,累了。
当了两届总统,这位老将军感觉比打了八年独立战争还心累。
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当年并肩作战的战友,分裂成两个互相攻击、势不两立的“帮派”,而他夹在中间,里外不是人。
1796年,他坚决拒绝了第三个任期,发表了著名的《告别演说》,然后回到了他心心念念的弗农山庄,去当他的农场主。
华盛顿一走,美国政坛的天,就彻底变了。
那个还能勉强压住场子的“大家长”没了,汉密尔顿和杰斐逊的斗争,正式从幕后走向台前,变得毫无顾忌,甚至……有点难看。
华盛顿的继任者,是他的副总统约翰·亚当斯。
亚当斯是个复杂的人物。
他有功绩(独立运动的元老),有才华(顶尖的法律学者),但也有个巨大的缺点:心胸狭窄,自负又多疑。
他虽然是联邦党人,但他既嫉妒汉密尔顿的才干,又痛恨杰斐逊的声望。
亚当斯上台时,接手的是个烫手山芋——外交危机。
当时,法国大革命愈演愈烈,已经进入了血腥的“恐怖统治”阶段。
欧洲的君主国们瑟瑟发抖,组团围殴法国。
而在美国,这场革命也撕裂了社会。
杰斐逊和他的民主共和党,是坚定的“亲法派”。
他们觉得,法国人是在追随美国的脚步,搞一场追求“自由、平等、博爱”的伟大革命,就算有点过激,那也是可以理解的。
汉密尔顿和联邦党人,则是坚定的“亲英派”。
他们看着巴黎断头台上滚滚落下的人头,惊恐万分。
他们认为法国革命已经变成了暴民政治,是一股摧毁文明、秩序和宗教的邪恶力量。
美国必须站队曾经的敌人——英国,来维护世界稳定。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法国人开始在海上拦截美国的商船,还曝出了法国外交官向美国使节索要贿赂的“XYZ事件”。
一时间,全美国群情激愤,反法浪潮高涨。
联邦党人控制的国会,趁机叫嚣着要对法宣战。
汉密尔顿更是兴奋,他幻想着自己能再次披上戎装,带领一支大军,去攻占法国在北美的殖民地路易斯安那。
就在这种战争一触即发的狂热气氛中,联邦党人干了一件让他们在历史上永远抬不起头来的事。
1798年,他们利用在国会的多数优势,强行通过了一系列法律,统称为《客籍法和镇压叛乱法》。
这套法案,简直就是照着杰斐逊派的脸打的:
《客籍法》授权总统可以随意驱逐任何他认为“对美国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的外国人。
谁都知道,当时很多支持杰斐逊的报纸编辑和作家,都是来自爱尔兰和法国的移民。
《镇压叛乱法》则更加赤裸裸。
它规定,任何发表“虚假的、诽谤性的和恶意的”言论,来诋毁美国政府、国会或总统的行为,都属于犯罪,要被罚款和监禁。
这简直就是把宪法第一修正案里保障的“言论自由”,给撕得粉碎!
什么叫“诽谤性的”言论?标准谁来定?当然是联邦党人控制的法院。
于是,一场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文字狱”开始了。
一大批民主共和党的报纸编辑、国会议员,甚至是一个喝醉了酒随便骂了总统几句的普通人,都被联邦法警逮捕、起诉、定罪。
联邦党人的算盘打得很清楚:借着战争狂热,用法律的手段,把反对派的声音,彻底掐死。
在他们看来,国家危难当头,哪有那么多自由可讲?统一思想,维护政府权威,才是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
这是剧本B(集权强大)的一次极端实践。
为了所谓的“国家安全”,政府的权力可以凌驾于个人的基本权利之上。
六)杰斐逊的反击
面对联邦党人这套近乎疯狂的组合拳,杰斐逊彻底怒了。
他没有公开站出来对骂,而是悄悄地回到了弗吉尼亚,拿起笔,写下了两份改变历史的匿名文件——《肯塔基决议》和《弗吉尼亚决议》(由麦迪逊执笔)。
在这两份决议里,杰斐逊扔出了一颗“重磅炸弹”,一个足以动摇联邦根基的“州权核武器”。
这个理论,被称为“废止论”。
杰斐逊的逻辑,是《独立宣言》和《邦联条例》精神的延续,他把当年用来对付英国国王的理论,现在原封不动地用到了联邦政府头上:
第一,美利坚合众国,不是一个由上而下建立的国家,它是一个由各个“主权州”自愿签订契约(宪法),从而组成的联盟。
第二,作为契约的签订方,各州有权判断,联邦政府这个“代理人”,有没有超越契约授予它的权力范围。
第三,如果联邦政府通过了一项违宪的法律(比如《镇压叛乱法》),那么作为主权方的州,就有权在自己的州界之内,宣布这项联邦法律“无效且作废”。
这个理论,对于汉密尔顿派来说,太吓人了。
如果这个口子一开,那联邦政府的法律还有什么权威可言?今天肯塔基可以废止《镇压叛乱法》,那明天纽约是不是就可以废止联邦税法?这个国家,岂不是又回到了邦联时期那种各自为政、一盘散沙的状态?
汉密尔顿派的人听了这个理论,气得浑身发抖,大骂杰斐逊这是在煽动分裂,是在叛国!
但对于那些深受《镇压叛乱法》之苦的人来说,杰斐逊的理论,就是他们对抗联邦暴政的最后一道防线。
《肯塔基和弗吉尼亚决议》,虽然在当时没有被其他州采纳,但它像一颗种子,被深深地埋进了美国南方的政治土壤里。
几十年后,当南北双方因为关税和奴隶制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时,这颗种子就会破土而出,长成一棵叫“分裂”的参天大树。
这是后话了。
七)一场观念的公投
就在这种剑拔弩张的气氛中,1800年总统大选,拉开了帷幕。
这场选举,在当年明月的笔下,估计能写出整整一章的“口水战”和“黑材料”。
双方互相攻击,毫无底线。
联邦党人骂杰斐逊是“无神论者”、“法国雅各宾派的走狗”,说他要是当了总统,就会把美国的教堂都烧了,搞共产共妻。
民主共和党人则骂亚当斯是“伪君主”,是“暴君”,说他想把自己变成美国的国王,把儿子变成皇太子。
这场选举,已经不是两个候选人之争,它成了一场关于美国未来命运的全民公投。
你要一个什么样的美国?
选项A: 汉密尔顿和联邦党人的美国。
一个强大的、由精英领导的、工商业繁荣的、在国际上受人尊敬的中央集权国家。
但代价是,政府会为了“国家利益”而牺牲你的某些个人自由。
选项B: 杰斐逊和民主共和党的美国。
一个简朴的、权力分散的、以自耕农为基础的农业共和国。
政府离你的生活越远越好,你的个人自由神圣不可侵犯。
但代价可能是,国家会显得有些软弱和混乱。
美国人民,用选票做出了他们的选择。
选举结果,杰斐逊击败了现任总统亚当斯。
联邦党人丢掉了总统宝座,也失去了对国会的控制权。
杰斐逊本人,把这次胜利,称为“1800年革命”。
他认为,这次革命的意义,不亚于1776年的独立革命。
1776年,是把美国从一个外国的暴政下解放出来。
而1800年,是把美国从一个本国的、潜在的暴政下,解放出来。
这是一场观念的革命,是剧本A对剧本B的一次决定性反击。
当杰斐逊走进简陋的、尚未完工的总统官邸时,他脑子里想的,是如何把他那套“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的理念,付诸实践。
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废除那些可恶的税收,裁撤庞大的军队和官僚机构,把那个被汉密尔顿吹胀起来的政府气球,亲手把气给放掉。
钟摆,已经摆到了最高点,现在,它将以同样的力量,向着相反的方向,猛烈地荡回去。
那个“守夜人”的黄金时代,似乎即将来临。
好的,杰斐逊带着人民的授权入主白宫,一场轰轰烈烈的“政府瘦身”运动,即将拉开序幕。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往往会给你一记响亮的耳光。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