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种的树,想怎么砍就怎么砍。难道犯法不成?”这真有可能犯法!近日,四川凉山甘洛县一村民罗某某没办采伐许可证,砍伐了自家林地514株树木,涉嫌滥伐林木罪被刑拘。(消息来自:11月5日红星新闻)
据民警介绍,罗某某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3年8月份找人帮忙砍伐其自家林地里的柳杉。经林草局调查报告反馈,罗某某滥伐林木总面积为0.157公顷,共514株。罗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滥伐林木罪。目前,罗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这种事,不止发生一次了。
2021年8月,上海居民“修剪自家的树被罚14万”一事被热议。
当事人李先生2002年花1万余元购入香樟树种在别墅院子内,树长高后,2010年,李先生在物业帮助下移至院外种植。后来,移至院外的香樟树冠逐渐挡住采光,李先生称自行修剪了该棵树,随后被举报并罚款。
据介绍,李先行将树“修剪”得只剩2米高的主干,属于“砍伐”行为。
根据规定,个人是不能砍伐绿化树木的,要由养护单位提出申请,如果擅自砍伐树木,可处绿化补偿标准五至十倍的罚款。李先生自己花钱栽的树,自行“修剪”后还要赔钱。
我查阅过法律,按中国当下的成文法,这些行动的确触犯了法律。
一个人如果自己在自己的产权范围种树并砍伐,需要按以下流程办理手续:
1、在提出申请之前,首先需要证明砍伐的树木是你自己的,否则是无法申请的,没有证就砍的话,很可能涉嫌盗伐林木。自己具有林权或者使用权是申请采伐许可证的前提;
2、村民小组和村委会证明,在向林业部门提交申请之前,先要将即将砍伐的情况写一个证明,由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盖章;
3、接下来就可以向乡镇林业站提交申请,申请内容需要详细一些,对于采伐的范围、林种、面积、方式以及更新措施,都要有具体的表述,审核通过之后上报县林业局。有林权证明的,也需要一并提交;
4、县林业局接到申请之后,会在十五天之内派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验、复核,并进行四至确认。
那么,哪一些情况下,是拿到不采伐取可证的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采伐许可证:(一)采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区内的林木;(二)上年度采伐后未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三)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四)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禁止采伐的其他情形。
但是,法律存在,并不能说明法律合理。
法律的存在,是为了解释人际之间关于稀缺资源的纠纷的,由于资源不足,人们会因此发生资源的争夺,从而产生人际之间的纠纷,定争止纷,是法律之意义。
但这种法律,显然不是为了解决纠纷的,而是一种行政管制手段,只不过写入了法律,他具备法的形式,也就是成为了强制的规则,但他的本质,却不是法,则是一种管制。
管制的对象,就是种林户们的私有财产。绝大部分管制是通过限制他人私有财产使用的方式进行的,比如,规定你的车只能单号上路,比如,规定你的企业未经审批不能从事某种业务。
有了管制,也就有了权力。管制对应的总是政府管控具体人行动的权力。管制纳入法律,也就是在法律层面给予了政府权力干预他人产权的法律地位。
如果一个人说,你卖你家的树木是需要经过我的同意的,那么,这个人会成为流氓,因为法律没有给予他管制他人财产的权力,他就会被被强制人反击,也会成为普遍舆论中的流氓被批评和鄙视。
但是,当政府机构拥有管制的权力时,他是无责的,政府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法律来实施具体的管制 ,他是不用承担后果的,相反,反抗这种管制的还会产生新的罪名。
政府机关拥有管制权力时,必然要将这些权力的执行落实到具体的政府工作人员手中去,否则是无法真实地执行的。
在采伐证的审批中,至少有村委会干部 、乡镇干部和县职能部门的干部三层体系中从工作人员到领导多达六七人可以拿捏报批人。
但是这些管制权力到了具体的人员中后,这些人必定要用这些权力来服务于自已的私利,这是无法改变的一个现状。
因为,人都是自利的,不管你通过舆论监督,还是反腐败,你都不可能将一个人改造成为毫不利已的道德家。
那么在这样的管制中,会发生什么呢?给大家看几个网络留言:(为方便看清楚,用蓝色字体将截图中内容复制出来了),这是一位朋友在当地政府留言的信息。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一位木材商户。购买了宝鸡市凤翔县吕忠杰老人承包的600亩经济林,木质为刺槐。
2017年11月20日林木所在地凤翔县米杆桥镇汤方庙村委会审核盖章并签字后,我们报送到了凤翔县林业局,按林业部们惯例最多几天采伐证就批下来了。可这次林业局把我们审办材料推到凤翔县委,被县委领导把他们批评了一顿,说这是林业局专管的事,推到这里干什么?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这样的怪事。
后来我才知道吕忠杰曾向上级反眏过林业局存在的问题。林业局这次估意刁难。眼看天气越来越冷,已快10天了,林业局还是借口拖延。在此希望各级领导特别是有关单位予以协调解决为盼。
纵然他过去说过局里事情,如正确局里采纳,如说错了可对其批评教育,那怕处罚,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局里刁难人家卖林算什么事。林业局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窗口单位,因为与某些群众有磕磕碰碰就停止工作,或着变相不认真工作这怎么行呢?
再看另一条
申请办理砍伐证为什么这么难???我是一个农民,几年前在自己的地楞地畔栽了一些新疆杨,因为杨树生长过快,而且影响庄稼生长,我打算把杨树砍伐后重新栽植一些常绿树种。
去年冬天开始,我向县林业局申请办理砍伐证,被告知说是机构改革着了,办证要交到县行政审批局。今年复产复工后,我到林业局和行政审批局来来回回排队跑了十几趟,审批局说是县林业局没有把砍伐证交给他们,林业局说是他们不再办砍伐证了,都交出去了。眼看过了植树季节,可是两个单位总是推来推去,说让我去找县长,说县长能解决这个事。我想机构改革是为了更方便老百姓办事,可是怎么就越改越扯皮了?我希望县长大人能给我解决一下这个事。
一些懂“社会规则”的人会告诉这些投诉者,你不懂事啊!能空着手去办事么?
权力是具备天然的扩张性的,任何一个官员,都希望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特别是基层官僚,因为,这些权力可以带来爽感,可以带来社会地位,可以随便用来修理看不顺眼的“刁民”,可以用来换取金钱利益。
你只要给他权力,他为什么不用于自己的利益呢?
有人说,要建立庞大的反腐体系,让他们不得利用权力搞钱,即使你做到了,那又如何,他依然可以用权力来羞辱你,就是不给你办,你耐我何?有些小官就是喜欢别人低三下四地求他,他就需要这种权力的满足感,你能对付他吗?
我们支持法治社会,中国也需要建立法治社会。
但法治社会的内涵,不是条条框框越来越多,更不是将他人的私有财产纳入政府管制当中,法治社会的唯一内涵是,用法律来保护每一个人的财产权。
这种将他人私有财产纳入法律管制框架,养一堆的公务员来干这种审批事项,甚至用巨额罚款和刑事法律来对待这些砍自家树的普通人,这真的是法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