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美国的工业革命,无论如何绕不过去的一个人物,就是发明了轧棉机、被称为美国“机械教父”的伊莱·惠特尼。18世纪末,美国南部已经开始从“烟草经济”向“棉花经济”转变。但南方的“高地棉”棉籽难以剥离,一个黑人奴隶分秒不停地紧张劳动一整天,也未必能清拣一磅棉花。因此这种广泛种植、产量巨大的棉花,由于生产成本高昂,使其几乎毫无价值。惠特尼是耶鲁大学的高材生,有着过人的机械天赋。1792年,格林种植园的菲尼克斯·米勒看好惠特尼的天赋,于是出资赞助他发明一种机械,以实现对“高地棉”的高效剥离。双方约定,如果成功了,利润共享。有了资本的支持和利润机制的激励,惠特尼立即投入研发之中。只用了短短几个月,他就设计出了一种新款的轧棉机,其原理就像梳子一样,依靠人工转动曲柄,用梳子上的齿将棉籽留在一侧,棉纤维则被分离到金属齿的另一侧。它几何式地提升了劳动生产率,一个劳动力现在一天分离的棉花比以前几个月都多。轧棉机发明的前一年,美国棉花出口不到14万磅;轧棉机发明的第二年,棉花出口超过627万磅!美国棉花产量在此后平均每10年就要翻一番,到美国内战前的1860年,达到20亿磅。棉花取代烟草,成为美国最大宗的出口商品,占全世界总量的70%。这是一个人类通过认知进步、资本积累、技术创新,将本来无用的东西转变为可用经济财货,造福人类福祉的典型例证。增进人类福利的物质财货,不是给定的存在,而是随着人类认知的增长而增加。石油,在人们认识不到它的经济效用时,就是黑黢黢的废物,一旦人们认识到其经济效用,并且有足够的资本积累支撑技术进步,它就变成了革命性的能源造福全人类。同理,如果没有惠特尼的发明,数量巨大的高地棉就几乎没有经济价值。而有了他的发明,这种过去无用的财货,马上就显现出巨大经济价值。由于财富的净增加,劳动生产率的几何式提升,棉花产量直线上升,结果就是价格的直线下降。由此,过去偶尔换衣服的奢侈,变成了一种消费得起的日常行为。这正是市场经济的伟大功绩,它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面向大众进行规模化生产,将过去的奢侈品,变成今日的必需品。这就是人类福利增进的过程。故事讲到这里,惠特尼,以及他发明的轧棉机,作为美国工业革命的象征,被载入美国和全世界的光辉历史之中。第一是决定自己成立一家公司专门生产惠特尼轧棉机。但是发明创造和将发明创造投入商业化运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具有企业家才能,需要更多的资本投入。然而惠特尼虽然是一个机械天才,却在商业上一败涂地。他大量高息举债,但生产能力无法跟得上市场的庞大需求,另外,最初生产出来的轧棉机仍然杂质太多得不到市场认可。后来祸不单行,工厂又遭遇了一场火灾,导致他不但赔光了投资,而且欠下了4000美元的债务,这在当时是一笔巨款。更重要的是,这种轧棉机的原理和构造很简单,一旦这种想法出现,就迎来了纷纷效仿。南方各地的种植园均在很短时间内就自己制造出了同类型的轧棉机,并立即投入生产之中,比惠特尼生产的质量还好。于是他想到了第二个办法:向美国国务院申请专利,期望依靠专利费收入过上优渥的生活。惠特尼开始了漫长的专利官司生涯,他放弃了自己生产轧棉机,开始不断打官司,向那些种植园收取专利费。但这样搞太费时费力,南方人对惠特尼的做法也予以广泛抵制,他们认为这就是一个“想法”,现在如何去除棉籽,已经成了人尽皆知的常识,使用自己的场地、资源、财产和机器将棉花加工到可以销售的程度,为什么要给你交专利费呢?他们视其为“重罪犯、骗子和恶棍”,佐治亚州甚至认为这就是“北方佬对南方的敲诈伎俩”。于是,他想到了一个“批量敲诈”、“一劳永逸”的办法,开始向各州议会提出法案,要求州议会为该州种植园主使用他的技术支付专利费。在他的死缠烂打之下,南卡罗莱纳和北卡罗莱纳议会分别采取支付5万美元和向棉农征税的方式,向惠特尼支付专利费。取得两个州的“突破”后,他开始一个州一个州过,要求他们用税金支付自己的专利费。也就是说,在1793年发明了轧棉机之后的十年内,惠特尼什么都不干了,就专门进行“专利碰瓷”。这家伙已经失心疯了,活脱脱变成了一个“专利流氓”。比如大名鼎鼎的瓦特,在改进了纽科门蒸汽机后,开启了不断的专利诉讼生涯,在专利有效期间内,其他任何人只要对蒸汽机做出任何改进,都受到他的骚扰和敲诈。他号称自己发明了蒸汽机,但是那不过是在前人基础上改良的结果,然而却不允许别人改良和使用。他发明了蒸汽机,却使得蒸汽机的大规模投入使用和技术改进整整延后了30年。
再比如同样大名鼎鼎的爱迪生,他一生申请了1400个专利,然后就期望躺在这些专利的功劳簿上生活,哪怕是一个细小的想法,都先申请专利再说。其结果非常吊诡,在他的威逼之下,纽约的电影制作人已经完全无法正常拍摄,因为不论怎么搞,都会掉进他的专利的坑里。所以,他们转移到了西部,那里尚是一块自由市场的乐土,于是,在洛杉矶产生了好莱坞。所以好莱坞就是“山寨”的产物。然而讽刺的是,以山寨起家的好莱坞,现在是维护专利权的急先锋,开始全球碰瓷别人。原因无它,追求一劳永逸、不受竞争的垄断利益罢了。
专利制度就是这样一个玩意儿:当你没有的时候,你讨厌别人有,觉得他们是敲诈勒索犯;当你有了的时候,你就热情维护专利制度,觉得敲诈勒索别人理所应当。这是因为专利制度本身就是一个魔鬼式的制度,它将人内心中坐享其成、好逸恶劳的恶劣品格激发出来,试图通过一次性的发明创造,永远躺赢。专利制度不论从伦理上,还是经济上,都是站不住脚的。它跟所有行政垄断制度一样,就是一种人为创设、由国家授予的特许权,这种特许权是一种强制力保障的垄断特权,是排斥他人竞争的手段。
事实上,如果没有其他的理由,仅从中央计划机构无中生有地创设一种权利,就是反对它的理由。因为它不是市场自发产生的,它是一种致命自负的人为规划。而所有规划,都是反市场的。产权,是排他的、对世的权利。产权,属于规则的范畴,目的在于定分止争。一种财产,你用了我就用不上,一旦没有清晰的产权界定,就会发生人际间的冲突,因此才需要一种伦理规则,才有产权的存在的可能。也就是说,稀缺性是产权存在的前提条件。产权必须有客观的、可辨识的边界,必须按照先占先得的拓殖原则来分配,只能适用于稀缺资源。如果一种物质财货无限丰裕,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那就没有稀缺性,就不存在产权问题。例如一般情况下的空气,它是人类生存的“一般条件”,或者叫“自由财货”,就不存在所谓产权问题。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怎么能是产权呢?知识和想法,例如惠特尼轧棉机,这种想法一旦被他人得知,并且学习和模仿,就可以无限复制,而且你有了这种知识之后,并不影响我的知识的使用,那么怎么可能有产权问题呢?一个人只要将某个观念仅仅保留给自己,就能独占它;但这个观念一旦公开,就让它为每个人所占有,获得这个观念的人无法把它撵走。观念的特质也在于,不因为其他每个人拥有它的全部,一个人就对它少拥有一分。谁从我那里接受一个观念,谁就获得教益而无损我所受到的教益;就好比谁用我的灯芯点燃他的灯芯,获得光亮而毋须黯淡我的光亮……那么,从本质上说,发明就不能够成为一种财产。
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产权是可以代代传承的。为什么专利却有期限?为什么它的期限是20年,而不是19年或者21年?这是谁拍脑袋想出来的?一种“产权”,如果有固定的期限决定它的灭失并且收回,已经证明了它的产权不属于你,而是属于那个决定其期限的人。就像一座房子,如果国家授予你20年“产权”,你不会认为它属于你,你只会认为它是你的临时居所。为什么到了专利权领域,你却认为这是“产权”?要逻辑一致。
知识无法成为产权的另一个原因在于,由于产权的排他性,那么必然要求互不侵犯的“第一原理”和“黄金法则”。如果一种产权的存在,必须以侵犯他人产权为前提条件,它就违背了产权的基本法则;一种无法人人平等适用、或者一旦适用了就相互劫掠的规则,也不可能成为伦理规则。
为什么你恰好在前一分钟想到了某个主意,并且申请了专利,另一个人在后一分钟独立地想出了这个主意,却要向他交专利费?为什么我运用我的才智和财产创造了一种东西,却必须给你交钱,并且由你来决定我的思想和财产应当如何运用?这难道不是侵犯我的产权吗?为什么一旦你的想法成为专利,就不允许别人模仿?人类的进步就是从模仿开始的,如果不准人类模仿,人类将永远是襁褓中的婴儿,将永远住在洞穴和森林里,将永远无法运用前人的成果,那么人类将立即灭亡。我们到底要不要给仓颉、欧几里得、牛顿、爱因斯坦、拉瓦锡专利费?那个“发明”了轮子的人,要不要向所有的汽车收取专利费?哪一种发明创造敢说自己没有“抄袭”这些伟大人物的想法呢?可是,明明是发明创造已经发生,才去申请专利,而不是有了专利才去发明创造。这就是说,最初的发明显然是不需要靠专利来提供激励的,因为发明已经发生,它是市场竞争催生的。所以何谈鼓励一说?看看人类历史,就知道说专利制度激励创新就是无视事实。专利制度明明遏制了创新。对于发明者而言,由于有了强权的保护,对他人财产主张权利,躺在功劳簿上坐享其成,靠收取专利费过活就可以赚得盆满钵满,为什么要进一步创新和服务于消费者呢?对于其他有志于创新的人来说,专利制度为他们设置了层层障碍,稍有不慎,哪怕是独立地运用自己的思维和才智,使用自己的财产做出了同样的东西,也要面临高额的专利费或者无休止的专利诉讼。因此专利制度只会打击人们的创新精神,将大量的财富和精力耗费在如何取得专利授权和查阅专利文书上,而不是如何改进技术设备服务于消费者上。专利制度的存在,催生了无数“专利流氓”,制约了我们社会前进的步伐。当今世界有无数人,把任何一点狗屁不通的想法和图形都申请专利,等着企业在生产中跳进他们布下的“专利地雷阵”之中,企业要支付高昂的专利费,面对无休止的缠讼,这些人,就是想从别人的成果中分一杯羹的讼棍和流氓。许多公司在自己有专利的时候,是专利制度的热情支持者,在他们受到专利制度之害寸步难行的时候,又会反对专利制度,这已经揭示了专利制度的荒唐之处。如果一种权利真的是权利,就不应该存在此时反对彼时支持这一说。苹果公司将自己的圆形home键和开锁界面申请为专利,然后其他手机厂家就再也不能使用这种图形界面了,这非常荒谬。在它自己开发产品的过程中,又面对了无数专利诉讼,让自己付出了巨大的金钱、时间和诉讼成本,这才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当我们把工业革命称为“革命”的时候,给人一种误导,似乎这是一蹴而就发生的。但事实从来不是这样,所有发明,都是前人积累的结果,都是因为“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鲜为人知的是,工业革命的发生,正是各行各业的创业者崇尚自由放任,藐视千百年来的皇家权威,打破专利制度的桎梏,自由地行使自己产权的过程。可以设想,如果专利制度被严格和始终如一地实施,我们现在还停留在中世纪。正是专利制度,让我们的社会进步变慢。正是无视专利制度这种恶法,我们社会才冲破创新道路上的拦路虎,走向不断进步。人们为什么对埃隆·马斯克放弃专利、以及开源软件、电子书下载网站、人人网影视、日本女菩萨赞誉有加?就是因为他们不依靠强权,不搞垄断,依靠不断的创新走在时代前沿,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中餐馆没有申请专利,但是从来没有妨碍他们不断地推陈出新,奉献各种美食。那些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业,才是面向消费者不断创新,蒸蒸日上的行业。自由市场对于那些善于创新、造福消费者,并且不依靠垄断力量攫取财富的人向来褒奖有加。工业革命期间,自由放任思想成为主流观念,曼彻斯特工商界质疑国王授予的特许权的合法性,他们组成民间社团,纷纷出资奖励那些愿意将其发明设计拿来供人们自由处置的人提供奖金,消解专利垄断特权。T·S·阿什顿在他的名著《工业革命》中记述道:艺术、制造业和商业促进会社……在托马斯·洛姆的纺丝机专利到期之时奖励了他14000英镑,给予发现疫苗接种的詹纳30000英镑,给予有着多种发明创造的卡特赖特10000英镑,以及给予发明“骡机”的克朗普顿5000英镑……安全灯的发明者汉弗莱·戴维爵士、克兰尼博士、乔治·斯蒂芬森,为了矿工的利益,全都拒绝为其发明申请专利。拿掉专利体系这套装置,探索发现会像它所做的那样获得快速发展。
专利制度,就是一个依靠强权侵犯他人私产、攫取不当利益的制度,它与任何行政垄断制度毫无二致;是一个相互掣肘,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别人也反过来这样做的一个互害的制度;是一个阻碍创新,影响人类福祉的制度。这样的制度在当今世界有无数拥趸,并且作为世界各国的政治正确而存在,真是人类社会的悲哀。不得不说,人们已经远离的自由放任的曼彻斯特学派的教导,观念败坏到了一切崇尚强制力保护的地步。它并不是偶然的,它是国家主义意识形态的必然结果。这是一个将人性中的恶魔激发出来的制度。一个人一旦取得了某种发明创造,就想着依靠强制力保护过上躺平的生活,由此不惜以消费者利益受损为代价。一大批知识分子为专利制度鼓与呼,不过是因为他们才是专利制度的最大受益者,他们期望强权的保护,他们有舆论话语权,可以明目张胆地撒谎颠倒黑白,居然就是能把一个遏制创新、谋求不正当利益的制度,说得那样清新脱俗。一个享受了专利的垄断利益的人,维护这种特权制度,虽然是邪恶的,但是尚可以理解。但是你作为一个消费者,如果维护专利以及各种特许权制度,那就是脑子有包。奉劝那些追求专利以及各种垄断特权的人,小心反噬!当你以生产者的身份谋求特权的时候,不要忘记,别人也会这样做,更不要忘记,你同时是一个消费者。我们不要那种互害的社会,我们期望的是产权明晰、互不侵犯、自由交换、和平合作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