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灵女士再次提笔,洋洋洒洒,试图以“奥地利学派传统”的名义,对无政府资本主义进行一番痛斥。风灵 | 披着无政府资本主义外衣的阶级斗争
然而,这篇文字不仅未能准确理解无政府资本主义的思想精髓,反而以一种令人啼笑皆非的方式,将奥地利学派最核心的理论原则——特别是罗斯巴德和霍普的贡献——进行了一番粗暴的扭曲和贬低。
与其说是对奥派思想的继承与批判,不如说是对奥地利学派理论的无知和误解,堪称一篇披着奥派外衣的门外妇女的狂想曲。
一、国家本质的混淆:从“工具”到“掠夺者”的深刻洞见
风灵女士开篇就试图将无政府资本主义与“传统阶级斗争理论”挂钩,宣称无政府资本主义只是“把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替换为了国家与市场的矛盾”。这种观点是如此的浅薄,以至于我们不得不怀疑她是否真的读过罗斯巴德和霍普的著作。
罗斯巴德在《人,经济与国家》以及《权力与市场》中,从未将国家与市场视为简单的“阶级矛盾”或“对立关系”。
他更深刻地指出,国家的本质是一种强制性的、垄断性的领土机构。它通过强制征税和垄断司法来维持自身,并不断寻求扩大其权力范围。市场的本质则是自愿的、基于私有产权的交易和合作。
这种区别不是“阶级斗争”那么简单的零和博弈,而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组织原则——强制与自愿之间的根本性冲突。
风灵女士声称“奥地利学派的传统并不将国家视为恶”,并引用门格尔、庞巴维克和米塞斯在政府任职的经历来佐证。
这种论证方式是典型的历史主义谬误。米塞斯作为公务员,其核心工作是限制政府的过度干预,而非为政府的强制性权力辩护。
他的公务员生涯恰恰是他对社会主义和政府干预进行最深刻批判的实践背景。
米塞斯确实反对无政府主义,但他反对的是他所理解的“无政府主义”——一种缺乏法律和秩序的混乱状态。
然而,罗斯巴德所开创的无政府资本主义,其核心恰恰在于通过私有产权、自由市场和竞争性的安保与司法服务来建立一个高度有序的社会。
这与米塞斯所批判的乌托邦式无政府主义有着本质区别。风灵女士在这里将不同思想家的观点混为一谈,试图以米塞斯的权威来否定罗斯巴德,其手法令人不齿。
汉斯-赫尔曼·霍普在《民主:失败的上帝》中,更是对国家的本质进行了产权伦理学的深刻分析。
他指出,国家作为垄断的领土强制者,其行为与私人产权所有者有着根本区别。私人产权所有者对其财产承担全部盈亏责任,而国家的决策者(如国王或民选官员)则将成本转嫁给纳税人。
因此,国家会倾向于短视、掠夺和过度扩张,这是一种制度性的道德败坏。霍普确实将历史视为“纳税人和税收消费者的斗争”,但这并非“传统阶级斗争理论的变种”,而是对国家强制性再分配机制的深刻洞察。
这是一种基于产权和非侵犯原则的分析,其出发点与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和剥削理论毫无关联。
风灵女士将其曲解为“传统阶级斗争理论的变种”,不仅暴露出对马克思主义和奥地利学派的无知,更是对霍普思想的粗暴践踏。
二、革命者的激情与价值无涉的科学:罗斯巴德的哲学基础
风灵女士将罗斯巴德描绘成一个“对国家深恶痛绝”的“革命者”,一个“一心要推翻‘旧社会’的‘阶级理论家’”,并声称他“拒绝任何‘乏味的成本—收益计算’”。这种说法是如此的无知,以至于令人发指。
罗斯巴德的思想并非基于情感,而是建立在严密的伦理学和经济学基础之上。他的无政府资本主义体系,是人类行为学(Praxeology)和自然权利伦理学的逻辑必然推论。
罗斯巴德认为,经济学作为一门价值无涉的科学,其任务是揭示人类行动的逻辑,而不是提供道德判断。然而,当我们需要评估社会制度时,我们需要一套普遍适用的伦理原则。
罗斯巴德将非侵犯原则作为其伦理学的核心:任何对他人人身或财产的强制性侵犯都是不道德的。
因此,罗斯巴德对国家的批判,并非出于“仇恨”,而是基于一个理性的、逻辑的推论:既然国家通过强制征税和垄断司法来运作,那么它的本质就是对非侵犯原则的系统性违反。
这种批判不是“先验地认定国家是掠夺者”,而是通过严谨的逻辑推导,从非侵犯原则这个伦理学公理出发,得出国家作为掠夺者的结论。这与风灵女士所描述的“革命者激情”毫无关系。
至于“拒绝任何‘乏味的成本—收益计算’”,这更是对罗斯巴德的无知表现。
罗斯巴德在其所有著作中,都遵循了奥地利学派主观价值论和经济计算理论的精髓。他强调,在自由市场中,所有的成本和收益都是主观的,并通过市场价格来体现。
他所批判的,是政府在缺乏价格信号和盈亏约束的情况下,进行的所谓“成本—收益分析”。他认为,这种分析是伪科学,是为政府干预寻找借口的工具。罗斯巴德之所以反对国家,正是因为它无法进行真正的经济计算,必然导致资源浪费和低效。
风灵女士将这种对伪科学的批判,曲解为对所有成本—收益计算的拒绝,这不仅是对罗斯巴德的诽谤,更是对奥地利学派经济学最核心洞见的蔑视。
三、无政府主义的乌托邦与制度比较的伪命题:对市场秩序的信仰
风灵女士在文章中将“无政府资本主义”描绘成一个“乌托邦”,并声称它“假设市场会在零交易成本、零外部性的真空里自发提供治安、司法和基础设施”。这种说法,恰恰暴露了风灵女士对无政府资本主义理论的无知。
霍普在其著作中,对私有产权、自由市场如何提供治安和司法进行了详尽的论证。他认为,在无政府资本主义社会中,竞争性的安保公司和私人仲裁机构会基于市场原则运作。
由于每个人的财产都属于自己,安保公司为了赢得客户,必须提供高效、公平且价格合理的服务。如果一个安保公司行为不当,客户会选择更换。
这种市场竞争会自然地淘汰那些低效、腐败的安保机构,从而建立起一套比国家垄断司法和安保更有效率的秩序。霍普并未假设“零交易成本”,他恰恰强调,市场竞争本身就是一种降低交易和治理成本的机制。
风灵女士声称“真正的经济学分析必须承认:制度选择永远是多种成本的权衡”。然而,这恰恰是罗斯巴德和霍普思想的核心。
他们不是在比较“国家”和“无政府”两个制度,而是在揭示“国家”这个制度的根本性缺陷。罗斯巴德认为,国家是非侵犯原则的系统性违反者,因此它在伦理上是不可接受的。
霍普则从经济学角度证明,国家的垄断性强制必然导致短视、掠夺和效率低下,因此在效率上是不可持续的。
风灵女士所推崇的“比较制度分析”和“次优选择”,其实是一种实用主义的妥协。
它模糊了强制与自愿之间的根本区别,试图在掠夺者的统治下寻找“最优的掠夺方式”。这与奥地利学派对原则性问题的坚持格格不入。
奥派的精髓在于对经济学和伦理学原则的坚定不移,而非在现实的泥淖中进行妥协。
四、被遗忘的奥派精神:回到原则,而非妥协
风灵女士的文章,在对罗斯巴德和霍普的批判中,不经意间暴露了自己对奥地利学派核心思想的无知和误解。
她将奥派对个体行动、主观价值、私有产权的强调,抛诸脑后,转而采用一种集体主义的、国家至上的视角。她将强制与自愿之间的根本冲突,曲解为“传统阶级斗争”;她将伦理学和经济学的严谨推导,贬低为“意识形态信仰”和“个人仇恨”;她将奥派对政府无法进行经济计算的深刻洞见,轻描淡写地称为“缺乏盈亏约束”的“次优方案”。
这种对奥地利学派的粗鄙化和庸俗化,是一种对奥派精神的背叛。
奥地利学派的伟大之处,恰恰在于其不妥协、不媚俗、坚持原则的精神。
它敢于质疑那些被普遍接受的常识,敢于挑战那些看似无懈可击的宏大叙事。
罗斯巴德和霍普正是这种精神的杰出代表。他们将奥地利学派的理论推向了逻辑的终点,揭示了国家作为制度的根本性缺陷,并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在自由、秩序和繁荣中实现个体潜能的愿景。
风灵女士的文章,恰恰是奥地利学派所批判的伪奥派的典型范例。
她看似在用奥派的语言,实则在为政府的干预辩护。她披着奥派的外衣,却是一个完全不懂得奥派精髓的门外妇女。
她的文字,提醒我们,在纷繁复杂的思想市场中,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回到奥地利学派最根本的原则,才能辨别真伪,才能坚守自由的信念。
否则,我们便会轻易地被这些粗鄙化的言论所误导,最终沦为政府权力扩张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