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市场无法定义垄断,占有率高是垄断吗?占有率高只有两种途径:一是价廉物美,薄利多销;而且只要市场是自由进入的,你提高价格,就会有竞争者,无法形成垄断。二是创新或开发新资源,以及追求产品差异化,这都增加了消费者的选择。这两种情况对消费者都有好处,不是真正的垄断。而因占有率高进行的捆绑销售,渠道选择等,也都是生产者在其产权范围之内的权利;只要消费者有选择,也不存在生产者利用“垄断”优势的问题,你完全可以选择不让他利用。当然如果生产者侵犯到消费者的权利,比如隐私权等,那是侵权问题,不是垄断问题。所以自由市场不存在垄断。以上是理论论证,经验论证详见《深度长文:一文批驳垄断常见谬误》
只有权力介入市场,才会形成垄断。比如:
一、政府设置准入门槛。包括各种资质和品质要求,从而形成管制,减少了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选择。提高品质标准的正确的做法是由市场的信誉机制和中介组织(如SGS、会计师事务所、各种认证机构等)来细分市场,满足消费者对不同品质和服务的要求,而不应该权力介入和管制,保护既得利益者,扼制市场竞争,减少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二、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品有产权,知识没有产权,详见文章《知识没有产权》,《精英与流氓之间,只差一个专利》。各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本质是政府认可发明者的申请,设定一部分知识,只能发明者专用,别人用要经其同意,也就是垄断了这部分知识的使用。这就会出现你的发明,别人就不能独立发明的情况,严重阻碍了创新和发展,限制了人们对知识的使用。这不是保护创新,而且抑制创新。正确的做法是,发明创造者可以尽量保密并尽快开发利用其知识,充分发挥创新的优势,抢先一步产生效益;而知识一旦公开,就不能限制别人使用。因为专利的发明都是在别人知识的基础上,知识如果有产权,要保护都应该保护,凭什么只保护你的发明知识?目前专利只占人类知识的极小部分。再说人类的知识一贯都是自由传播和使用的,限制人类使用知识,本身就是反人类的行为!所以知识产权制度是垄断制度,应该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