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一)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外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二)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套数方面享受沪籍居民家庭的购房待遇。 (三)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实施更加差异化的购房政策,对在新片区工作、存在职住分离的群体,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新片区增购1套住房,促进职住平衡。
10月1日深圳 户籍家庭2套,单身1套。非户在福田 罗湖 南山和宝安新安 西乡街道购房需1年社保 其余地区无需社保,二胎可再购买1套住房。免增值税由5年改2年 首套15%,二套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