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个人,有没有权利讨厌和抵制任何一种衣服,以及任意一个人、一种物品?
毫无疑问地,有。
你完全可以拒绝一个穿某种衣服的人到你家里做客,或者拒绝跟他交往和交换,不论是出于任何莫名其妙的理由;你们这个社区,都信奉天主教,约定不准穿长袍的犹太教徒进入这个社区,没问题;穆斯林餐厅不准你喝酒,没问题;大家约定到你家里举办一个party,你要求必须着蓝色T恤参加,都没问题。
这都是你的财产权。
比如一个人基于“爱国主义”的理由,不买“日本车”,抵制“美国货”——实际上没有“日本车”“美国货”这个概念,“日本”不会造车,“美国”不会造货——虽然显得他很SB,但是这仍然是他的权利。
在你的财产权范围内,你完全有权利设定任何规则。但是也许是因为他是你的朋友,也许是因为你看重经济利益,所以你选择不这样做。但是不这样做,和有没有这个权利,是两码事。
权利的意思本来就包括,我可以自主地放弃这个权利。也就是可以处分,如果一件东西自己不能处分,就不能说是自己的。所以不这样做,也是你的财产权。
私产规范说白了,就是“我的财产我做主”。那既然你的财产你做主,推己及人,他的财产他做主,相互承认财产权。因此,就是同等自由、互不侵犯。
财产权,就是人际关系的规则。私产规范,边界很清楚,规范很明确,人人平等适用,只要人人遵守,就没有冲突,就能促进和平合作。有的人觊觎他人的财产,劫掠他人财富,违背财产权原则,只要用私产原则去衡量,谁侵权也很清楚,对他的惩罚也很清楚——迎接他的是猎枪。
总之,只要在私产规范内行动,都没有问题。如果用一个词概括自由,那就是财产权。一切权利,都建基于财产权之上;事实上,没有脱离了财产权的所谓“权利”。
二
那现在我们看看,小女孩是怎样失去如何穿的自由的?
如果这条街道是私有的,让不让穿某种衣服进入,全凭财产权人的意志。他让进,就可以进;他不让进,你穿着硬闯,他就可以拒绝你、驱离你,因为你侵犯了他的财产权。
如前所述,财产权人虽然有这样的权利,但一般情况下之所以不做这样的规定,是因为他看重的是他的财产的未来价值。因为他一旦规定了,会引起特定群体的反感,会降低他的街道的人流量和人气,也就是会降低他的财产的资本价值。所以你会看到,即使某项资产是产权明晰的,但是财产权人会极为审慎地进行成本和收益的权衡,妥善行使他的“歧视权”,开放包容地让形形色色的人进入。
这也揭示了一个道理:消除歧视,必然是基于经济动机——你一旦歧视了,会影响你的经济利益;而不是依靠道德说教,更不是依靠立法强制。强制手段不会消弭歧视,只会使歧视深埋内心,并引起对被照顾的特定群体的强烈反感,表面风平浪静,其实暗流涌动,能量一旦积蓄到某种程度,就会剧烈爆发。“平权法案”以后的美国,白人和黑人之间的冲突,就是鲜明的例子。
消除歧视,只能依靠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就是以私有产权为根基的经济体制。
但现在的问题就在于,街道是“公共”的。
在公共的地方,一个人有权讨厌一个穿某种衣服的人,但是你却无权强制她。因为既然是公共的,你有权用,人家也有权用,她并没有侵犯你的财产权。你更不能因为一件事情你看不惯,就认为那是伤害你,想象的伤害不是伤害。
“公共”的,并不是所有人都共有的。它处在产权不明晰的状态,于是由这些公共财产的临时代管人来掌控。因此他们才是实际的所有人,至少是临时所有人。
那既然是掌控这些公共资产的人所有,他们就会在这些公共资产上设定规则。
这个规则当然首先要满足他们自身的愿望。即使他们认为制定的规则符合大多数人愿望,迎合大部分人的偏好,归根结底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愿望。因为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大多数人对它产生崇拜、迷信、好感、顺从、支持,以便于自己能够持续地享有利益。
那么自然地,与私有产权会满足产权人的欲望不同的是,该公共规则是无法满足每个人的个性化偏好的。因此不论它制定任何规则,本质上都是武断的和一刀切的,只有程度的不同,只有受益和受害的群体多少之分。
公共的,谁都能免费用,因此刺激了需求;大家目的和愿望不同,却必须服从统一的规则,因此必然引发不满和冲突。
所以,产权不清,是一切混乱和冲突的根源。公共,无自由。
很明显,掌控的“公共资源”越多,就越容易在这些公共资源上设定规则,武断的事情就越多,人的自主权就丧失越多。
当道路是公共的,在这条路上的行为举止衣着打扮,当然就得听它的;而且,道路两边的房产,虽然是你的,但是却被公共的道路包围,因此你的财产权就处于羁束状态,你近在咫尺的家就可能回不去。
进一步,当学校公共,就只有一种教育;当传媒公共,就只有一种声音;当文化公共,就只剩样板戏;当土地公共,那就只能呆在公社……
当一切都公共,很显然,“不劳动者不得食”这一古老的法则就会被“不服从者不得食”取而代之。
三
那么,每个人要想拥有更多的自主,办法也很明确,就是产权明晰,尽量减少公共。
当产权明晰的时候,每个人在自己的产权上设定规则,就没有一刀切了;每个人自负其责,只要不侵犯他人财产权即可,国家统一管的事情少了,人的自由就多了。很朴素的真理。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就是这么来的。
但是现在的公众舆论是什么样子呢?
知识分子群体和民众整天呼吁的是“管一管”。
“管一管”是什么意思?
就是要将更多的私人财产转变为“公共”资源,否则它没法管;就是你的人身和财产怎么使用,不是你自己说了算,而是要服从“管一管”的统一规则。所以“管一管”,就是启动“公共化”的进程。公共化的恶果是什么,前面已经述及,一言以蔽之:所有人整齐划一。
教育要管一管,医疗要管一管,生育要管一管,自媒体要管一管,房地产要管一管,最终就一切都管起来了。
这听起来似乎很美妙,一切都有人管了。然而猪圈里的猪,一切都有人管,最终却逃不掉被宰杀的命运。本杰明·富兰克林也早就告诉过我们:
那些愿意放弃基本自由来换取少许暂时保障的人,既不配得到自由,也不配得到保障。
道理其实很明显,吃人嘴短拿人手短,放在任何关系下都是如此;你不能既想要自主,又想人家管一管。既要又要,这就是巨婴思维。
这都是呼吁出来的。昨日之呼吁,今日之政策;今日之呼吁,明日之政策。
许多人对批判权力持肯定态度,可是一旦批判到自己头上时,就十分抵触,总认为那都是他们的错,自己是无辜的。可是,权力不是唯物主义的枪炮,它总是靠大众观念的支持才能存在。而你,就是雪崩时的那一片雪花。
所以你想要改变社会,想要拥有更多的自主权,首先要改变自己。你要戒掉凡事总想让人“管一管”的瘾,你要改掉“凡是不符合自己心意的事情就打电话报警”的恶习,因为那最终都会埋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