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群里看到,有些人说奥地利学派反对自由移民,然后又开始对奥地利经济学进行大肆批判。网上看到的所有——就是所有——对奥地利经济学的批判,都建立在对奥地利经济学一无所知的基础之上,都是树一个靶子,阐述自己的价值观,都是对奥地利经济学的污蔑。不过,理论是不怕被污蔑的,尤其是奥派这种以先验的逻辑起点展开推理的严谨学说。我们欢迎所有的批判。对奥派的批判实际上很简单,它讲逻辑,那么你的办法应当是,从任何一处找出它的逻辑谬误,它的整个理论大厦就坍塌了;而不是像个人肉喇叭一样到处喊口号,满足自己的情绪和立场上的偏好。那些树稻草人的批判者,最终污蔑的是自己,除了暴露自己的不学无术和立场情绪为先,并不能证明什么。自由就是财产。自由就是互不侵犯公理。一切自由,都建立在产权之上,脱离产权谈自由,就是耍流氓。罗斯福式的“免于匮乏的自由”,就是为了让我免于匮乏,而向你的财产主张权利。这不是自由,这是抢劫。所以关键是你能否正确地理解自由。如果你认为,我作为一个人,可以自由地去任何地方,如果你不让我去,那就是侵犯我的自由。那么,奥派的确反对这种“自由”移民。因为你无权入侵他人的财产。人没有侵犯他人产权这样的“自由”。其次,有人认为奥派反对福利国家,而当今美国,要么是民主党给移民赋予合法身份,发放福利;要么是共和党修边境墙阻止移民。移民问题制造了美国的国内冲突和众多问题,因此反对“自由移民”。因为这不是反对自由移民的论据,而是反对福利国家的论据。福利主义这种剥削制度,应该被彻底摧毁。但是,移民问题与福利问题是截然不同的问题。况且,奥派也从来没有支持过民主党或者共和党,它谁都不支持,只支持自由。两个人打架,并不意味着一方就对一方就错,往往反而是,两个恶棍为了争夺控制权在互殴,双方都不是好东西。所以更不应当支持哪一方,而是应当将这俩恶棍都消灭。第三,有人说,当代奥地利学派的大师汉斯-赫尔曼·霍普反自由移民。这类人显然“进阶”了,他至少知道有霍普这个人。他们对霍普大加批判,大肆污蔑,极尽羞辱,甚至说他是一个纳粹。但是他们也建立在放任自身的情绪而不顾逻辑,以及对霍普的完全误解之上。霍普曾经写过一篇论文《当代美国社会灾难的经济学解释
——民主、自由移民与福利国家》,并接受了一些访谈,系统阐述他对移民问题的观点。我们看看他说了什么:支持自由移民的古典论据如下:其他条件相同,企业向低工资地区转移,而劳动力则流向高工资地区,从而形成了工资水平均等化的趋势以及资本的最优配置。大量移民涌入一个给定规模的高工资地区,将降低名义工资水平。然而,如果该地区人口总量低于其最佳规模,则实际工资水平就不会降低。相反,在这样的情形下,生产产出的增长比例会超出人口的增长比例,因而真实收入实际上会增加。因此,对移民的限制对受到保护的国内工人作为消费者造成的损害,要大于他们作为生产者所获得的利益。此外,移民限制将增加资本向海外的
“流动”,同时也同样会导致工资水平的均等化,另一方面还导致资本配置无法达到最优状态,从而损害世界各地的生活水平。
霍普对上述支持自由移民的经济学原理持什么样的态度呢?他接着说:上述赞成自由移民的论据是无可辩驳的。对这一论据进行抨击是愚蠢的,正如否认自由贸易会比保护主义带来更高的生活水平也是愚蠢的一样。
但是接下来,霍普说“无条件支持移民的结论是不成立的”,其缺陷在于:
第一,财富和幸福是主观的。即便移民可以提高收入水平,但是并不意味着人们就不与他人保持距离,许多人可能宁愿选择较低的生活水平,而与他人保持区隔。第二,只分析一个人要移民,却不分析他要移民的目的地到底是谁控制,是不对的。古典的自由移民理论,建立在没有边界、土地是无主的基础之上,今天这一假设已经不成立。因此,“移民问题就有了全新的含义,需要从根本上进行重新思考。”事实上,经济学的所有分析都是这样,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分析两个变量之间确定不移的因果关系。这就是想象建构的办法。因为经济学没法像物理学那样做受控实验。例如所谓的“吉芬商品悖论”。假定其他条件不变,价格上升,需求量将减少。但是有些商品,价格上升了需求量反而增加了——例如爱尔兰土豆和雨伞——这否定了需求定律吗?没有。因为前提条件变了,英国限制了与爱尔兰的农产品贸易,爱尔兰人没有可替代品,对土豆的需求量反而增加了;而雨伞涨价却需求量上升,是因为,下雨了。在一个没有国界、土地无主的条件下,自由移民是有利的,将拉平各地工资水平,实现资本的最优配置,每个人福祉由此增进。但是当有了国家,土地是有主的,不论其是私有还是公有,假定的前提条件就发生了变化,即引入了新的变量,必定造成不同的后果,就要进行经验分析,查找各种变量的影响趋势和权重大小。接下来,霍普按照经济分析的原理,对各种情况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结论。在这种社会里,所有的财产都是私有的,包括道路、河流、港口等。这时候,有些地方是非常开放的,例如商场、火车站等,但它照样是产权人基于自身利益制定规则的结果。而每一个私有财产的社区,将制定具体的移民规则。你们的社区,全体同意不欢迎宣扬计划经济的人进入,没有任何问题。就像你不欢迎任何人到你家里来一样。这时候,有许多拒绝移民的小区,也有许多欢迎移民的小区。他们会自负其责,对自己的财产资本价值的增减自行承担责任。这就是自愿的融合与自愿的区隔。基于私产原则,不愿意跟谁住在一起,并不意味着不跟谁交换。这完全是两个问题。就像你不喜欢沙特的那些王公贵族,但是你照样会买他们的石油一样。霍普说:正是人类在没有任何形式的强制融合下基于绝对自愿的交往和分离,使得不同文化、不同种族或不同宗教的人们之间的和平关系(自由贸易)成为可能。
国家是一个对领土疆域实行垄断暴力控制的组织。这时候,就有了边界、护照等强制性的制度,有了本国人和外国人之分。从此以后,决定一个人能否移民进入的,将不再是私有财产的主人或者他们结成的联合,而是国家。它可能会允许大家不欢迎的人移民入境,而拒绝大家都欢迎的人。如果它允许谁入境了,并没有征得私有产权人的同意,所以这必然是强制融合。强制融合,或者叫强制一体化,与强制区隔一样,必定制造冲突,只看程度大小。一种是君主制下。由于整个国家都是君主的,他会重视这个国家的资本价值,希望引进更多的优质移民,排斥劣质的民众,并拒绝劣质移民入境,由此他才能提升整个国家的资本价值,在未来更长久地攫取更多的税收。过去的英国,会吸引各种优质移民,而将各种罪犯流放到澳大利亚,就是这个道理。另一种是在民主制下。这时候所有的政客都不拥有国家的资本价值,而只拥有当前使用权,他们都是这些资产的临时代管人。由此,他的时间偏好将提高,目光短浅地倾向于快速榨取资本价值为自己所用。这时候就会发生美国式的怪现象,政客们会倾向于留住那些缺乏生产力的、寄生性的移民,甚至许多人渣。因为优质的、富有创造力的移民,跟劣质的移民一样,都只有一张选票。因为这些劣质的移民,通常就是最希望实施民主的人群。因为他们最希望向别人的财产主张权利,以领取福利,而制造众多的社会问题。然而,正是由于种种社会问题,才使得国家不断地强盛起来,他们的呼吁赋予了民主国家的政府超过君主独裁般的强大权力。所以,劣质的移民才是国家的好朋友。要是每个人都是精英,都根本不主张国家做什么,政客就没权了。
这时候,强制融合进一步展开。政府拥有了大众赋予的更大权力,手里拥有了更多的税金和资源,启动了国有化的进程。例如美国政府手里掌握了42%的公有土地,在这些公有土地之上,规则如何设定,当然是政府说了算。美国政府不但可以决定接受谁、不接受谁的移民,还可以规定不得“歧视”黑人、犹太人、lbgt、肥胖者,对每个人的私有财产如何使用发号施令。因为你的私有财产实际上并不完整,都受制于美国政府。你可以由此理解当今美国民主党的逻辑。它就是要通过强制一体化的融合,承诺给非法移民身份和福利,赢得更多的选票。当然,你也可以理解共和党修边境墙的逻辑,因为移民的进入有利于民主党,这是其一;其二,移民的到来必定争夺税金和工作岗位,对共和党的基本盘“红脖子”不利,所以必须与民主党反其道而行之。所以两党都没有什么固定的原则性的意识形态,而都是为了选票和短期执政利益考虑。彻底解决当前的移民问题,就要彻底推翻美国当今的民主制度。因为强制一体化是民主制度多数决规则的必然结果。具体地说:
联邦政府允许或排斥移民的权力应该被剥夺,并重新分配给各州、省、市、镇、村、居民区,并最终分配给私有财产所有者及由他们自愿形成的社团。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是分权和分离(两种措施均内在地具有非民主和反多数主义的本质)。
……要解决“归化”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可参照瑞士模式——由地方议会而不是中央政府来决定谁能成为或不能成为瑞士公民。
为什么支持德州的分离行动?就是因为分离行动的逻辑结果就是,最终可以分离到县、到镇,一直到每一个产权主体。由此,州、县、镇,直到每一个产权主体自主决定是否接受移民。这就是更加接近私产原则的处理办法,就是自由的逐步回归。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霍普的所有论述,始终围绕一个关键词:私有产权。而这,正是自由的内涵。总结如下:
霍普从来没有反对过移民,而是坚持基于产权和契约原则基础上的自由移民。他反对的是政府篡夺了产权人的权利,武断地决定是否接收移民。远在华盛顿的官僚,决定千里之外德克萨斯边境小城要不要接收移民,让产权人为官僚们的选票利益和武断决策承担代价,这是侵犯私产的,是非法的。不论是强制融合(民主党),还是强制区隔(共和党),都是非法的,这制造了无数冲突,霍普都反对。霍普在接受杰夫·戴斯特的采访时,对那些曲解者进行了嘲讽,并进一步澄清了自己的观点:在某些圈子中,仅仅是在一句话中提到两个词——这一次是“移民”和“限制”——就足以引发大脑空白。就不用再读下去并试图理解了。先是恐同者,然后是排外者。事实上,我从来没有得出一个严肃的倡议说“不准移民,就这样!”我也从来没有采取过可以说是反移民的立场。相反,我一直主张选择性移民这种常识性的做法。
是分权和分离原则,权力的不断下放,直至消灭民主这种公有化的制度,回归私产原则,自愿融合、自愿区隔。那按照霍普的观点和做法,是不是实质上阻断了移民呢?霍普提出的原则具体的操作办法是:“契约准入”和“完全成本原则”。意思是,所有的移民都要经邀请而来,并始终遵循完全成本原则。要么提出邀请的主人,要么受邀的客人,或者二者协同支付任何因客人到来而产生的费用。任何费用都不能转移或外化给第三方,邀请人和/或被邀请人将为因此邀请而给他人财产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到底是现在一窝蜂地走线偷渡美国,或者一刀切地阻断所有移民,还是按照霍普的办法,更加符合私产原则并且更加合理,难道不是显而易见吗?
与现在各国设置重重移民壁垒相比,霍普的移民办法到底是更加简单了还是更加复杂了?试问,是你通过与一家美国企业或个人签订契约,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购买一份保险,只要按合约办事,不参与民主投票剥夺他人财产,完全自食其力创造价值,就可以移民美国更方便呢,还是去美国政府申请绿卡和永久公民身份更方便?答案同样显而易见。杰夫·戴斯特说到:“这比开放边境的提议还要“开放”得多,因为它不需要检查站、接收中心或大规模边境警戒机构。它用契约和市场力量来确定移民方案,而不是靠政治谋划。这看起来更加人道,也更具可行性。”移民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当一国资本量相对于人口过剩,移民过去就是相对有利的;但是当大量移民涌入,导致人口相对于资本量过剩,收入会下降,就会减弱移民的动力,或者导致人口流出。市场过程会自发地调整这个过剩,使人口与资本量处于一个相对均衡的态势,并不需要一个中央计划机构统一规划。政府要做的事情,只是平等地保护产权、保护自由契约。这本身就意味着不能发福利(因为它必然侵犯产权)、不能干预劳资双方的自由选择(没有“黑下来”的问题了)。现在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有些国家、有些社区可能就是比较排外,是不是让你丧失了“自由移民的权利”呢?
的确,我们丝毫不避讳,在私产原则下,进入有些国家的难度可能将更大,例如你就是想去摩纳哥,但是假如摩纳哥人不同意移民进入,或者设置非常高的门槛,导致你无法移民过去。这种可能是存在的。但根本的问题在于,移民,并不是一项“权利”,所有权利都建基于私有产权之上,你没有进入别人家的权利,他人没有接纳你进入自己家里的义务。但是摩纳哥人会因此承担收入下降的代价。当他们拒绝一个有创造力的移民进入,就意味着他们全社会的生产力下降产出减少,这将启动贫困化的进程。他们会因此权衡。事实上,全世界所有国家,都希望那些具有创造力的精英人才进入本国。那你说,我资质平平,甚至是一个寄生虫、老赖、杀人犯,就是想移民你们那里,你们却不要,这侵犯了我“自由移民的权利”。对不起,你没有这样的权利。一个人渣在任何地方都是不受欢迎的,任何人第一时间的想法都是尽可能限制他移民,如果他已经来了,那就驱逐他。这是他应当付出的代价。这才是一个社会正常运作的激励机制,不断地激励好人,杯葛坏人,让好人处处受欢迎,坏人处处被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