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明晚八点和知名博主“薛博商业思维”聊聊这个有意思的商标问题,薛博士读博期间的研究方向就跟知识产权有关,所以我听听他对此有何看法。欢迎预约↑↑↑
文 | 张是之
杭州一家“胖都来”五一盛大开业,但远在许昌的“胖东来”不高兴了,直接表示,已取证投诉,并邮寄律师函。
三个字重复了两个字,“胖东来”有名了,别人就不能用“胖都来”,这是什么道理?请问汉字是你家的吗?
这不就是无理取闹吗?我可以用“胖”和“来”,但你不可以,难道就是因为我出名比你早?
更何况,你“胖东来”在河南许昌,人家“胖都来”在浙江杭州。
本来就井水不犯河水的事情,消费者完全不会因为三个字重合两个字就抢了你的客户,耽误你赚钱,为什么非要选择“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呢?”
我觉得胖东来的格局要打开,以更开阔的胸襟看待市场。
即使是有蹭你热度的嫌疑,但是这个问题既没有实质性侵权,对你来说也未必是坏事,完全没有必要赶尽杀绝,把别人的路都堵死。
而且这跟胖东来老板本人的人设也不符呀,那么好的一个人,怎么会在意这种事呢?是不是。
再者,市场上相似的商标多了去了,大家也还不是相安无事,各自开辟各自的市场,服务各自的消费者。
比如丰田和本田,这两家日本的汽车品牌,落地中国都有一个“田”字,不是都合法共存,活得好好的?
百事可乐、可口可乐,都是可乐,有什么问题吗?
市场上还有“小米”与“蓝米”,“小米”把“蓝米”告了,但法院认定不构成侵权,“蓝米”可以继续使用。
再比如“蓝月亮”与“蓝月壳”,尽管后者被网友调侃为“山寨”,但法院认为“蓝月壳”通过字体、颜色差异避免混淆,判决认为它并没有侵权。
类似的案例当然还以找到很多,但我们奥地利学派是讲逻辑的,讲究一个“以理服人”,完全不需要更多的案例。
依我看,“胖东来”投诉“胖都来”、“小米”状告“蓝米”,这些都是在浪费行政和司法资源。简单来说,就是没事找事。
这其中的关键问题在于,想象的伤害不是伤害。这个问题,我此前专门写过一篇文章,不过那个是些盗版的问题。
(刘德华板鸭店,你觉得侵权吗?)
这里商标的问题也是一样的,核心都是一个知识产权问题。
只要是认可知识产权,必然认可商标权,也就必然会引起类似的混乱和麻烦。
我在此前《从来就没有什么商标权》中说过,商标有价值,但这种价值只能依附于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商,单独的商标图案,并不具备产权意义上的权利。
这么说有点抽象了,换句话说就是,名字品牌商标很容易模仿,但开超市仅仅是一个商标的问题吗?
很显然不是,这背后是一整套的战略战术体系,一整套的打法。
“胖都来”的负责人表示,“老板姓都,这是学习标杆的诚意。”“我们老板多次赴河南考察,要求全员学习胖东来服务标准。”
那么好了,这个“胖都来”如果将来口碑真的做好了,大家都会觉得这是学到了“胖东来”的精髓,老板和消费者都会给“胖东来”点赞。
而如果这个“胖都来”做的不好,口碑扑街,大家只会笑话它东施效颦,没学到真本事,只会在名字招牌上下功夫,也并不会认为这是“胖东来”的锅。
所以,“胖东来”既没有实际的损失,也不会存在潜在的威胁。
也许他们觉得不爽,但是我反复强调过,从产权意义上看,不爽并不是侵权,想象的伤害也不是伤害。
而对于“胖都来”致敬“胖东来”的说,很多“胖东来”的粉丝并不买账,他们表示:“真要致敬,你怎么不叫‘都东来’?”
看到了吗?
他们想要的结果是,我觉得你取得名字跟我接近就是不爽,我就不想让你用这个名字,就希望你按照我的要求来。
如果不从那怎么办?好办,举报起诉,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一个本来就不是问题的问题。
所以朋友们,看清楚了吗?这就是我说的,知识产权问题是假产权——真垄断。
我们看的不是现象本身,我们看的是背后的本质。
2025年0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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