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财产的形式对于有效组织生产的物质手段是不可缺少的,对这种财产形式,知识分子普遍抱有怀疑倾向,但正是这些人,因为必须同譬如文字产品和技术发明打交道,却变成了不久前才发明的某些非物质产权(例如版权和专利)的最热心的支持者。
他继续说道:
物质产品的所有权引导稀缺资源用于最重要的用途,而在非物质产品的情况下,例如文学产品和技术发明,生产能力虽然也受到限制,不过一旦它们出现,就可以对它们进行无限复制,只有法律能让它们变得稀缺,这是为了刺激人们生产这类思想。但是,这种强制性的稀缺是不是激励人类创造过程最有效的办法,并不那么显而易见。
观念的特质在于,不因为其他每个人拥有它的全部,一个人就对它少拥有一分。谁从我那里接受一个观念,谁就获得教益而无损我所受到的教益;就好比谁用我的灯芯点燃他的灯芯,获得光亮而毋须黯淡我的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