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张是之
再简单聊下知识产权问题,虽然一般看的人不多,但还是忍不住写写。
著名的Z-Library开了一个微信公众号,就是简单交代了一下他们的现状,然后要以中国作为主阵地来运营。
文章是9月份发的,阅读量10万加有三百多人打赏,我有很多朋友都在打赏,因为我们很多都是其中的受益者。
我们很多人虽然反对知识产权,但并不是反对知识的创造者和传播者,凭借知识获益。
有的人说,你反对知识产权,为什么还要卖书卖课来赚钱?这种问题本身其实就有问题。
很多书,种种原因,你完全有可能是在市面上找不到的,但是你又想看,或者需要看,怎么办?
最原始的办法,就是求助熟悉的亲朋好友,让他们帮你寻找。
而现在互联网时代,完全互不相识的陌生人都可以帮助你找到你最急需的书。
而Z-Lib,还有Sci-Hub,等等类似的网站,都是陌生人在帮助陌生人。
甚至可以这么说,如果你没有用过Z-lib来找书,说明你的阅读量还不够大。
如果你是搞科研的,恐怕也离不开Sci-Hub的帮助。
原文评论有很多致谢的留言,这两个网站的受益者也可以在我评论留言分享一下。
所以我说,盗版非盗,很多人也许只有作为受益者时,才能理解我说的意思。
而有的人即便是受益者,也未必能够理解这层逻辑。
前几天六神磊磊就发文控诉拼多多盗版,文章不错,有礼有节,只不过逻辑上有所欠缺。
原因倒也不难理解,就是他距离盗版的源头很近,因为拼多多那边卖的是他团队出品的书,他觉得他们是直接受害者。
然而这个逻辑链条,中间其实是有断开的。
正版认为自己是受害者的链条是,盗版商抢了正版商的生意,如果没有盗版,那些买书的人,一定会去买正版。
所以,我没有赚到这部分钱,就是权利受到了侵害。
但是,这中间关键的两个环节是值得商榷的。
第一,消费者如果不去买盗版,是不是就一定会买正版?不一定?
只能说,他有可能买,也有可能不买。这个其实不难理解。
第二,当消费者选择了买盗版,而正版失去了赚钱的机会,没有赚到的钱,是不是一种权利侵害?
我们都明确肯定,抢劫抢钱偷钱肯定是侵权,但是盗版这种情况是不是和偷盗在性质上是一样的?
谁能给出一个非常明确的答案?恐怕也很难。
对于明确属于是偷盗的赃物,我们内心都知道他是有受害者的,一般人如果知道大概都会有所顾忌,不会轻易去使用消费。
但是对于Z-Lib、Sci-Hub这样的“盗版赃物”,还有盗版电影、盗版的美剧、盗版的影视解说,谁在使用的时候会觉得内心有所不安?
大部分情况都没有,因为这背后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受害者。
今天听刘德华的歌长大的80后,很多听的都是盗版磁带。
周星驰在内地的火爆,也是因为北京大学关于《大话西游》未经授权的二创有关。
即便是六神磊磊读的金庸,他在大陆的名气,也跟路边摊的盗版有关。
知乎上有个问题,为什么金庸小说迷中只有极少部分人购买了正版书?
点赞最高的回答,开头第一句就说出了很多人的真相:因为真买不起。
这就是真相,很多人看盗版,完全就是因为经济原因。
这就像很多人买不起正版LV真包,买个便宜的高仿货也可以。
所以,前面我说的第一条,严格禁止盗版了,原来买盗版的人,就一定会去买正版吗?
不一定,他可能买不起,也可能买不到。
所以关于我前面的第二条,想象的伤害不是伤害,没有赚到手的钱,并不是真的被偷走的
六神磊磊读金庸读的很好,我们现在无法确定,他在读金庸过程中,是不是自始至终完全读的都是正版,从来没有读过盗版。
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他本人也一定曾经是盗版的受益者。
比如他肯定也有想看的书买不到,只能找电子版。也用过盗版的XP,看过盗版的美剧、爱情动作片等等吧。
所以说,当我们作为盗版的受益者时,我们离盗版的源头比较远,就不会觉得有人是受害者。
而当六神磊磊自己成了盗版的源头时,他和他的小伙伴,就会觉得自己是受害者。
这点在情绪上,当然是可以理解的,只不过在逻辑上,其实是说不通的。
当然,需要强调的是,我这里不是给拼多多洗白,也不是说鼓励大家都去用盗版。
相反,我也给Z-Lib打赏,也买过多本六神磊磊的正版书籍,在能力范围内尽量支持正版。
只是我的观点也很明确,知识本身不具备产权的属性,盗版书籍其实并没有真正地形成侵权,没有制造受害者。
作为个体,可以拒绝盗版(实际上很难完全拒绝),也可以发起杯葛联合抵制,但是无需召唤利维坦,通过强制的行政甚至是刑事手段来介入。
盗版非盗,很多人是很难买过这道坎的,六神磊磊恐怕暂时也可能迈不过去。
简单来说一句话,有能力就支持正版,对待盗版也不妨宽容以待。
202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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