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评论 ,作者朱海就
相信思想的力量
2024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由三人分享,分别是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教授达龙·阿西莫格鲁(Daron Acemoglu)、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教授西蒙·约翰逊(Simon Johnson)和芝加哥大学教授詹姆斯·A·罗宾逊(James A.Robinson),以表彰他们对“制度如何形成并影响繁荣”的研究。但是,笔者认为他们对制度重要性的实证检验并不包含多少 “理论创新”,甚至可以说没有包含经济学的理论。这种研究属于“历史”,而不是“经济学理论”,他们所得的这个奖,与其说是“经济学奖”,不如说是“历史学奖”。他们对自由重要性的重申具有一点“政治”意义。他们的“结论”是对的,但“新意”极为匮乏。
三位经济学家主要研究制度,制度是他们研究的起点。但是,制度固然很重要,但是不构成经济分析的起点,因为制度只是人的行动的结果,而不是使一个社会具有某种形态的根本原因。根本原因,是人们所接受的观念。
三位获奖者试图从制度的分析中得出结论,是把人类社会等同于物质世界。对物质世界来说,可以做实验或实证研究,但是对人类社会来说,是不能的。因为人类社会是活生生的人组成的,是人的有目的的行动的结果。人的目的变了,结果就会变,所以对人类社会来说,不存在类似物质世界那样的规律。这三位经济学家,正是把这种适用于自然科学的方法运用于人类社会。
如上所述,他们的研究属于“历史研究”,而不属于“经济学理论”。由于人的行动的有目的性,经济学的“理论”不可能从历史经验的考察中获得。严格说,他们不是经济学家,而是“历史学家”(经济史学家)。我们不能认为,对 “经济问题”的研究,就是“经济学”。“经济学”与“经济问题”无关。经济学不是用它的研究对象定义的。如是这样的话,势必导致经济学的“去理论化”,因为经济学的“理论”不是实证的技术,而是一套独特的“逻辑”,它是形式化的、先验的、确切的、普遍的与抽象的,门格尔称之为确切的原理(exact law)。德国历史学派当然是否定普遍原理的存在,门格尔本人也与这个学派有过一场大辩论。笔者也有朋友认为不存在先验的原理。对此,很容易反驳:门格尔提出的边际效用的思想,其实就是先验的、确切的原理。还有,他的价格理论,也是先验的。米塞斯发展了门格尔的先验论,建立了行动学,并进一步区分了理论与历史,如他所说,“经济学的历史方法或制度经济学这种学科,根本不存在”。
另外,他们的结论也没有什么新意。他们只是用“实证”的方法验证了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即政治与经济制度对经济的成功很重要。这显然缺乏新意,也不属于洞见,更不属于理论创新。自由比强制更有利于经济繁荣,这个结论还需要用实证去检验吗?奥派经济学早就在理论上充分论证了这一点,比如在一百年前的“社会主义经济计算大辩论”时,他们就论证了计划经济的不可行性,这三位获奖的经济学家没有在理论上超越他们。还有,阿西莫格鲁等人对攫取性制度与包容性制度的区分,是一个“经验总结”,而不属于“理论”,并且诺斯与奥尔森也早就进行了类似的区分。
与以往的很多经济学诺奖一样,今年的经济学诺奖也会误导人们对经济学的学习与研究。人们会误认为,经济学的学习与研究主要就是做实证研究,从而忽视对真正的经济学理论的学习。实证研究,确实很流行,对“发表论文”有帮助,但它只是一种数学技术,而不是经济学的理论本身。理解与掌握经济学的理论(包括方法论与认识论),才是经济学学习的目的,也才能从中感受到经济学思想的魅力。判断一个人是否掌握了经济学,主要是看他是否熟练地使用方法论个体主义、主观主义等等,而不是那些实证的技术,后者与经济学毫无关系。对个体主义等经济学方法的掌握与运用,将对文明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如哈耶克所说,就经济学理论本身而言,它已经相当完善。特别是读了米塞斯的书之后,你会发现几乎不太可能有经济学理论创新的空间。因此,重要的是学习与掌握“前人”已有的经济学思想,特别是那些逻辑严密的经济学思想,而不是把当今的诺奖得主的东西视为“前沿”或“时髦”,去学他们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