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对所有人都是一种损失,即使是领工资的公务员、有退休金的跳广场舞的。因为资本在迅速消耗,意味着生产和供给遭到了破坏,也就意味着今后的生活成本提高,可以享受的商品和服务变少。
所以这时候真的需要一点共克时艰的精神。不是嘴上说“保市场主体”,而是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让企业财产权得到保障。企业好了,劳动者就有工作了、有收入了,经济就会慢慢调整过来。
但是很遗憾,我们看到的是,仍然在不断地挑动仇商情绪,不断加剧对立和内斗。
前有辽宁省人社厅发文要求按正常劳动支付员工隔离期间报酬,后有各地劳动仲裁和法院几乎一边倒地拉偏架支持劳动者。你看到过劳动合同纠纷企业胜诉的吗?我没看到过。难道全是劳动者有理?这正常吗?
我有时候真想问一问:这世界到底是企业家剥削劳动者,还是劳动者剥削企业家?
你上班摸鱼、接娃、开小差、出工不出力,然而工资没少,算不算剥削企业家?你的劳动不值那个价钱,却要拿最低工资,拿个鸡毛当令箭,算不算勒索?你不能适应工作,老板要调整岗位,你就撒泼打滚,算不算欺负企业家?请你容易送你难,算不算癞蛤蟆粘在脚上踢不掉?你不接受企业安排,企业解雇你,你去劳动仲裁和起诉,获得巨额赔偿,算不算讹诈?
总是说企业强势,劳动者弱势。富士康到高速路口抢人的时候,你怎么不说企业强势?小米这样的企业够强势了吧?可是在拉偏架之下,它就是个弱鸡。
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个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还有一系列的行政命令,打着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旗号,干着让劳动者无路可走的事情。
再大的法律,大不过天理。再大的法律,大不过财产权原则。工作就拿钱,不工作就不拿钱,这么朴素而正确的道理,怎么就有了争议?难道一个法条就可以改变人类永恒不变的生存法则?为什么要拿鸡毛当令箭,不惜违背“不义之财不可得”的古训和善良风俗,干损人利己的事?不就是打着法律的名义,为自己的劫掠找借口吗?
我们的法律、以及执行法律的机构,怎么能保护无赖和无良的行为,打击善良和人们心中朴素的正义?
什么时候,才能明白财产权的原则?什么时候,才能知道企业是企业家的财产,不是劳动者的?什么时候才能明白,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是一个自由契约的平等关系?什么时候才能排掉脑子里的毒素,不再认为企业家是剥削者,而是劳动者的合作对象?什么时候才能懂得,打击企业并不有利于劳动者,反而是用善意铺就的通往奴役之路?
又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理解市场能够自发运作和调节,不需要任何人的规划和调节,所有狂妄无知的管制和干预,都是在侵犯财产权,都是在降低双方的效用,都是在阻碍经济进步和民生改善?
在这个艰难的时刻,讲一讲共克时艰吧,多做一些促进和谐的事情吧,不要再用恶法和错误的裁断鼓励人们对立和内斗了。一个法律总是激发人们内心邪恶的东西,是不是应该反思和废除了?
疫情,以及封控,是一个“不可抗力”,是一场灾难。既然是灾难,大家都不容易。劳动者不容易,企业老板更不容易。他承担得更多,风险更大,损失更惨重。市场经济是企业家组织起来的,经济是靠企业家的投资拉动的,劳动者就业是企业家安排的,工资是企业家发放的,把企业都搞死了,对劳动者有什么好处?
你把最低工资定得越高,那些低技能的劳动者就越是没有工作;你把解雇的条件定的越苛刻,企业以后就越是少招员工,那意味着更多的人更难找到工作;你也是不由分说地站在劳动者一边,企业就越是减少雇佣,并且把大量的金钱和资源用在甄别劳动者上,用在应付你的监管上,增大交易成本毁灭资本;你越是把环保、疫情防控等等标准定的高,小企业就越是没有活路,然而小企业才是吸纳劳动力的主力军。
钱都被讹走了、罚没了,拿什么恢复生产扩大投资?企业资本积累越多,投资就越多,就越能提升劳动生产率,劳动者工资就越高;企业越多,就越会竞争劳动者,劳动者的工资就水涨船高;企业之间竞争越激烈,就越会改善劳动条件造福劳动者。
保护企业,才是真正在保护劳动者。这都是很浅显的道理。
人心都是肉长的。你的封控,并不是企业造成的,谁封你你就应当找谁。你被封了,可是企业也关门了。凭什么让生存艰难的企业给一个并没有工作的劳动者发工资,它发得出来、发得过来吗?他的钱是印出来的吗?如果这个企业都要死了,怎么能落井下石?如果它还能活过来,为什么不让一点步,这样它就能缓过来?要是再让它又是发工资又是赔钱,那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你就失业了。现在找工作多难啊!
不要总把老板想成自己的对立面,你们不是那样的关系,你们是一荣俱荣的合作关系。困境之中,共同承担一点,不要那么鸡贼,他会记你一辈子,以后有机会了不会亏待你的。为什么非要搞个一锤子买卖,把自己的后路堵死?何必如此目光短浅?
什么叫理性的人,就是为了长远的更大利益,放弃眼前的较小利益。你的宽厚,会在未来得到更大回报。
做人,要实诚一点,厚道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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