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工业把大批互不相识的人们聚集在一个地方。竞争使他们的利益分裂。但是维护工资这一对付老板的共同利益,使他们在一个共同的思想(反抗、组织同盟)下联合起来。因此,同盟总是具有双重目的:消灭工人之间的竞争,以便同心协力地同资本家竞争。” 《 罢工与工人同盟》
至于谈到劳动价值的界限,它实际上总是取决于供给和需求。我指的是资本方面对劳动的需求和工人方面对劳动的供给。在一些殖民地国家,供求规律有利于工人。所以,美国的工资水平比较高。资本在这里可以施展全力,却不能制止因雇佣工人经常转化为独立自耕农而造成的劳动市场的经常空虚。
“雇工有通过他们自己所选择的代表来组织工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 并且在指派那样的代表时或在把自己组织起来时, 或在为集体谈判而采取的其他协同一致的活动中, 或在其他互相帮助或保护中, 不受劳工的雇主, 或他们的代理人的干涉、限制或胁迫;不得要求任何雇工或寻求就业的人参加公司工会, 或不参加组织, 或帮助他自己所选择的劳工组织, 作为一种雇用的条件;而且雇主必须遵从经总统批准或规定的最高劳动时间、最低工资率以及其他的雇用条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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