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催生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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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天雪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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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约400家茶楼因“无证泡茶”被“职业打假人”集中举报,举报的理由是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而泡茶,无保健品销售许可证而销售红牛,使用了不可降解的吸管,等等。根据这些“违法行为”,打假人要求各家茶楼赔偿2000-4000元不等。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回应说:对于茶楼的这些初次违法行为,应责令限期改正,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注意,监管部门并没有说“无证泡茶”不是违法行为。它是。只是因为这种行为的“违法”性质比较轻微,按照“首违不罚”的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它让人想起几年前,有小吃摊子因为拍黄瓜被罚款的荒唐事件。你如果单纯从法条上去衡量,小吃摊被罚款,当地监管部门好像并没有错,因为法条就是明确规定,拍黄瓜属于提供冷食,要办许可证的,否则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所以,举报人、职业打假人的行为尽管令人不齿,但是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繁文缛节的立法命令,让本来合法的行为变成了不合法,将所有人都变成了潜在的犯罪分子,于是才为打假举报人留下了可乘之机,让他们拿着鸡毛当令箭,四处进行敲诈勒索。
这就像在计划年代,一个人若是养三只以上鸭子,自己雇佣几个人成立一家小企业炒瓜子,那就是资本主义的尾巴,是要被批斗、甚至要去坐牢的。那么这种没有侵犯任何人产权、反而造福于他人的合法行为,就变成了犯罪,必须偷偷摸摸进行。一旦被发现就要倒大霉,所以才为敲诈勒索者提供了机会。
恶法成为坏人利用的武器,让好人寸步难行。所以,在谴责敲诈勒索者的同时,不要忘记到底是谁在支持这种邪恶的行为。
但是我们还要继续追问:恶法是如何产生的?
成都人爱喝茶打麻将,街上茶楼林立,即便没有办证,泡的是菊花茶也好,其他什么茶也罢,想必老板办这个茶楼,是为了赚钱的,不是为了赔钱的。在那么多茶楼竞争消费者的金钱的情况下,想必他们也不可能在茶里面下毒专门毒死顾客。恰相反,消费者的金钱投票让他们必须以更高的质量、更好的服务、更低的价格才能生存下去。
也就是说,市场提供了一种机制,让商品的质量不断提高、服务的品质不断提高、食品变得更加安全。只要消费者有对食品更加安全的需求,商家就会提供更加安全的商品。原因无他,只有这样才能长久地赚钱。
人们有一种错觉,总以为市场充满陷阱,以次充好就能多赚钱。不,提供坏的商品并不会比提供好的商品更赚钱,坑蒙拐骗不会比诚实信用更赚钱,暴力掠夺不会比和平合作更赚钱。这世界上最赚钱的、而且赚的时间最长的,都是那些能够为消费者提供好商品的企业。这就是市场经济的伟大贡献。
但是人们却天天在享受市场经济的成果,然后天天反市场,迷信监管。
人们心目中有一个荒唐的等式:凡是盖了章子的,就是合法的;凡是纳入监管的,就是安全的。
一个茶楼,办还是不办许可证,会有什么区别吗?难道这道监管手续就像一个神奇的按钮,按下去以后就会立即安全而可靠了?今天没办证,老板就会谋财害命,明天一办证,立即就弃暗投明了?
当然不是这回事。市场竞争机制就是最好的“监管”,消费者主权就是最好的“监管”。
可是人们的执念就是认为:你没有办证,就脱离监管了,就非常不安全了;消费者自己没法鉴别到底是否安全,只有监管部门的人才能保障安全。我们要把这些权力授予万能的监管部门。
理论和历史,都完全不支持这种说法,可是人们就是信。这就是一种宗教了,它的名字叫“拜国家教”——当今世界最强大的宗教。
在这种信念的支持下,人们期望自己的安全自己不用负责,而要全能的利维坦为自己负责。所以,人们将自己弥足珍贵的决定权拱手相让,不断地赋予他们监管的权力。
你以为权力是如何扩张的呢?都是大众赋予的。正如拉博埃西所言:你不交出自己的权利,他们哪里来的权力?
人们希望创造一个没有任何风险的乌托邦,那么就不断地向上授权,要求管一管,最终就会把一切都管起来。人们就是这样把自己关进笼子里的,就是这样作茧自缚的。
只要人们总是希望绝对的食品安全,那么就必然会有最严的食品安全法规,就会有层出不穷的证照和监管。人们为自己找了一个爹,让他全权替自己选择,自己丧失一切选择权。
只要你们都想要环境保护,认为塑料污染会垃圾围城,而毫不在乎产权问题,那么使用塑料吸管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使用像浆糊一样的纸吸管,就是大众自己选的。
有了上述观念,一个无所不管的全能利维坦就建立起来了。
敲诈勒索的职业打假人,这时候就有事可干了。因为大众观念支持下的立法规定,支持他们这样干。他们甚至根本不认为自己这样干有什么不妥,反倒恬不知耻地认为自己在行正义之事。
这些打假人心中有一个等式:国家=正义,
强权=公理。
他们认为凡是立法命令,就都是正确的,都必须得到执行。这种人脑子里没有文明社会的产权与和平合作观念,有的只是借助枪炮力量逼迫他人无条件服从。按照他们的逻辑,如果立法让他们举报自己的父母和妻子,他们也应当照做。
这些人其实是不配为人的——
不假思索地执行所有成文的法令,是荒谬的,它实际上放弃了人类理性。任何立法和命令,都必须接受人类理性的检验。那些违背私产伦理的立法和命令,从始至终都不应当被执行。
监管部门当然有权力寻租、四处搞钱的冲动,但是同时,他们也有另一种动机,那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喝茶看报不影响自己一分钱收入。成都无证茶楼满大街都是,如果没有这些打假者的举报,他们也懒得管。但是现在有人举报了,那就必须去管了,恰好还能扩张权力,瞌睡遇到了枕头,何乐而不为呢?
立法一旦没有人认同,就是一纸空文。所以是这些举报者、打假者激活了错误的法条,让它得以实行。因此这些打假人、举报人,就是权力扩张的马前卒、狗腿子,是他们为监管机构递上了一把杀人的刀。
米塞斯的教导,每个人都应当记在心上:
当代人有一种唯命是从的倾向,只要某事不合心愿,就指望上级颁布禁令。虽然他们并不完全赞同禁令的全部内容,但也乐于贯彻执行,不敢越雷池半步。这些事实表明,奴性意识根深蒂固。要想将奴仆意识转变成公民意识,需要人们进行长期的自我教育。
一个自由的人应当容忍他人想其之不想,为其之不为。应该克服那种只要是他觉得不妥当事情就打电话报警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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