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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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天雪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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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非常反感“社会”这个词,他在《致命的自负》中把“社会”这个词视为
“被毒化的语言”之首,
“
成为我们整个道德和政治词汇中最能引起混乱的说法。”
原因在于,人们把这个词概念实在化了、人格化了,赋予了它一定的意志,一种意图或者计划。这就会将人引入歧途。
最荒唐的例子来自德国。
社会一词的现代用法及其影响,从俾斯麦德国传遍全世界。到了纳粹时代
登峰造极,“社会法治国家”、“社会市场经济”、“社会民主”、“国家社会主义”等等,导致这些词失去了任何明确的含义且自相矛盾。哈耶克引述说,这就是
“费边社的糊涂虫写的”。
哈耶克认为,现在,
社会的,已经成为“好的”代名词,用来作为道德上正确的事物的名称。它开始是一种描述词,不知不觉中就会变成一个指令。
意思是,只要一件事情冠之以“社会的”名义,那么就成为一个压倒一切的目标,每个人都必须服从,谁不服从谁就是“坏的”。说“社会的”一词的人,必须首先回答一个问题:当社会目标与个人目标冲突的时候,到底牺牲哪一边?如果实现一定的社会目标总是要牺牲个人,那么逻辑结果是,把每个人都牺牲了,还有没有“社会”?
所以当你听到有些人高谈社会如何如何的时候,一定要高度警惕,他的意思可能是,要牺牲你。
到底谁在代表社会?
并没有一个独立于个人的“社会”的存在。社会不会行动,社会没有目标,只有个人才能行动,只有个人才有目标。在一些名词前面冠以社会一词,
获得了使它所限定的名词变得毫无意义的力量。
芝加哥学派喜欢说“社会成本”,哪里来的社会成本,
承担成本的总是具体的人。许多人都喜欢说“社会责任”,可是一个人对自己、对自己的配偶、子女、父母、契约方负有责任,对社会有什么责任可言?所以听到有人让你“承担社会责任”的时候,你应当下意识地捂紧自己的钱包。
哈耶克说,
“社会的”一词最糟糕的用法,就是“社会公正”。社会公正不过是与人民民主同出一辙的语义骗局。这个概念使年轻一代的思想产生的错乱已经达到了令人担忧的程度。它建议“社会的”一词,适用于减少或消除收入差别的一切事务。所以“社会的”一词的用意,实际上等于在要求分配公正。然而这同市场秩序,以及同人口和财富的增长甚至维持,都是难以共存的。“社会的”,实际上应当被称为“反社会”的。
因为,
除了市场,没有人能够确定个人对整个产品贡献的大小,也无法确定应该给一个人多少报酬。这些人对创造财富的制度大加挞伐,而他们的生存恰恰是依靠这种制度。他们本身就对文明造成一个重大威胁。
但是无论如何,社会、社会的,这些词,已经广泛地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正本清源,精准地定义它,以防止误解。概念的混淆,是一切思考的大敌。
社会,就是劳动分工合作,是人们为了追求各自的目的而相互协调,而形成的人际关系交换网络。社会就是用人与人之间的合作,替代自给自足的孤立状态,把人从动物状态,变成了社会状态。
绝不可以把社会这个概念实在化,没有个人之间的互动合作,就没有社会。社会没有生命、思想、不会行动,只有个人才有生命、思想和行动。
所以当我们说某种人或者某项政策“反社会”的时候,意思就是在说,这种行为会瓦解、破坏分工合作的交换网络,让人们重新陷入独立生存的孤立状态,向贫困化、野蛮化的方向靠拢。
最典型的,杀人、抢劫、偷盗,为什么是反社会的呢?就是因为它是用暴力手段替代和平合作的手段,不再有合作共赢,而只有“蒙田谬误”:一方之所得为另一方之所失。
为什么要反对特权呢?就是因为特权的授予将把社会划分为高级种姓和贱民两个阶级,它不允许人们自由选择自己的职业、自由支配自己的财产,因此减少了劳动分工和交换合作的机会,瓦解了社会合作。
为什么要痛斥管制和干预主义政策呢?也是因为,管制和干预必定创造出受益和受损的两个阶层,让人们无法自由地、以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与他人合作,由此导致社会的解体。
我们说生产者的立场是反社会的,也是这个意思。因为市场经济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它不同情生产者。生产者的立场是重商主义的,价格越高越好,卖出越多越好,货币越多越好,利润越高越好,可是消费者从来不这么看。生产者往往是破坏社会合作的力量,他们总是基于自身利益,企图与权力结盟,获得权力的庇护,设置准入门槛,阻碍自由竞争,妨害
自由贸易,
获取垄断利益,以收割消费者。这就是减少了消费者与他人交换合作的机会,是与消费者为敌,因此是反社会的。
分工的原则,是决定宇宙生成和演化改变的伟大基本原则之一。
人的社会,是一个心智的、精神的现象;它是人们有目的地利用一个普遍决定宇宙生成的法则,亦即,利用导致较高生产力的分工原则所造成的结果。
米塞斯说:
在社会合作的框架里,社会的成员之间,可能出现同情心或友情,乃至彼此一体的感觉。这些感觉是人最愉悦、最高尚的经验来源,也是人生最珍贵的装饰;它们把动物类的人提升到真正是人的存在。然而,它们不是像有些人曾宣称的那样,导致各种社会关系的动因。它们是社会合作的结果,而且只在社会合作的框架内茁壮成长;它们不是在各种社会关系建立以前就存在的,它们不是衍生出各种社会关系的种子。
导致合作、社会和文明,以及把动物类的人改造成人性存在的,是下面这两个根本的事实:
其一,在分工下执行工作,比独自工作更有效果;其二,人的理智能够认识这个真理。若不是存在这两个事实,人们彼此之间将永远都是死敌,各自为争取在自然界出现的一部分缺稀的生存物资供应、而成为不可调和的竞争对手。
每个人都将被迫把所有别人看成是自己的敌人;他对满足他本人诸多欲望的渴求,将导致他和所有他的同胞产生不可和解的冲突;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发展出什么同情心或友情。
假设有这样一个世界,分工不会提高劳动生产力,那里将不会有什么社会。那里将不会有什么仁慈、善意的情感,将导致出现
脱离道德和物质的双重匮乏状态。
一个经济发达的社会,是社会分工合作的结果。
其他条件不变,一个社会经济越是发达,人们就越是有同情心;一个社会经济衰退,反社会的行为就会增多。
所以我根本不相信,一个经济落后的地方的人们,对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会表现出更多的同情心;我也不相信,比如尼泊尔那种国家,能有什么岁月静好,他们的宁静祥和,只不过是一种表象,平静的海面下,暗流涌动,随时可能掀起惊涛骇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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