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有才唱火了一首歌,该出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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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原
古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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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介绍
用逻辑解构世界,用文字透析真相
晚上有一个直播。
郭有才大火了,直播间次次都是十万加。
这时一个法律纠纷找上门来了。
郭有才是
翻唱一曲上世纪九十年代的老歌《诺言》而成功出圈的,原作者就不爽了,你这是赚钱了呀,得分我点啊。
这里面就有无数关于知识产权的悖论。
你如果在大街上边走边哼首歌,是不是侵权?在当下的法律中,是不侵权的。
只有你通过唱歌获利了,那么,这就叫侵权了。
光是这一条,就是一个悖论。
如果歌曲是产权,你不获利就可以随便唱吗?
假设歌曲是财产权,和其他的财产,也应该是一样啊。比如你家摩托车,被人骑走了,他骑出去云游天下,没有获利啊,这是不是不叫偷呢?
或者他就是放在家里欣赏,连骑都不骑,那也没有获利啊,没有商业经营啊。
不仅是这个悖论,还存在着无数的难题。
郭有才唱完这歌后火了,是这歌让他火的,还是他自己剪辑得好,表演得好?歌曲、本人表演、剪辑、流量运气,哪个占比更高呢?
难道唱别的歌,他就不火了吗?不一定啊。
那么,这首歌与郭有才火了有什么直接的因果关系呢?能认定吗?即使认定,与他火了之间的权重关系是什么呢?
好了,郭有才唱歌,只是短视频火了,他在直播间如果不唱这首歌,而是唱一首别的歌,但一样有大量的打赏,那么,火的那首诺言,有没有参与商业获利呢?
即使就是在直播间唱这首歌,那么,词曲作者应该分多少钱呢?
比如,郭有才给他五块钱,可以么?
如果词曲作家说,你得分给我你收入的九成,五千万的收入,我得拿走四千五百万,没有我,你一分钱都赚不到,那要怎么办呢?
既然事前没有说过价格,那么,这时,当然可以随便定价嘛 。既然是财产,那么,定价权当然是原主人的。
有一个KTV,被法院认定里面有185首歌曲,都是没有得到版权授权的,最后法院判了,要求KTV老板赔3500元。
185首歌,才赔了3500元,按这个价格,郭有才给个二十块钱就可以了,这个官司就结束了。
但原作者肯定不是这么认为的,他认为利润应该合理分配,但应该分配多少,他自己也搞不明白。
好吧,我今天也不谈版权在经济学的理论问题了,那我可以默认版权就是财产权,与其他的财产是一样的处理方式,我们就按这种方法去执行,那需要配套什么条件呢?
1、国家无权规定不商用就不用交费,既然歌曲是我的,你政府怎么能规定只有商用才侵权呢,不行,我可以自己决定,我可以公布,只要哼一次,收一百块钱。我派出各种人员在大街上录音,听到你哼一次,就起诉你,要求收钱,因为这是我的,你不向我交钱,怎么可以唱呢?
难道唱得心情舒畅,不是获利吗?当然也是。
政府规定某一种用途才是商用目的,才能收取版权费,这是扯淡,这是侵犯我的产权。
2、不仅是唱的人要收费,听的人也要收费
在抖音里你唱我一首歌,我得收一百块钱,听一次的人,也得收一百块钱。歌曲和书籍是一样的,你看过了书,就是享受了整个书的产权价值了,那同理,你听过了歌,也一样享受所有的版权价值了。
那么,只要我证明你听过了,比如,你有多少浏览量,那么,马上寄张帐单给你。
这样,一首歌在抖音上唱一次,我收一百,听的人一万人,我收一百万。
这样,我创作的热情才能无限点燃啊,我才可以为人民创造出更加丰富的精神文化产品,只要有这种激励,那么,中国词曲作家们将批量创造出世界名曲,因为有钱赚。
3、既然是财产权,那么唱和听的人,事前必须签契约
以前不好办,现在好办啊,搞个网站就行了。任何一个人要听歌唱歌,马上跳转到这个网站,看清楚定价,签好协议,你唱完听完,就自动扣款。
郭有才这种事,事后才来讨论版权,这不符合产权规则。产权规则是,对于产权的转让,必须有事前契约来约定,这样就不存在事后扯皮,也不存在事后纠纷。
如果直播间唱我的歌打赏,契约里可以约定,唱歌的总收入,我得分一半。
这样,就不存在现在的法律纠纷了。
我也可以低价营销,唱一次一块钱,不管你有没有收益有没有赚钱。这样,郭有才唱火了,但他也只要出一块钱。
但没关系啊,全国所有人唱,唱一次都要出一块钱,想想一首歌被几亿人传唱,那我就躺赚几亿,这日子不要太爽。
4、全国人民进行法制教育
看书都要花钱,凭什么听歌不要花钱。有人在马路上唱歌,他要出一块钱,围在旁边听的人,一人也收一块。
不愿意出钱的人,就是盗窃,就是犯罪。你怎么可以享受了我创作的歌曲,却不付钱呢?
我辛苦学音乐数十年,你怎么可以免费唱,免费听呢?给钱,不给就是流氓,就得坐牢,关起来。
让全国人民建立起产权保护意识,不能免费听歌,更不能路上乱哼歌。还要在学校里教育孩子们,在家里听到父母唱歌,就要举报,这是盗窃,要将他们送到派出所去。
唱歌听歌都得花钱,才是一个产权保护到位的“好社会”。
我相信,用这样的方式,一定能推动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进步,让中国出现海量的世界级创作者。
既然这么多人认定歌曲是知识产权,那就把产权原则贯彻到底吧!任何为以上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开天窗,搞特殊的,都在产权原则上不能逻辑一致。
我估计评论区的回应是:知识是产权,要保护,但不能极端保护,任何事情都不要极端。
我先回应吧,你口袋的钱要保护,但不能极端保护,小偷只偷一部分的话,就算了吧,否则太极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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